这不是废话吗?10个积分啊,不接那是傻!
“我接!我接!”王永珠生怕系统反悔,忙不迭地答应。
小田田沉默了一会,然后才开口:“根据本系统扫描,在宿主左后方两百米出,有金属制品的存在,根据系统数据分析,这金属制品是撬动石头,导致宿主大哥受伤的元凶。另外,系统已经扫描了那一片脚印,数据分析如下:凶手年纪约十四五岁左右,身高约165公分,体态偏瘦,力量比同龄人偏弱,凶手的左脚可能有六个脚趾。金属制品上残留有凶手的指纹,上面有墨水的痕迹。”
王永珠一愣,这几乎是凶手的外貌速写了,年纪已经锁定,身高也锁定了,力量偏弱,体态偏瘦,这证明应该不是乡下干活的孩子,尤其是最后一条,金属制品上有墨水的痕迹。
整个七里墩,家里能用得上墨水的人家不多,至于那个凶手左脚可能有六个脚趾,这个,她总不能看到年轻后生就逼着人家脱鞋看脚丫子吧?
不过有了系统的帮助,这范围一下子就缩小了很多,王永珠十分的有信心。
想了想,特意的捡了一根树枝,在树丛中扒拉来扒拉去,一边还跟宋重锦解释:“宋大哥,我在这附近看看,看有没有什么别的发现。”
说着,状似漫无目的地这里看看,那里瞅瞅,表现的就跟真的在寻找什么线索一样,不过很有分寸的避开了宋重锦面前的那一块。
宋重锦全副心神都在观察草皮、树枝和泥土的干湿上,只点点头,也没多分一点眼神过来。
王永珠巴不得如此,勉强控制住自己的速度,朝着目标一步步的挪过去。
今年春收后,这大半个月来,一直无雨。
除了早上沾带露水,脚底会蹭上泥巴,太阳一出,露水蒸发,地上也就干了。
所以,想找到一枚完整的脚印,实在有些困难。
更何况这里到处是野草,踩在野草上,已经过了一个夜,野草舒展,越发的混乱。
宋重锦这些年,因着打猎,倒真的实打实练出一身看着动物的脚蹄印来判断猎物是什么?往哪个方向去了?大约多少斤的真本领来。
不过这看动物是有一手,来看人脚印,着实还要困难一些。
也许是那凶手心慌意乱,或者是凶手压根没想到会有人发现的缘故,一些痕迹压根没有清除,顶多就是草草的掩饰了一番。
倒是让宋重锦还真的发现了一点重要的线索。
总算没有坠自己的名声。
直起腰来,宋重锦环顾四周,找王永珠的人影。
他没指望王永珠能找到什么线索,不过能在他办正事的时候识趣的找个借口走开,倒让宋重锦刮目相看,这王永珠跟以前还真是不同了。
只是这般的知情识趣,倒让宋重锦有几分怅然若失,一个人说不喜欢了,就能变得跟以前完全不一样了吗?还是他其实压根就不了解王永珠,以前看到的都是表象?
宋重锦虽然没吃过猪肉,也看过猪跑,加上他看多了,村里的大姑娘们,在他面前浮夸的表现,一个个娇柔做作,平日里说话跟打雷一般,在自己面前就变得像蚊子哼哼。
也看到过平日里精明能干的后生小伙,在喜欢的姑娘面前,手足无措笨手笨脚的样子。
这么想来,以前王永珠只在自己面前,才笨拙又可笑的表现,是真的喜欢自己。
如今放开了,说不喜欢就不喜欢了,反倒坦荡待人舒服有分寸了?
只是这分寸,不知道怎么的让他如鲠在喉,颇有几分说不出的难受。
宋重锦为自己有这样的心思,觉得有几分说不上来的恼怒,也不知道是针对自己,还是针对王永珠。
这番心里变化,让他的脸色更加的冷凝,在看到王永珠跌跌撞撞的在树丛里扒拉来扒拉去的样子后,更是黑了几分。
才要说话,就看到王永珠一个跟头,就栽到了树丛后,然后传来一声“哎呦——”就不见了踪影。
心里一慌,宋重锦忙几步飞快的跑过去,就看到王永珠正慢慢的爬起来,一只手撑着地面,一只手揉着自己额头。
“你没事吧?”宋重锦想走近几步,犹豫了一下,脚动了几下,还是没有上前。
“没事,就好像被什么绊倒了,摔了一跤——”王永珠故作无意识的往脚下一看,顿时惊觉起来:“咿,这是什么?”
拨开草丛,一把明晃晃的铁锹静静的躺在那里……
宋重锦一愣,这么巧,摔一跤就能碰到凶手遗弃的作案工具?
狐疑的眼神打量了一下王永珠。
王永珠即使内心慌得一P,表面也很稳得住,捡起铁锹,仔细查验了一番,这铁锹柄光滑的很,一看就是经常被人使用,还保养的不错。
在手经常握住的地方,果然,有一小块不太容易发现的墨渍。
王永珠越发的有信心了,拍拍自己的衣服站起来,看向宋重锦:“宋大哥,你那边有什么发现没有?”
宋重锦接过铁锹,也仔细上下的一边查看,一边漫不经心的道:“那个害你大哥的凶手,应该身高不高,体型很瘦,可能没什么太大的力气,他的左脚可能跟别人不太一样,也许是天生六指——”
王永珠震惊了都。
没想到宋重锦这般厉害,他只凭借肉眼,居然得出的结论和系统给出的一样。
简直要怀疑,是不是宋重锦也有一个系统了。
脑海中小田田十分鄙夷:“在这个落后的时空,不可能存在两个高科技位面的系统,宿主你想多了!这只能证明,我们为宿主挑选的爱情任务对象,是十分靠谱的,我们……”
后面省略一万字自我吹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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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沈兄!”
“嗯!”
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但不管是谁。
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对此。
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可以说。
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镇魔司很大。
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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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进入阁楼。
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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