蜀南文学>都市小说>农女有田有点闲完结>第一百二十五章 教训
  金罐吐吐舌头,要是说肉是给别人的,他保管能磨到自己嘴里。

  可是这肉说是个老姑的,他掂量了一下自己的小身板,回想一下奶的战斗力,还是放弃吧!

  可惜的看了一下那块肉,感觉比二叔的那块还肥!怏怏然的端着碗就要走。

  王永平喊住他:“给你老姑端过去!”说着从桌上捞了两筷子鸡蛋,合着肥肉放到金罐碗里,让他给王永珠送去。

  金罐吸溜一下口水,端着碗就往灶屋跑。

  旁边的宋重锦将一切都看在眼里,视线不由自主的就随着金罐的身体投向了灶屋。

  他坐得地方靠近灶屋,竖起耳朵,能听到里面的动静。

  “老姑,这是四叔让我给你端过来的!”金罐将碗往王永珠面前一放。

  王永珠抬头一看,一块肥肉,加上两筷子鸡蛋,一看就是王永平从自己嘴里省下来给自己留的。

  一时说不清心里是个什么滋味。

  张婆子哼了一声,算老四还有良心,知道有好吃的想着妹妹!看老大家的那两个,嘴里说要把闺女当亲爹娘孝顺,吃肉的时候就抛到九霄云外去了。

  接过金罐的碗就要往王永珠碗里倒。

  王永珠看着那还沾着酒水,也不知道多少人筷子碰过的肉和鸡蛋,胳膊上鸡皮疙瘩都起来了,小有洁癖的她哪里还吃得下去。

  忙用筷子拦住了:“我不吃那个,有娘给我留的菜就够了!”

  金罐一听,眼睛一亮,老姑不吃,太好了,那就自己吃了!

  伸手就去抓,被王永珠一筷子拍在手上,疼得立刻缩了回去。

  “老姑,你不是不吃吗?”

  “我是不吃!可那也不是给你吃的!你在外面都吃过肉了,这一块给金盘他们分!”说着王永珠不由分说的将肉和鸡蛋拨到金盘碗里。

  “老姑,我不吃肉,可是还有鸡蛋啊,咋鸡蛋也没我的份啊?”金罐快要哭了。

  王永珠一边示意金盘他们将肉分了吃,一边将碗还给金罐:“你一个人吃一块肉,他们三个分一块肉,补点鸡蛋怎么了?你还是当哥哥的呢,自己吃肉都不想着弟弟妹妹,还想跟他们抢?好意思吗?再说了,这肉是你四叔给我的,我想分给谁就给谁吃!”

  金罐这孩子,脑子灵活,嘴巴皮子也利落,可就一点不好,贪吃!性子独!仗着大房的势力,没少干过从三房的孩子嘴里坑点吃的事情。

  林氏反正是只要自己的孩子不吃亏,从来不会管这些,王永富天天地里忙活,男人又粗心,也没注意到。

  三房本就隐形人一般,吃点亏也不敢说,又记挂着王永富的恩,几个小的,反倒都让着金罐,加上上面两个哥哥也不跟他计较,倒让这孩子越发的眼里只有自己了。

  金罐心里不服气,嘴里嘟哝了两句,还不敢还嘴,怕张婆子一巴掌扇过来,脸上带着几分不高兴,气哼哼的坐下就要拿馍馍吃。

  被张婆子一巴掌将馍馍拍了回去:“个小兔崽子,长本事了啊?对着你老姑也敢使脸子?咋地?你老姑教训你两句还不服气啊?有人养没人教的混帐东西,也敢来要你老姑的强?跟着你那不要脸的娘学些上不得台面的下流手段!一天到晚就知道吃!老娘是少了你吃还是少了你穿?咋就那么欠啊?上辈子是饿死鬼投胎?平日里仗着几分小聪明讨吃的,看在你爹的份上,老娘懒得跟你计较!可你也不看看,今儿这是什么场合?你老姑训你,还敢嘟囔嘴?你个小瘪崽子,呸!”

  张婆子动作又快,骂得又利,一时间大家都没反应过来。

  金罐都被那一下子打懵了,两眼含着泪,条件反射的就想找娘,扭头一看,没看到林氏的身影。

  这才想起,娘还在镇上守着爹呢。

  旁边的金盘几个吓得肉都掉碗里,不敢动,也不敢吃,只缩成一团。

  还是王永珠上前劝道:“好了,娘,外面有客呢,别让客人听见!”

  张婆子这才坐下,低声道:“给老娘滚一边站着去!想吃肉也看看你有没有那个命?天天馍馍饼子的,倒把你们惯的像祖宗了!爱吃不吃,不吃以后都别吃了!”

  金罐老老实实的到一边站着去了。

  金盘几个战战兢兢的捧着碗里的肉和鸡蛋,跟捧着烫手的山芋一样,不敢吃又不敢动。

  “让你们吃就吃!咋滴?你们也要造反啊?老姑的话都不听了?”张婆子眼睛一瞪。

  金盘三兄妹吓得点头如小鸡啄米,你咬一口,我咬一口,三个孩子将一块肥肉给分着吃了。

  因为要脸面,张婆子的声音并不大,加上外面男人喝酒闹得,除了宋重锦,还真没人听到灶屋里闹的这一出。

  二斤酒很快就喝干了,又上了高粱米饭和馍馍,就着酸菜汤和豆腐汤,一桌子十来好个人汉子,风卷残云一般,将饭菜收拾得干干净净,盆都被蹭干净了。

  酒足饭饱,大家也不好意思多呆,都告辞而去。

  王永安也觉得这家里再多呆一会,都是煎熬,送走了族长,他就提出要回县城。

  王老柱的脸上掠过一抹不舍和黯然,这个二儿子,是他一辈子的骄傲,只可惜,儿子大了,说住在县城能挣钱养活自己,还能读书,一年就只有过年的时候才能见上一面,这才回来就要走,这家里就这么留不住他?

  张婆子从灶屋出来,冷哼一声:“要走也行!只是你这回来一趟,你大哥都成废人了,以后艰难的日子还在后头。你当弟弟的,在县城里大老爷当着,肥鸡大鸭子的吃着,婆娘闺女穿金戴银,日子过得比神仙还好。家里出这么大事,你看着你这几个侄儿的面,也不该就这么空手回来就走吧?”

  王永安脸上闪过一抹窘迫和羞愤,脸色一下子涨得通红,半天才道:“娘,你又不是不知道,我在县城学堂教书,一个月束脩就那么点,勉强就够我自己用。家里一应当开支,都是金钗她娘用嫁妆填的。再说了,我这次急急忙忙回来,身上也没带什么银子,要不,要不我回县城了,先把下个月的束脩给预支了,让人给捎回来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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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沈兄!”

  “嗯!”

  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
  但不管是谁。

 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
  对此。

 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
 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
  可以说。

  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
 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
 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
  镇魔司很大。

 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
  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
 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
 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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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
  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
  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
 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
  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
 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
 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
 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
  进入阁楼。

 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
 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
 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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