蜀南文学>都市小说>农女有田有点闲讲的什么>第四百九十五章 镯子
  两坛子好酒被金斗两兄弟搬进来,张婆子顿时心疼得直叫:“你这个傻闺女,你也太实诚了,买这么大坛子的酒,怕不得十来斤吧?哪里用得着这么多?三四斤就了不得了!老大家的,老三家的,快去寻两个小坛子来,把这酒给转过去。剩下的明儿个给退回去!”

  王永珠忙道:“娘,哪里用得着去退?等起新屋子的时候,请人不得吃酒?再说了,四哥成亲那天不得吃酒?只怕剩下的还不够呢。”

  张婆子一听,也对,这才罢了。

  看完这些,最后王永珠才掏出两个布包着的银镯子,还有周记送的一对银丁香耳钉放在桌上:“这是在周记买的,老凤开口祥云镯,当面称的重量,每只足足一两。这对耳钉是周记送的。”

  张婆子打开布包一看,雪白的银镯子,雕刻着龙凤呈祥的图案,镯子里圈有周记的铭记。

  随手拿了一对收起,剩下的往江氏面前一推:“拿去吧!以后别再说就勒啃你们三房的话了!”

  江氏脸色涨得通红,上前拿也不好,不拿也不好。

  还是王永贵脸皮厚些,嘻嘻一笑,摸过镯子:“还不谢谢娘?”

  说着将镯子套在江氏的手腕上,江氏瘦弱,这镯子套上去,手一动,叮当作响。

  直羡慕得林氏眼珠子都红了。

  没想到婆婆真说到做到,给老三家的也打了这么一对手镯,二两银子啊!看那成色,看那样式,可比王家留下来的那一对镯子好看多了。

  “弟妹,让我看看,这镯子可真漂亮……”林氏抓着江氏的手腕上的镯子,恨不得摘下来套在自己手腕上试试。

  还是王永富看不下去,一把扯过林氏:“你又不是没有,扯着弟妹的看啥?丢人现眼!”

  林氏小声嘟囔了两句,倒底不敢说什么,知道镯子是不想了,又瞄上了那对银丁香耳钉。

  这弟妹和小姑子都有镯子了,自己是长儿媳,把那添头银丁香给自己不过分吧?

  张婆子只一眼就看出来林氏的心思,要是想让家里少闹腾点的话,手一松给了也就是了。

  可张婆子就不是怕事的人!凭啥给林氏这个碍眼的?

  当初那事过去几个月了,如今家里,老四在冲子沟,家里收山货的主力都是大房父子三人。

  老三虽然是留在家里,说是帮忙,可那懒散性子,能偷懒就偷懒。

  如今这山货生意,还真是靠着大房父子卖力。

  林氏因为这个,尾巴又有翘起来的架势,张婆子早就想找机会,教训教训林氏了。

  因此故意的,拿着银丁香,看了看:“还是我闺女会买东西,都能弄点添头回来!虽然不值几个钱,可好歹是银子的。只这花样一看就是给小姑娘家家戴的,金花,你过来——”

  冲着金花招招手。

  金花懵懵懂懂的上前,不知道奶叫自己啥事,站到张婆子面前。

  张婆子俐落的给金花戴上耳钉,左右看看:“果然就适合小姑娘家家戴,就给金花吧!好歹也是咱们家大孙女,咱们家女人都有首饰了,也不能落下你!今儿个算便宜你了!”

  金花只觉得奶捏着自己的耳朵捣鼓了一会,那耳洞就热热的,听了张婆子这话,才知道,那对银丁香居然给自己了?

  金花不敢相信,伸手摸了摸,果然摸到一点冰凉。

  小姑娘家家的谁不爱俏?王家如今日子好过了,她也能有几身新衣服穿,就很知足了,可这能有一件银首饰,她做梦也没想过。

  条件反射的给张婆子道了谢,梦游一般的走回江氏身边。

  林氏差点没跳起来,那对银丁香居然给了金花那个丫头片子?她才多大?就配戴银耳钉?

  婆婆这是打大房的脸啊!

  满家里,里外大家都有,凭啥就大房一根稻草没没有?

  “娘,你这样——”剩下的话,被旁边的金壶见机快,一把捂住了嘴,小声的在她耳边道:“娘,你糊涂啦!忘记当日的话了,是想被爹休了吗?”

  林氏一怔,扭头看到王永富难得黑沉着脸,动了真火的样子。

  顿时那浑身的力气都消失了,讷讷的低下头。

  还是金壶解围:“我娘这是高兴呢。”

  虽然大家都知道林氏哪里是高兴,她都快要气疯了。

  可是既然她儿子都说她是高兴,大家就当她高兴吧。

  大人间的明争暗斗,孩子们还不懂。

  金罐看着炕上满满的铺了半炕的吃的,尤其在那糕点、干果和红糖上死命盯了几眼,眼珠子一转,拉着金盘和金勺,凑到王永珠面前。

  “老姑,老姑,给我们带啥好吃的没有?”如今王家宽裕,王永珠不管哪次去镇上回来,都会给孩子们捎带点零嘴,让他们甜甜嘴,也是他们在家帮忙干活的奖励。

  往日一回来,王永珠就会给他们分,今天听了半天大人在哪里说些他们不懂的话,早就耐不住了。

  看着几个孩子渴望的眼神,王永珠从摸出一包龙须酥糖碎来,这是糕点铺做龙须酥糖,总会有碎的边角料,或者卖相不好的,被单独敲碎了,来买糕点的客人,可以便宜带上一包,给家里孩子吃。

  王永珠今儿去买糕点刚好赶上了,也带了一大包。

  递给金罐:“拿去分了吧,不许多吃,吃了要漱口,不然牙疼了,以后就不给你们买了!知道没?”

  孩子们只要有糖吃,连连点头,几个小家伙,围着金罐,到院子里分糖去了。

  就连金花,对她目前来说,糖的吸引力比银耳钉还是大些,也屁颠颠的跟在后面出去了。

  屋里,张婆子交代正事:“明儿个,老大你驾车送你王家婶子去冲子沟,你知道路不?”

  王永富点点头:“我知道,娘你放心吧!”

  “那行,让老大家的给你明日收拾得体面些,别丢了咱们王家的面子,都回屋去吧。”张婆子交代完,就挥手赶人。

  林氏还磨磨蹭蹭的,被王永富拖着出去了。

  江氏从摸着银镯子起,就高兴得恍惚了,还是王永贵半拉半推得回到三房,坐在炕上,好半天才回过神来:“当家的,我莫不是在做梦吧?娘真的给我镯子啦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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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沈兄!”

  “嗯!”

  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
  但不管是谁。

 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
  对此。

 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
 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
  可以说。

  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
 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
 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
  镇魔司很大。

 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
  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
 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
 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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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
  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
  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
 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
  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
 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
 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
 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
  进入阁楼。

 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
 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
 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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