蜀南文学>都市小说>农女有田有点闲讲的什么>第两百一十七章 休书
  林氏慌了,又慌又恨,恨姑婆怎么会将这个事情告诉了王永富,她不敢看王家人的眼神,尤其是自己几个儿子的眼神,肯定是充满失望的。

  张婆子一听,肺都要气炸了!

  感情还有这么一出,婆婆那个死老太婆,居然还玩了这么一手!

  当年老太婆快不行了,自己和当家的跪在她炕前,听她交代遗言,当家的还问了一句,说家里那对祖传的镯子是不是该传给自己这个媳妇了。

  老太婆是怎么说的?她说这东西早就在那几年家里困难的时候被当了银钱,花光了。

  当家的还能说啥,自己不相信,私底下跟当家的嘀咕了几句,还被当家的说自己不孝,说老太婆都死了,死之前有这个东西,不留着传给自己,还能带到地下去不成?

  为这,两人还生了一场闷气,后来还是自己拉下面子,才算把这事给过去了。

  原来,这老太婆背着自己和当家的,偷偷的将镯子给了林氏。

  老大也知道,林氏也知道!这么说,说不定当家的也知道,就瞒着自己一个人呢!

  这要不是林氏跟老大闹翻,只怕到死,自己都不知道吧!

  这么一想,张婆子哪里还耐得住,上前就撕扯林氏的衣裳:“你个贱人!都要跟我们老大合离了,还想霸着我们王家的东西!不要脸的贱人!给老娘把镯子交出来——”

  林氏力气也大啊,哪里肯乖乖被张婆子搜身。

  伸手就要去抓张婆子的脸,手刚伸出一半,就好像被铁钳夹住一般,手腕哪里剧痛快要断掉一般。

  “我的手——”哇哇叫着回头一看,王永珠站在她身后,抓着她的手腕,正冷冷的看着她。

  “快放手,我没拿什么镯子——”林氏还死不承认。

  “拿没拿的都没什么关系,反正这手腕要是断了,不管有没有镯子想来都不能带了吧?”王永珠微微一笑,又加了一分力。

  林氏疼得眼泪鼻涕都出来了,糊满了脸,“我交,我交出来,放了我——”

  王永珠这才松手,还特别遗憾的来了一句:“其实你再坚持一会,说不定我就相信你没拿了!”

  林氏连滚带爬的滚到一边,看向王永珠的眼神充满了畏惧和怨恨。

  她自从带着这镯子,从来不离身,连林大舅他们都不知道,就想着这镯子值钱,算是自己的一点底气,没想到,今天回来拿合离书,就要被王家给要回去了。

  有王永珠的武力镇压着,她再心不甘情不愿,也不得不给。

  好半天,才哆哆嗦嗦的从怀里摸啊摸,将那对被帕子包着的银镯子给摸了出来,刚摸出来,就被张婆子劈手给夺了过去。

  打开帕子一看,两只银镯子静静的被包裹着,因为年代久远了,银镯子没人佩戴,有点发暗,镯子是最普通的龙凤镯,放在手里沉甸甸的,足有二两重。

  张婆子一边将镯子收到怀里,一边骂道:“不要脸的贱人,这么贵重的东西,你居然也敢昧下!胆子偷天卖啊!老娘等着你嫁人了,倒要去你的新婆家宣扬宣扬,这么手脚不干净的媳妇,我看谁敢要!你不是喜欢嫁人么?老娘到时候成全你,你嫁人一次,老娘就去你婆家闹一次,保管你这辈子想嫁几个男人嫁几个男人!”

  林氏又羞又怕,已经跟王家彻底撕破脸了,她也顾不得别的,先拿到休书要紧。

  只要休书到手,她回林家,找个远远的人家嫁了,想来就没事了。

  因此也不管张婆子骂什么,只看着王永富:“我已经把镯子交出来了,休书呢?”

  王永富冷冷的看着林氏,眼神再也没有了往日的柔软,带上了嫌弃和厌恶,还有深深的失望。

  听到林氏催促,王永富看看手里的休书,伸手放到嘴里,使劲一咬,手指头涌出血来,他看也不看的在休书上按下了指引,往林氏脸上一丢:“拿去吧!从今以后你我恩断义绝,再无瓜葛!你过得好,金斗几个不会上门去求你,你要是过得不好,也别回来!你要是有最后一点良心,一点点慈母之心,以后嫁人了就好好过你的日子,死都不要回来了!”

  随着甩到林氏脸上的除了休书,就是几滴温热的血珠。

  林氏捡起飘落在地上休书,又擦擦脸上的血迹,咬牙道:“你放心,我将来就是讨饭,都不会回七里墩的!”

  说着,起身就要走。

  王家的人,都默默地看着她,没有一个人说话。

  林氏走到院子门口,终于还是没忍住回头,面对的是王家人的冷脸,就连她最疼爱的金罐,看到她回头,也低下头去。

  扬起头,林氏跨出了王家的院子。

  从此她就自由了!王家这个火坑,她终于跳出来了。

  可是,她却没有意料之中的高兴和轻松,反而沉甸甸的,好像有什么重要的东西,彻底失去了一般失落。蜀南文学

  来的时候脚步飞快,回去的时候,林氏却觉得这脚有千斤重,走一步都那么的难。

  才走出王家没多远,就有几个妇人围上来:“哎呦,这不是永富家的吗?怎么才回来,这是要去哪里啊?”

  “人家现在可不是王家的媳妇了,人家特意回来是要休书的,要改嫁呢!”

  “可真不要脸,都这么大把年纪了,还要改嫁,上赶着给人当后娘,我呸!”

  “可不是,平日里看这林杏花还算精明,可没想到脑子这么糊涂,好端端的亲娘不做,非要做后娘!后娘是那么好当的?也正是心狠啊,家富废了,可看在三个孩子的份上,也不该闹着合离啊——”

  “人家才不糊涂呢,人家这是看着王家败了,没地了,家里老的老,病的病,以后的日子跟无底洞一样,她是不想在王家熬苦日子呢!我呸,当初也不看看林家是个什么人家,能嫁给王永富真是祖上烧高香了,过了这么些年的好日子,如今王家一遭难,跑得比谁都快,狼心狗肺的贱人!”说这话的,是王家的族亲。

  周围的人立刻附和起来,看林氏的眼神都充满了鄙夷。

  林氏只觉得脸上火辣辣的做烧,恨不得找条地缝给钻进去。

  以前,整个七里墩,谁敢这么跟她说话?不都是开口家富嫂子,闭口大侄媳妇的?

  这些女人,不过就是看如今自己合离了,说风凉话!

  林氏咬牙推开眼前的几个妇人,拔脚就往村外跑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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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沈兄!”

  “嗯!”

  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
  但不管是谁。

 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
  对此。

 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
 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
  可以说。

  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
 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
 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
  镇魔司很大。

 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
  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
 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
 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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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
  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
  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
 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
  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
 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
 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
 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
  进入阁楼。

 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
 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
 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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