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婆子想得深远,立刻就跳了出来。
“我没有……我没有偷人家的儿子!”宋春花急眼了,她一听要告官,心里也发虚啊,连忙摇头摆手。
“那是咋回事?你儿子是啥时候没得?重锦是怎么被你抱回家的?我可告诉你,重锦如今是咱们王家的女婿,你要是不说清楚,我们老王家可不是好惹的!”张婆子这是将宋重锦划到自家了,自家人自然要护着。
宋春花左看右看,求救的眼神,对上宋重锦。
宋重锦的神色说不出来的难看,看到宋春花看过来,别过眼去。
主桌上的里正脸上挂不住了,这宋春花是七里墩的人,闹出这样偷人家孩子的事情来,要是就在村里闹也就算了,可今儿个,这么多人,还都有头有脸的。
真是把七里墩的脸都丢干净了,要是今天不说个清楚,七里墩的名声可就坏了。
因此跟几位德高望重的老人低声商量了两句,就沉着脸:“宋春花,你快老实说,重锦是怎么被你抱回来的?你儿子是怎么死的?”
宋春花见里正满脸怒气,那胆都快要吓破了,哪里还敢隐瞒,忙忙的就交代了。
原来,当初宋春花怀着那贵人的孩子回来,在娘家待产,也不知道是她怀着对时候吃的太好了,还是运动的太少了。
生孩子就不是很顺利,不仅把宋春花折腾的去了半条命,她的儿子估计是在肚子里时间长了。
出生后,身体也不太好,总是病病歪歪的。
宋春花知道这儿子是她的护身符,当初那贵人,也是因为她怀了孩子,才高看她一眼,给了一大笔钱让她养胎生下来,还许诺,等孩子生下来后,就将她接到身边去,让她做姨娘。ΗtτPS://Www.sndswx.com/
贵人气派非凡,伺候贵人的那些日子,宋春花是看到了的,连身边伺候的人都一个个比自己主家还矜贵,那贵人的姨娘得是多么好的日子啊。
那些日子,因为伺候了贵人,她穿金戴银,每天什么都不用做,就有肥鸡大鸭子,还有什么燕窝之类的吃,真是神仙一般的日子。
所以,这个儿子就是她的命根子,是她将来荣华富贵一生的保证。
要是这儿子有个什么三长两短,她知道,她的姨娘梦就要碎了。
所以,那些日子,她到处打听,有没有哪里有大夫。
银子不知道花出去多少,孩子的身子也没见什么起色,甚至有一位大夫说,这孩子身子太弱,要是精心养着的话,估计能多活几年,要是看护不精心,随时都有可能去了。
宋春花如遭雷击,这可是她下半辈子的指望,要真去了,她怎么办?
大夫不管用,她就到处求神拜佛,保佑自己儿子身体好起来。
后来,不知道怎么听说县城郊外山上,有一座小庙,虽然不大,可是香火极为旺盛,信徒们要是有所求,去庙里住上几天,求个符水什么的,回来都说灵验。
宋春花就动了心思,不然自己这儿子天天病病歪歪的,就算贵人来接,看到孩子被自己养成这样,要是怪罪自己可怎么办?
这么一想,宋春花就雇了马车,带着孩子,去了县城。
她本是为了治好孩子的病去的,一时心急,那几天孩子刚好也不太舒服,她想着快点赶路到庙里去,赶到庙里孩子就好了。
结果孩子哭了一路,到了山脚下,本来不哭的了,她刚松了口气,觉得这庙真灵验啊,还没上山,这孩子就不哭了。
埋头就想赶快爬上去,好快让儿子好起来。
爬到半山腰,就听到孩子的哭声,她以为是自己的儿子,结果打开背着的孩子包裹一看,儿子小脸青紫,身体都冷了。
宋春花当时就傻了,抱着儿子坐在半山腰哭得眼睛都肿了,一时心疼儿子,一时心疼自己,这遭了这么多罪,还没等到贵人,咋后半生的依靠就没了呢。
也不知道哭了多多久,还是有个好心人看不过去了,拍着她,要她节哀顺变,虽然其中一个孩子去了,可不是还有一个吗?
宋春花这才发现,脚边有个篮子,篮子里躺着一个健壮的孩子,跟自己儿子差不多大,小脸睡得红扑扑的。
那一瞬间,宋春花想着,要是自己的儿子跟这个孩子一样健康,该多好啊。
有了这个念头,加上那上山的香客误会这个孩子是自己的,还说让她想开点,虽然去了一个,可这还有一个,好好抚养着,将来也能养老啊。
宋春花被点醒了,脑子里起了一个念头。
她擦干眼泪,求人帮忙把那个健康的孩子一起给抱到了小庙里,然后谎称自己生了两个孩子,这小的身体不好,本来是来求平安的,没想到就这么去了。
太小的孩子去了,一般连祖坟都不让进的,都是随便找个地方埋了。
宋春花求着庙里的和尚,将儿子给埋了,又给点了长明灯,念了几卷转生经书。
让儿子好好的去投胎去了。
然后再看这捡来的孩子,身上的襁褓料子不好不坏,看不出来什么明显标记,也没有留下纸条啊,或者表记什么的。
一时倒也说不好这孩子是被人丢了,还是怎么了。
宋春花抱着这孩子在庙里呆了一段时间,见无人来找,就抱着这捡来的孩子回了七里墩。
本来这小孩子就一日三变,回来后,大家只看到说这孩子变白了长胖了,宋春花就说是庙里香火灵验,孩子的身体已经好了,也将大家都瞒过去了。
这个孩子就是宋重锦,刚开始的时候,宋春花对宋重锦也还不错,还想着用宋重锦圆自己的姨娘梦,真跟自己亲生的一样。
加上宋重锦健康,比起自己那病歪歪的儿子好带,宋春花还真是挺喜欢省心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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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沈兄!”
“嗯!”
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但不管是谁。
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对此。
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可以说。
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镇魔司很大。
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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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进入阁楼。
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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