蜀南文学>都市小说>农女有田有点闲讲的什么>第三十六章 连自己儿子都拿不住
  且说,宋重锦从酒楼出来后,摸了摸兜里刚卖的钱,熟门熟路的走到镇上的药堂,抓了几幅药。

  就只剩下十几个大钱了。

  没办法,他亲娘宋氏的身子弱,据说生他的时候又不太好,这么多年,就靠着药吊着命。

  这药里别的都还罢了,就唯独一味人参最贵,而且好的人参在石桥这个小镇上,压根就没有,能凑齐几根几年的参须,就已经不错了。

  就这,都掏干了家底。

  他也曾想着进深山,要是运气好,能寻摸到一棵不说百年,就是几十年的人参,那娘的身体说不定也能好起来。

  也许是他运气不佳,这种好药材哪里那般容易就被人遇到,人参没采到,倒是练就了一身打猎的本领,每次进山倒也没空过手,打些野味,倒也能贴补家用。

  看看剩下的十几个大钱,宋重锦眉头都没动一下,又去买了点盐巴,手上的钱就所剩无几了。

  从早晨起来到现在,他还水米未曾沾牙,成年男子消耗大,此刻都能听到自己腹鸣如鼓。

  看看街角的小吃摊,宋重锦犹豫了一下,大步走过去,买了两个二合面的馍,三两口下了肚。

  卖馍的老板还提供干净的井水,他一气喝了好几碗,总算肚子没那么难受了。

  看看天色,已经不早了,再耽搁下去,对他来说也没有意义。

  他不是寻常村人,要结伴才敢走几十里山路,他平日里一个人在山中习惯了,自然是不怕的。

  更何况,他也担心家中病弱的老娘,今日因为王永珠的事情,就耽误了些时间,再迟,恐怕家里老娘就要担心了。

  拔脚就要往家赶。

  一转身,却对上了一家书铺的门面。

  眼神不由得黯淡了一下,有什么在瞳孔深处翻滚,犹豫了一下,宋重锦似乎下定了决心,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,才走进了书铺。

  好半天后,才从书铺里走了出来,神色间虽然还平静,可眼神有难以掩饰的激动。

  这一耽搁,就比往日回家要迟。

  紧赶慢赶了一路,回程过半,就赶上了同样回七里墩的乡亲,远远的就能看到,大家将王永珠和张婆子围在中间,隐约还能飘来几句话:“……有福气……蘑菇……教教我们……”之类的话。

  宋重锦忍不住嘴角一翘,想来,王家卖黄松菇的事情,大家都知道了。

  眼前又回想起在酒楼中,王永珠的表现来,他从来不知道,只知道痴缠着自己的王永珠,还有这样一面。

  他本以为自己可以帮上忙,没想到,以王永珠的表现,即使没有自己,想来也能很顺利将黄松菇卖出去吧?

  尤其是自己只是简单的暗示,王永珠居然很快就能明了自己的意思,还配合的相当的默契。

  连吴掌柜都看出来了,最后给钱的时候还打趣说是看自己的面子。

  想到这里,宋重锦心口一跳,腿脚不由自主的就放慢了下来。

  不远不近的跟在人群后面,直到村口,看到王家的小子们欢呼着上来迎接。

  大家都四散回家去了,他才垂垂眼帘,埋头往家走去。

  宋重锦的家,在七里墩的外围,很是偏僻,离着山脚不远,附近也没有什么人家,孤零零的几间茅草屋。

  七里墩里,住着好几个大姓,王家,宋家,还有李家。

  除了这三家外,别的姓氏都没这三家人多势众。

  这三家中,尤其以王家男丁最多,势力最大,宋、李两家次之。

  按理来说,宋重锦也是宋家人,不至于分到这么偏僻位置的宅基地,这里地处外围,不远处就是山脚,虽然近些年没有什么凶兽下山来骚扰村子。

  可毕竟离村子中心远了,四周都没有邻居,万一有什么事都无人知晓。

  当初分到这个位置,宋重锦的母亲,宋春花,还曾叫他去找族长,要求换个离娘家近一点的位置。

  说来宋春花和族长关系也近,族长就是宋春花的堂伯,这么近的亲戚,分个好一点的地段理所当然。

  宋重锦却不好跟自己这个天性柔弱,耳根子又软,什么都不懂的母亲说,将他们母子俩分到这里,就是族长的意思。

  何必还要自讨没趣的去讨情呢?

  好在宋母虽然耳根子软,不知世情,可也有个好处,儿子做了主,也就不在多说啥了。

  宋重锦其实对这个安排是满意的,离宋母的娘家,自己的外祖家距离远些,娘亲的耳根子也清静点。

  免得那些子亲戚整日上门,说些含沙射影的话,宋母本就多愁善感,性子又软,被说了也不知道反驳,只会躲着哭,几十年如一日。

  别人都说为母者强,可宋春花,一辈子就这么软,少女时候听爹娘的,后来给人当奴婢听主家的,再后来,有了儿子,就听儿子的,全没个自己的主意。

  宋重锦才走到院子外,就听到里面熟悉的大嗓门,厌恶的皱皱眉头。

  “我说老妹啊,你咋这么没用啊,就任凭重锦那孩子去退了婚事?都说了,结婚娶亲这种事情,肯定要听你这个当娘的,你倒好,这么好的一门亲事,你居然让重锦那孩子不懂事的给退了?以后,你去哪里再找这么好的去?不是我说你,老妹,这个时候你就该摆出当娘的款来,咋能啥事都听重锦的——”

  “二姐,可重锦他不同意啊,我也没法子——”这懦弱的辩解声,就是宋母,一听就心虚气短,被压制得死死的。

  “呸!他是你肠子里爬出来的,敢不听就拿大耳刮子抽他,再不听就去族长那里告他忤逆,看他听不听?你性子这么软,连自己儿子都拿不住,将来要是娶进门个厉害媳妇,我看你怎么办?”

  “二姐,重锦挺孝顺我的,我……我不能告他……”

  ……

  宋重锦听到这里,眉心一跳,径直推开门。

  堂屋里,宋春花和她二姐宋春叶正对坐着,宋春花一脸受气小媳妇样坐着,宋春叶倒是大马金刀的坐在上处,一边喝着茶水,一边嗑着瓜子。

  周围地上已经落了一地的瓜子壳,嘴唇上还沾着两片。

  见到宋重锦进屋,宋春叶的声音嘎然而止,不自然的笑笑:“重锦回来啦,今天赶集卖了不少钱吧?哎呀,真是个孝顺孩子,又给你娘抓补药了啊,还买了别的没有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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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沈兄!”

  “嗯!”

  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
  但不管是谁。

 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
  对此。

 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
 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
  可以说。

  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
 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
 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
  镇魔司很大。

 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
  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
 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
 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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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
  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
  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
 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
  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
 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
 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
 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
  进入阁楼。

 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
 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
 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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