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等了好一会子,还不见动静,杜使君越发觉得自己做的过分了。
想了想,杜使君往金壶那边凑了凑,见金壶还没搭理自己,又忍不住咳嗽了两声,提醒金壶,这马车里还有个大活人呢。
金壶虽然是跟着商队领队,学了几分生意人的圆滑,可也才学了个皮毛,自然不能面面俱到,此刻一心都是自己将来的事业,浑然未觉杜使君一心想引起他的注意。
杜使君到底还是有几分气性,见金壶这样,也干脆的憋着一口气,坐得离金壶远远的,两人呈对角之势,互相不搭理起来。
这边王永珠和张婆子坐在马车里,没一会就有人来将杜使君和金壶在马车里的一言一行都禀告了。
不用怀疑,能干这事的,自然是那二十个亲兵之一。
王永珠听了,也就一笑。
杜使君今日还有力气发脾气,等到了石桥镇和七里墩,恐怕他连发脾气的力气都没有了。
只吩咐:“不用理他们,都是那么大的孩子了,哪里用人时刻盯着。”
亲兵领命下去了,知道这是说不用太关注那两个孩子。
出了荆县城外,越走,山路越颠簸,王永珠和张婆子还有金壶都是习惯了的,并不觉得有什么。
可杜使君哪里习惯这个?在京城都是官道,平稳的很,就算颠簸也有限。
哪里如同这一般,就没个平稳的时候,这自从上了山路,这屁股就没能在位置上安稳呆过。
杜使君不晕船的人,也被这山路颠得七晕八素,整个人昏昏沉沉的半靠在马车壁上,行走间,颠簸的时候,那头就哐哐当撞在车壁上。
金壶看这个架势,只怕杜使君到七里墩,没被颠晕,也要撞晕了。
虽然老姑是那么说,可若真有个好歹,老姑如何跟杜家老爷子交代?
只得扶着金壶半靠在软垫上,勉强算是好些了。
到了中午时分歇息,杜使君已经双脚双手发软成面条了。
看马车停了下来,他终于有了一点喘息的机会,勉强从马车上爬了下来,吹了会山风,才恢复了一点力气。
一旁,亲兵们已经各司其职,有去山中打猎的,有去搬石头垒灶的,有去捡柴火的,还有去水边碰运气看能不能抓到鱼的。
初夏时节,树木茂盛,林中各色的动物也多,没多久,去打猎的就拎着几只兔子,还有山鸡回来了。
捡柴火的也顺便还搂了点野菜和新鲜的蘑菇之类的回来。
灶台也搭好了,坐上锅,点火,将山鸡剖洗干净,整只丢进去煮到香气四溢,再丢入蘑菇和野菜进去,就是一道极好的汤。蜀南文学
兔子被串在树枝上,烤得滋滋作响,金黄的油脂滴落,只撒上盐就很不错了。
干粮是烙好的饼,这饼又干又硬,极有韧性,牙口不好的人,咬上一口,腮帮子嚼得酸疼。
可这饼才能在这炎热的季节带着吃不会坏,又顶饿,一般人出行都带这个。
讲究点的,会将这饼再烤烤,烤得软和些,或者掰成小块,泡在汤里,也就能入口了。
如今在这山路上,能有这样一顿饭,已经很是不错了。
大家都没什么说的,不说这些亲兵们,早就习惯了这样的生活,就连张婆子和王永珠也没什么可挑剔的,早些时候,连这些都还吃不上呢,没啥可挑剔的。
其他人更不用说了。
一人分了一碗热气腾腾的山鸡蘑菇野菜汤,亲兵又切了几条兔子腿端过来,一人也就分得那么一两口,也就尝个滋味。
王永珠和宋重锦还有金壶,单有一小锅蘑菇野菜汤,还好蘑菇鲜香,野菜清爽,倒也还能入口。
杜使君还从来没吃过这样简单的饭菜,那烙饼几乎跟石头一般硬邦邦的咬不动,兔子肉也就一点盐味,也就山鸡汤还算清淡能入口,偏只有一小碗,他被那烙饼梗住了,连灌几口鸡汤,就没了。
很想说再来一碗,环顾一下四周,每个人面前就一小碗,多的没有。
他也实在张不开嘴说要别人将那鸡汤让给他,到底早上吃过,也还能撑得住。
少年人的倔强,让杜使君将碗重重的一放,扭头就上了马车。
张婆子慢条斯理的从汤碗里捞出一个鸡腿,一边啃,一边道:“这得亏不是咱们家的孩子,不然长辈在,还敢甩脸子顿碗的,多半是惯得,一日三顿的打几天就好了!这不是糟践粮食么!”
看着杜使君啃了一口就丢在一旁的饼子,张婆子这样的庄户人家,最是看不惯这样的做派。
前几日还觉得这杜家少爷是个乖巧懂事的,如今再看,就觉得这孩子各种毛病了。
说完,又瞪一眼金壶:“你若是敢学人家,看老娘怎么收拾你!”
金壶正对着兔肉流口水,被张婆子一瞪,忙老实低头喝汤。
其他人也不敢做声,只埋头吃饭。
亲兵们围坐的远一些,倒是吃得开怀,一阵阵笑声传到马车里杜使君的耳朵里,只觉得分外的刺耳。
张婆子的声音又没特意收敛着,杜使君自然听了个全,一张脸臊得通红,捏着拳头,咬着牙齿,不知道是冲下去解释自己不是这样的人好,还是该扭头就回县城去的好。
吃完饭,大家歇息一会,看日头没那么烈了,也就收拾着又开始赶路。
金壶上了马车,见杜使君靠着车厢,闭着眼睛,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表情,本来还想劝上他两句,让他认清现实的,看这样子,也懒得说话了。
前头车厢里,张婆子只摇头,“这君哥儿京城里娇养长大的,真到了咱们乡下,可怎么是好?杜老爷子也是心大,这么大一孙子就这么交给咱们了?也不怕咱们教坏了?”
王永珠笑了:“娘你说师父心大,你也不想想咱们家金壶,跟那君哥不也差不多年纪,都出去闯荡一年了,不也平平安安的?我好歹还是他小师姑,当初金壶出走,我托付给张大老板,可只交代保住命就是了。”
“不说别的,金壶这一年来,变化难道不大?又懂事了,又孝顺了,为人做事也有了几分章程,再锻炼两年,也能独当一面了。可见这孩子还是得丢出去见见世面,碰碰壁,受受苦,才能长大呢。”
“心同一理,师父和大师兄想来也是希望君哥儿能多见见世面,吃吃苦,对他将来肯定没坏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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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沈兄!”
“嗯!”
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但不管是谁。
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对此。
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可以说。
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镇魔司很大。
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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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进入阁楼。
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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