蜀南文学>都市小说>农女有田有点闲结局什么意思>第一千三百四十五章 宋春叶的打算
  这也是宋春花要求的,本来那行商打听了,说是宋重锦一家子还在荆县未曾回乡,想直接送到宋家去的。

  可到底害怕。

  加上宋春花自己也说,不给那行商惹麻烦,将她送回老家就好了。

  那行商巴不得甩掉这个麻烦,也怕宋重锦找自己晦气,也没多想,就将人给谁送走了。

  前脚送走了宋春花,后脚就上了船,心里还暗暗发誓,这辈子都不往荆县这地方来了,实在是太可怕了!

  一个处置不慎,恐怕就要丢命啊!

  不说这行商如何后怕,只说宋春花。

  宋春花倒也还有自知之明,她被宋家卖给行商,给一个足可以当自己爹的男人当妾,对娘家的那颗心早就死了。

  这行商也就手里有几个钱,举止粗俗得比有些乡下汉子还不如。

  更不用说,和当初的贵人相比了。

  那行商又爱喝酒,多灌上两壶马尿,回来就能借着酒意折腾她,浑然不把她当人,只当个物件摆设。んΤτΡS://Wωω.sndswx.com/

  被他带回家乡,见了那大妇,日子更加难过。

  大妇是个极为悍妒的,当着那行商的面对她都是抬手就打,开口就骂。

  大妇的子女对她也没个好脸色,唯一有个好脸色的儿子,还是个色中饿鬼,对她有企图。

  被大妇和那行商发现后,不说责怪自己的儿子,反而给了她几耳光,说她是狐狸精勾人!

  要将她沉塘去!

  逼得宋春花没法子了,倒是使出了当日学到的伺候贵人的手段,哄得那行商将她给带了出来。

  没曾想,那行商路上听了宋重锦的消息后怕了,连个招呼也不打,就将她买给人当浆洗婆子。

  还好她运气不错,这买主听了她和宋重锦的关系,就将她给送了回来。

  七里墩她是不敢回去了。

  爹娘和兄弟都在,回去只怕自己手里的那点银钱压根存不住,好不好的,还要被卖上一次。

  因此她只在石桥镇里租了间房子住了下来,深居简出。

  这次回来,她也怕人指点,回来的时候带着帷帽,也没谁看清楚她长什么样。

  平日里也少出门,倒是也还清净。

  宋重锦回到石桥镇那日,全镇轰动,宋春花也戴着帽子,远远的在街角看了几眼。

  只是人多,又都想着往前挤着看热闹,沾喜气。

  宋春花不好挤到前面去,只远远看到了宋重锦的背影,连个正脸都没看着。

  回去后,在屋里哭了半宿,再后悔也已经迟了。

  第二日出门买菜,浑浑噩噩的,帽子没带好,恰好又被宋家兄弟给看到了。

  追着到了宋春花住的地方,想跟着进去,可宋春花如今是视宋家人如水火,避之唯恐不及,哪里肯让他们进去。

  宋家兄弟吃了个闭门羹,有心要闯进去,到底底气不足。

  到底不肯罢休,本以为宋春花是跟着行商回来的,还想着去找那行商讨几钱银子花花。

  没曾想一打听,才知道她居然是独自一人租着房子住,说是她死了男人,也没孩子,才孤身一人。

  宋家兄弟心里疑惑,回来后,说与了宋家人听,说是看着宋春花穿戴,还能有闲钱租房子,只怕是从那行商手里捞到银子了。

  又都打起了宋春花的主意来。

  宋春叶一听,心里哪里平衡得了!

  打小,宋春花长得比她漂亮,一家子都打着将她送到大户人家当丫头,说不定还有机会给人当姨娘的主意,娇养着她。

  不让她下地干活,怕晒黑了她一身白皮子。

  她作为长姐,三四岁起,就得帮忙看着弟妹,打扫屋子,再大一点就要做饭,洗衣服,下地干活,一样不落。

  怎么心里服气?

  后来果然,宋春花这个妹子,仗着生得颜色好,到大户人家果然勾搭上了贵人,还揣了贵人的种,虽然是个见不得人的开脸丫头,还被偷偷送回来。

  可看宋春花被养得白白嫩嫩,穿金戴银,用的吃得都是些见都没见过的东西,尤其是一家人,把宋春花当宝贝一样,她就忍不住嫉恨!

  都是一个爹娘生的,凭啥她宋春花就能这么享福,能伺候贵人!她宋春叶就只配嫁给乡下的泥腿子?

  怨恨越积越多,化成毒汁,整颗心经年累月的泡在这毒汁里。

  后来宋春花和那贵人失去了联系,日子不好过起来,宋春叶天天跑回娘家看往宋春花,嘴里说些劝慰的话,心里却乐开了花!只觉得老天开眼,让宋春花也尝尝从云里跌倒泥里的滋味。

  没曾想,宋春花的运气好,生下来的那个爹不明的小崽子,居然那么有出息,比她生养的都出色。

  宋春叶怎么能接受?她日日打着为宋春花好的借口,怂恿着宋春花,唆使着她压榨宋重锦,让他们母子离心。

  看着宋春花多年来如一日的蠢,一点都不怀疑她这个做姐姐的用心,对她言听计从,跟宋重锦一日一日的淡了母子情,到最后终于决裂!

  宋春叶真是做梦都能笑醒!尤其是宋春花最后被卖给行商做妾,她更是痛快不已!

  即使她被休回家,日子难熬,一想到宋春花过得比自己还惨,她就觉得日子还能过得下去。

  哪里想到宋春花居然一个人回来了,手里头还有银子钱,在镇上舒舒服服的一个人住着!

  凭什么她这么好运道?

  宋春叶恨得心头滴血!

  听了宋家兄弟的打算,她计上心头来。

  唆使着宋家两兄弟,就将宋春花给哄回来,让她求宋重锦去。

  毕竟他们好歹是多年的母子,就算断绝关系了,还能真那么绝情?

  让宋春花去求宋重锦也好,撒泼打滚也好,只要能赖上宋重锦,他们宋家的好日子就来了。

  有宋重锦做靠山,以后日子还用愁?岂不是吃香的喝辣的?

  以后他们宋家的位置可比王家还正呢!毕竟宋重锦还姓宋呢!

  这话打动了宋家人!

  倒是宋家老二媳妇问了一句,若是宋春花这么去求去闹,宋重锦那边也不认,那咋办?

  宋春叶还没说话,宋铁蛋先说了:“那正好,反正去闹得是春花,成了咱们沾光,不成咱们就装不知道。左右到时候咱们死不承认就是了!”

  宋家人连连点头,只觉得这简直是稳赚不赔啊!

  尤其是吃了流水席之后,被村里人嘲讽,越发迫切的觉得,要跟宋重锦恢复关系才是。

  因此流水席后第二日,宋家兄弟收拾了一下,就直奔石桥镇而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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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沈兄!”

  “嗯!”

  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
  但不管是谁。

 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
  对此。

 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
 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
  可以说。

  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
 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
 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
  镇魔司很大。

 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
  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
 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
 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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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
  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
  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
 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
  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
 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
 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
 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
  进入阁楼。

 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
 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
 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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