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己因着他是父亲推荐,带着他亲自去请了好几次都长辈,一路上都颇为尊重他。
不仅是衣食住行,就是到了云中县,处理起衙门的公事的时候,自己的想法和易明仕的想法有冲突的时候,他就想着,自己到底还年轻,毕竟没有管理过一个县城,主要是对民生不太熟悉。
而易明仕到底一直都在给外放的官员,或者封疆大吏做过师爷,对这些比他熟悉,所以他都虚心听取易明仕的意见。
本以为易明仕是个真如父亲所说的,真正的君子,可没曾想,在姑母一事上,易明仕表现出来的,让顾子楷警惕起来。
今日他带回来姑母拒绝的消息,按理来说,明事理的,就该知道怎么做了,从此以后,就应该避嫌,能不和表妹和姑母那边接触就不要接触。
可易明仕倒好,一点眼色都没有,要不是自己言语暗含警告,只怕他还要死缠烂打。
这也就罢了,当作他不甘心,被落了面子。
可前头衙门有事,他寻了个借口没去,自己去了,这本不是什么大事,就当自己下去熟悉一下情况。
但是易明仕千不该万不该,后面等王永珠派人来,说要去那山里和庄子看看,他倒是没事,还自告奋勇地去了。
这是将自己的警告当耳旁风了?这么自行其事,有没有将他当作主家?如今还只是私事就擅自做主,若是等时日久了,岂不是这县衙的事情,他也要自专了?
顾子楷眼中冷意凛然,他已经给了易明仕两次机会了,若他是个识相的,以后老老实实的,他还能看在父亲的面子上,继续给他尊重。
若是再倚老卖老,真拿自己当长辈,要给他当家作主,那就别怪他不给颜面了。
易明仕一身白毛汗的回到自己的屋里,将方才顾子楷的那番话,仔细品咂了一二,忍不住长叹一声,知道顾子楷对他生了罅隙,忍不住顿足。
心中的滋味一时也只有他自己知道了。
王永珠和张婆子一夜睡得倒是踏实,第二日,顾子楷又来了,先就告罪。
张婆子哪里会怪他,只说没说。
又说自己已经决定养山猪,昨日看的那庄子和后头的山,想买下来,再雇几家人,看守着山,又问本地那些富户雇人养猪,都是给的多少工钱?她心里好有个数。
顾子楷听了,倒是松了一口气,别的不说,这山猪若真能养好,对他的仕途也好处的。
再加上,这云中县附近别的不多,就这种荒山多,山上也没什么特别的出产,也少有大树,大多是灌木从,不值什么钱。
可若真是一下子买下来一座山,那也要不少银子,倒也是一笔收入。
这云中县他接手后,才发现,真是个穷县,还真没什么特色出产,县衙也穷得很,连下头那些衙役的饷银都欠了好几个月了。
若是能有这一笔收入,好歹能给下头那些小吏和办事的人发发月饷。
因此,看着张婆子的眼神,就跟看财神爷一般,一时舌灿莲花,彩虹马屁拍个不停,哄得张婆子一个高兴,原本打算只买一个庄子两座山头的,如今爽快的增加了一倍。
顾子楷忙吩咐人让县衙负责这一块的书吏来,当场就将地契书填写好,盖了官印,又入了档,这下子两个庄子,四座山头就是张婆子的了。
王永珠无语的看着这姑侄两人,这叫啥?杀熟?
偏偏被杀的高兴,杀的那个也开心,倒是显得她在一旁格格不入了。
王永珠到底是跟宋重锦在赤城县也是历练过的,云中县的情况她也了解,知道顾子楷这也是没法子。
她们买下山头和庄子的这一笔银子,只怕能让顾子楷在这云中县打开局面,收买一下人心了。
这银子钱她们拿得出来,而且将来山猪养得好了,以后这山头只怕就不是这么容易这么便宜能买到的了,到时候说不得还是她们得了便宜呢。
因此也就懒得说了。
拿到了地契和房契的张婆子,到云中县要办的事情也就办完了,至于游玩什么的,顾子楷这边,初来乍到,事情有多,还有个不省心的易师爷,也不好给他添乱了。
就说要走。
顾子楷沉吟了片刻,也想到易明仕此人,虽然看着他是老实了,可人心隔肚皮,谁知道他是不是真放弃了?倒是隔开的好,就算有什么算计,距离这么远,也算计不到。
因此也不虚留:“侄儿这边情况不明,也不留姑母和表妹了,等什么时候这边都收拾干净了,再请姑母和表妹到这边来盘桓一段日子,让侄儿尽尽孝心。”
张婆子也不跟他客气,就美滋滋的进里屋,将地契收起来,顺便吩咐人收拾行李,下午出发。
外头,王永珠送顾子楷出来,见四周没人,才小声的道:“京城那边的消息,易师爷的外孙女儿选秀,被指给了二皇子当侍妾,你心里有个数的好。”
顾子楷眼神一冷,了然的点点头:“我知道了,心里都有数。到底是父亲推荐,我亲自请来的,面上还是要尊重些。若是他从此老实了,不动那些花花肠子,也就罢了。若是他还不死心,我自然有法子砍了他的爪子!”
王永珠知道顾子楷不如他表现出来的温文尔雅纯良,简单说,就是个白切黑。
所以也不担心,见他心里有了数,也就放心了,最后叮嘱了两句:“那你自己要小心,若有什么事,就送信去赤城县,咱们一家子亲戚,表哥不要外道就是了。”
顾子楷露出笑容来:“放心好了,你表哥不是那种清高,只会咬牙死扛的木楞傻子,该用到你们的时候,我不会客气的。那下午我就不送姑母和表妹了,你们一路顺风!”
王永珠冲他挥挥手,示意他快走吧,不用他送了。
等易明仕知道消息的时候,已经是第二天早上了,张婆子她们一行人,只怕都走出几十里路了。
易明仕也只得暗叹一声,彻底的放弃了打算。
到了晚间,挥笔写下了一封家书,第二日出门,送到驿站去了。
那封信晚间,就放在了王永珠的面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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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沈兄!”
“嗯!”
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但不管是谁。
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对此。
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可以说。
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镇魔司很大。
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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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进入阁楼。
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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