蜀南文学>都市小说>农女有田有点闲结局>第一千六百九十四章 白费
  谈判的人心神不定,眼珠子控制不住的就往宋重锦身上瞄。

  大楚这边的官员倒是交换了一个眼神,坐在了谈判桌上,话里话外就各种挖坑给草原那边。

  草原那边谈判的人虽然心思都不在谈判上,可却秉承了一个原则,啥事都不点头,也不说是。

  问急了,就说他们还得回去商量商量。

  宋重锦也不着急,让人了将昨日说的那各美酒给抱了一小坛上来。

  只拍开坛口,那浓郁的酒香就在屋里蔓延开来。

  草原那边的几个汉子,眼睛都直了,鼻子不停的在空气中嗅着酒的香味。

  更有几个,已经迫不及待地上前一步,就要将酒坛子给抢过去了。

  宋重锦哪里会这么容易就让他们喝到美酒,轻飘飘的带着坛子一个转身,错开那几个人抢夺的手。

  才慢条斯理的道:“好酒要慢慢品才能品出味道来,诸位这般着急,可是喝不到的!”

  草原谈判的领头乌恩,吞吞口水,挥挥手,示意手下往后退去。

  几个手下心不甘情不愿,到底还是退了回去。

  宋重锦这才示意随从,拿出一水的甜白瓷杯来,将那清冽的酒液,缓缓倒入瓷杯中。

  酒香馥郁,满室飘香。

  每一杯都只八分满,然后排成了两排。

  宋重锦只做了一个请的手势,草原那边的汉子,就饿虎扑食一般的扑上前去,一人抢了一杯到手。

  先端到鼻子边,细细的闻了味道,有那性子急的,已经直接就倒入了口中。

  这酒看着清冽,实则火辣,入喉后犹如一股火线,顺着喉咙窜到了胃里,然后发散到全身四肢,浑身腾的一下子,就暖和了起来。

  “好酒!”草原的汉子忍不住就赞叹道。hΤTpS://WWω.sndswx.com/

  其他的人听了,哪里还忍得住,也都纷纷一扬脖子,一饮而尽。

  “好烈!”

  “够劲!”

  ……

  没一会子,夸赞之声不绝于耳。

  更有那狡猾的,看到大楚国这边的官员,都不着急取走那剩下的酒杯,忍不住就想伸手去偷一杯过来再尝尝味道。

  要知道,这酒够味,够辣!只可惜太少了,这么一小杯,也就一口,才尝到了点滋味,就没了……

  这不但没过瘾,反而还勾起了酒瘾,越发的忍不得了。

  大楚这边的官员,虽然也有不贪杯的,也有喝不惯这种烈酒的,可看草原汉子这看到酒眼睛都绿了的样子,自然也不会将自己的那一份让出去。

  一个个都发挥了超常的运动水准,将属于自己的那杯酒给捞过来,不喝,就端着闻闻,也是好的。

  倒是乌恩和巴音两人,品尝了宋重锦带来的美酒,要不是还有最后一点理智,恨不得都要抱着宋重锦的腿,跟他回大楚了。

  这没喝之前,只是听说也就罢了,到底没尝过滋味,传说再美,没见过也只是向往。

  今儿个尝了味道了,那就放不下了,以后只怕再喝马奶酒也没味道了,这以后的日子可怎么过?

  这么一想,两人都有些理解了自家爹娘,为何对大楚国的美酒美食还有美衣美人念念不忘了。

  满屋子的酒香勾得人心思浮动,谁还有心情谈判?

  一日功夫又白费了。

  倒是临走前,被草原那边谈判的人员,仗着今日比昨天熟悉了些,又见宋重锦给他们带了美酒。

  依着草原上的规矩,喝了人家上好的酒,那就是朋友了。

  既然是朋友了,那就没那么过顾忌,抓着宋重锦就问他的衣服在哪里做的?真是太他娘的好看了!他们也想做一身,等到草原最大的达慕节的时候,那肯定就是草原最靓的仔。

  到时候在心仪的姑娘面前转上一圈,就不信将人勾不到手!

  宋重锦虽然不知道这些草原汉子心里的打算,不过他也算大致了解草原部落这边的习性。

  知道草原这边,不论男女,都喜欢在节日穿最隆重,最艳丽,最华贵的衣裳出门。

  没几个月就是草原最大的节日,达慕节了。

  一般草原的大姑娘小伙子,都会趁着这个节日,跳舞、赛马、射箭、套马的时候,展现自己的实力,赢取心上人的关注。

  看着这次草原派来的这批谈判的队伍,虽然看着都老成,可宋重锦知道,这不过是他们风吹日晒所以显得老相,其实一个个都还年轻的很。

  也不知道草原派这么一支年轻的队伍过来是何居心?

  这都两日过去了,还啥都没谈,不是在讨论衣裳就是讨论美酒。

  宋重锦眼神闪动了两下,嘴角微微一翘:“这身衣裳,乃是我家夫人在京城最有名的锦绣坊所做,他家制作衣服,一贯富丽,用料也考究。京城官宦之家,都爱去他家做衣裳!”

  说得乌恩和巴音几人心向往之。

  倒是宋重锦这边的官员,忍不住低下头去憋着笑。

  就知道宋重锦是在诳骗他们,要知道,京城里,越是高门贵族讲究的人家,越是不会去外面做衣服。

  家里都养了针线房,所有的衣服,都是府里的绣娘自己做。

  唯有年轻的大姑娘小媳妇们,喜欢新奇的花样,倒是会在京城几家有名的制衣坊里做衣裳,也是跟上潮流,怕人说她们落伍。

  可在家的日常衣服,那都是贴身丫头的活计。

  更有宋重锦今日身上的这衣裳,那等闲是没机会穿上身的。

  平日里要穿官服,在家也就是常服,就算出门做客,穿着这样,那不是去赴宴,那是去砸场子。

  又不是女人,非要打扮的花枝招展的,跟花孔雀一般,恨不得把旁人都比下去?

  男人若是穿成这样,只怕人人都要笑话了。

  当然,这世上也少有人,能如同宋重锦这般,将这么一件穿在别人身上,是庸俗的衣裳,穿得这么气场强大。

  他们看看草原的那几个汉子,常年马背上,身材倒是不错,可看看那满脸的胡子,就能想象,若是他们穿上这样的衣裳,只怕就是一排土暴发户了。

  要知道,这世上,有些衣服,它不仅挑身材,它还挑脸啊!

  不过,此刻他们自然是不会跟草原的人说明白的,反而一个个都点头不已。

  还有人说:“我看几位身材跟咱们宋大人差不多,估摸着穿上也跟咱们宋大人一般气宇轩昂!”

  那乌恩和巴音听了,手指头都蠢蠢欲动,恨不得将宋重锦身上的衣裳给扒下来。

  还是后头有个看着不起眼的汉子,咳嗽了一声,倒是让乌恩和巴音似乎颇为忌惮,打着哈哈,说笑了两句,才告辞而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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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沈兄!”

  “嗯!”

  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
  但不管是谁。

 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
  对此。

 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
 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
  可以说。

  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
 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
 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
  镇魔司很大。

 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
  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
 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
 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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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
  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
  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
 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
  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
 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
 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
 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
  进入阁楼。

 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
 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
 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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