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遇到这样还没怎么威胁,就主动要求做牛做马的人,她这扒皮黑心老板的架子就绷不住了。
咳嗽了两声,才故作不经意的道:“这几天你就收拾收拾屋子,歇两天。我明天找人来,先砌个灶,再砌两铺土炕。灶屋在最远的那个偏屋里,有个风炉,你先凑合用几天。”
杨哑巴连忙摇头摆手,比划了几下,示意他会砌炕和灶,不用去请人。
王永珠还真没想到,这杨哑巴居然是个全才。
当下大方的又拿出两百钱来:“这钱你拿着去买些泥沙和工具什么的,这几天就只做这个就好。我过几天再来看你!”
杨哑巴点点头,见王永珠要走,忙将那个木盆抱出来,里面还放着那个布包,要递给王永珠带走。蜀南文学
王永珠想了想,干脆的将布包给拆开,将里面浸湿成一团的茜草粉给倒出来:“杨叔,挖个坑把这些给埋起来吧!”
杨哑巴忙从屋里寻出一把铁锹,在院子角落里找了个不起眼的地方,撸起袖子给呼哧呼哧挖了一个深坑,将那团茜草粉给丢进去,又盖上土,夯实了,上面又虚虚的盖上浮土。
看了看还很显眼,干脆在墙角挖了一棵小柳枝,给插在了浮土上,又泼了一瓢水,看起来像是新栽了树,这才拍拍手上的泥土,站起身来。
王永珠心中暗暗留了心,这杨哑巴不仅做事仔细,心思也缜密,若不是哑巴,说不定还能成就一番大事业,如今倒是可惜了。
以后还得多多留意着,这将来自己做生意,倒是很需要一个这样做事缜密细心的下属。
心里有了成算,王永珠脸上不显,被杨哑巴送了出来。
回到家,张婆子一边做饭,一边跟王永珠商量:“我算着日子,眼看就快要清明了,也该提前做准备回去七里墩了。咱们回七里墩呆上几天,等到你爹的五七过了再回来。”
“就是重锦这孩子,要是跟着咱们回去,会不会耽误他读书?这路上来来回回的,也耽误时间!咱们娘俩能在家多呆几天,重锦这孩子在这边怎么办?没人给他做饭,在书院读一天书,晚上回来家里冷锅冷灶的,看着就不落忍……”
王永珠算算日子,真是过得飞快,不知不觉这到城里大半个月了。
马上就是清明,再加上王老柱的五七,怎么都该回去,好好的办理一下才行,不然就要落人口实了。
“我看染坊那边的事情,这两天就能结束。这两天咱们先收拾行李,再看看需要些什么,城里的总是比咱们镇上强些,一并买了带回去!还有给家里人也带点城里的好东西。”王永珠一边说着,一边在心里盘算着,要买些什么东西回去。
“至于宋大哥,也不知道他们书院放不放假,等他回来问问再说。要是他先回城里,至于吃饭的问题,实在不行,让他在书院凑合两天。”王永珠并不觉得这是什么大事。
曾经的她,在家也是娇生惯养,可读书在外,不也得学会自己做饭,自己照顾自己吗?
宋重锦并不是没有生活自理能力的人,她们回去顶多也就十来天,耽误不了什么事情。
“那怎么行?书院里那些菜都是混着来的,重锦如今身上带着孝,可不能随便乱吃东西。总不能天天就啃白菜帮子吧?到时候咱们回来,只怕好好的一个孩子都饿成白菜样了!”张婆子摇头。
王永珠很是无语,“娘,你用不着这么操心,宋大哥又不是三岁的孩子,这么大人了,又是在县城里,还有银子,还怕他饿死不成?”
“你这丫头,我这都是为了谁?”张婆子气得咬牙。
王永珠正色道:“我知道娘是为了我!可是断没有为了我,而委屈娘的道理!我跟宋大哥是晚辈,我们接娘到县城里来是享福的,不是让娘来伺候我们的!娘心疼我,我知道,可我也心疼娘!”
“这些日子,我们初来县城,一切都不熟悉,宋大哥要读书,我忙着生意,家里里里外外都是娘操持。我们本来就很过意不去了,如果接娘到城里来,不仅不能让娘享福,还让娘为我们操心,我这心里如何过得去?“
“娘,这宋大哥吃饭的事情,你就别操心了!您老人家就想着给家里人带些什么礼物回去。这次回去住十来天,您可得跟村里的那些人,好好说道说道县城才是。”
张婆子笑得脸上的皱纹都舒展开能:“行!娘都听你的!娘不管了,娘就跟着你们享福就成!明儿个娘就去逛街去,得买些咱们乡下没有的玩意,回去可得让他们开开眼界!哼——”
见张婆子的注意力被衣锦还乡给吸引住了,王永珠才放了心。
决定明天去催催那严中人,那老实本分的丫鬟到底什么时候才能有。
等宋重锦回来,三口人一边吃饭,一边商量着清明回七里墩的事情。
书院里已经通知了,清明祭祖,本是大事,正好加上是月末,和月末假期一起连着,可以放五天。
这消息一出,书院的学子们都欢呼起来。
附近的学子,临近州县的,五天都能赶回去祭祖了再回来。
那些远一些的学子,也不闲着,一得知消息,都已经相约好了,去附近的山上走走,庙里逛逛,踏踏青,
说到踏青,王永珠才想起一事来:“婆婆不是就在庙里吗?咱们提前一天先去给婆婆扫墓,然后再回七里墩,宋大哥你看怎么样?”
宋重锦点点头,这事就这么定了。
第二日,王永珠将张婆子送到了街上,才到染坊,已经是日上一树高了。
一进染坊,就感觉气氛不一样了,所有的人看着王永珠的眼神,又是敬畏,又是赞叹,又是羡慕。
吴掌柜搓着手迎了上来,脸上喜气盈盈:“大侄女,真的成了!真的成了!”
王永珠十分冷静:“布料已经晾干了?”
吴掌柜点点头。
“布料已经晾干了,刚下水漂洗了两三次,果然不褪色。你过来看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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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沈兄!”
“嗯!”
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但不管是谁。
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对此。
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可以说。
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镇魔司很大。
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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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进入阁楼。
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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