蜀南文学>都市小说>农女有田有点闲结局>第一百二十六章 玉佩
  这话也就哄哄那两三岁的孩子,能哄得了成精的张婆子?

  这老二是自己肠子里爬出来的,那点子心思,虽然不能全部明了,可也知道自己这个儿子是个啥玩意。

  要真是信了他的话,等他那什么下个月的束脩,只怕等到过年都没个消息。

  当下眼珠子一翻,毫不客气的道:“你少在老娘面前弄鬼!你当初去县城的时候,可是带了不少好东西走的,这些东西还不够你平日的嚼用?还是你被钱氏拿住了钱袋子?要真这样,老娘倒要去县城找钱家问问,这是哪门子的媳妇,抠着当家男人的花销,自己连个儿子都生不出来,这攒下家私是给哪个小白脸用的?还是贴娘家用了?”

  “我咋生出你这么没用的儿子,还是秀才老爷,被个女人拿得死死的,她钱氏敢要你的强,难道你不会拿大耳刮子刮她?再说了,家里这么大的事情,你大哥下半辈子估计就是个废人了,家里没了劳力,还要养着他,就算是有金山银山也经不住这么填!家里的底子你是知道的,付了老大的药费,只怕家里连锅都要揭不开了。”

  “你难不成要看你的老子娘都饿死?等你那束脩送来,只怕老娘坟头的草都一人高了!还说没钱,你身上穿的,手上戴的,还有腰上挂着的那是啥?当老娘眼瞎不成?今儿个你要走也行,我看你腰上挂着的那个玩意还不错,估计能抵上几两银子,你拿不出钱来,就把这个留家里,关键时刻也能到当铺抵押点银子救救急——”んτΤΡS://Www.sndswx.com/

  说着,张婆子就要伸手去扯王永安腰上挂着的一个如意玉佩。

  这玉佩玉质莹润,颇有几分水头,以王永珠的眼光来看,玉质中等,在她以前所处的年代,只怕要小几十万。

  按照这个算下来,这玉佩只怕最少值个几十来两银子。

  能佩戴得起这个价位的玉佩,想来王永安在县城的日子相当的不错,压根不是他说的那般窘迫可怜。

  王永安下意识的就捂住了腰间的玉佩,后背只冒冷汗。

  这玉佩可是他身上最值钱的东西,要是以前,他是肯定不会佩戴这个回老家的,可这不是昨儿刚换上这身行头去应酬,还么到家就被那送信人找到。

  大庭广众之下,自己为了显示兄弟情深,连家都没回,衣服自然也没换,匆忙雇车就赶回老家。

  结果,就被自己的老娘给看到了。

  对张婆子,王永安自然也是了解的,爱钱如命,又偏心的很,这种好东西落到她手里,只怕就会暗地里塞给小妹当嫁妆,别想再要回来了。

  他本来是想糊弄过去爹娘,等他回了县城,自然有无数的借口不送银子回来。

  可张婆子这么一出手,他不出点血,只怕今儿个是回不了县城了。

  咬咬牙,他既然说了身上没带银子,此刻就不能再反口打脸。

  可这玉佩也不能让老娘给摸走,上下打量了一下,忍痛将手上的玉扳指给取了下来,这扳指才到手没几天,个头虽然小,水头足,也花了小十两银子才到手,都没捂热乎。

  可除了这个,就是身上的衣裳和玉佩了。

  两害相较取其轻。

  王永安将扳指递出来:“娘,这玉佩是我昨儿个跟人应酬,找人借来撑场面的,回去后还得还给人家,实在是不能给您。倒是这扳指是前些日子,在县令大人举办的诗会上,因为一首诗做得不错,得了县令大人的赏,倒还值几两银子。娘先拿去救救急,等我下个月束脩下来了,我再让人给爹娘送回来。娘,您看这样可行?”

  张婆子打小家穷,还是嫁到王家来后,尤其是这个老二中秀才后,才见了些世面,知道世界上不是金银最贵重。

  这个玉扳指,虽然她看不太懂,不过如果是县令大人赏的,那肯定不便宜。

  接过手再仔细一看,碧汪汪的一圈,入手凉而不冰,摸上去,就跟摸剥了壳的煮鸡蛋一样滑腻,再不懂,也能看出来这是个好东西。

  再看王永安的脸色,知道这只怕就是老二的极限了,再要也要不出啥东西来了,才不动声色的点点头:“既然是你的一片心意,娘就收了。时候不早了,你也该回去了,老二啊,如今你大哥成了这个样子,你爹和我这心里没底啊,你是老二,你大哥不中用了,以后你老子娘,还有你妹子,这一大家子,可就指着你了!你回去后好好寻访一下,有没有好大夫,不能真看着你哥成废人吧?”

  本来只是想敷衍一下家里人,压根没想着找大夫的王永安身子一僵,听懂了张婆子话外的意思,如果不给老大寻摸个好大夫,把他给看好,把老家给撑起来,这爹娘带着小妹,只怕就要找上自己了。

  这么一想,王永安一身冷汗,在心里暗暗下决心,还是得多留意留意,不然老大一倒,自己可就要倒霉了。

  当下没口子的答应:“爹,娘,你们放心吧!寻大夫的事情我记在心里了,不会忘记的!你们就等着我的消息,我寻摸到了后就托人带信回来!大哥那里,我就不去了,免得相见徒生伤心,还请爹娘多替我美言几句。”

  张婆子这才抓紧扳指,点点头,算是答应了。

  一旁的王老柱将两母子的眼神言语官司看在眼里,心里说不出来是啥滋味。

  老二这个王家最引以为傲的儿子,跟家里却已经离心了。

  因此,等王永安告辞,上了马车,王老柱也没送出去,只窝在屋里闷闷的抽着烟。

  还是王永平将王永安送了两步。

  张婆子掂量着手里的扳指,看王老柱那耷拉着眉眼的样,冷哼一声:“先前我就说儿子都靠不住,全是白眼狼,你是咋说的?说我是偏心闺女,胡说八道,如今你看到了吧?你那儿子早就成了人家的儿子了!谁让咱们这当爹娘的没钱,供不起他考举人!认命吧~!”

  说着将扳指小心翼翼地用布包起来,放在箱子里锁好。

  才凑到王老柱身边,小声的道:“当家的,跟你商量个事——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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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沈兄!”

  “嗯!”

  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
  但不管是谁。

 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
  对此。

 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
 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
  可以说。

  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
 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
 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
  镇魔司很大。

 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
  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
 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
 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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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
  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
  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
 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
  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
 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
 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
 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
  进入阁楼。

 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
 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
 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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