想来是在这外头历练还是颇有收获的。
金壶心中激荡,在外头这近一年,风餐露宿,翻山越岭,受过伤,吃过亏,挨过骂。
那时候才知道,什么叫人离乡贱!才知道,以前在家里,在乡下的日子该有多安逸。
乡下种地,不过是废些力气,可一家子能安安稳稳的在一起。
出来外面,先不说每天走那么多路,鞋子走烂了,脚磨出了血泡,挑破后,又再磨破,一层层的,直到长出老茧来。
更不用说商队里不养闲人,他们都是跟着学做伙计,不仅商队领队的吩咐要听,平日里眼睛里也要有活,还得主动抢着去干。
所得也不过是两个干馍馍,勉强能填饱肚子而已。
更可怕的是,路上遇到劫匪,他们还得举起家伙什来守着商队的货物。
他就眼睁睁的看着同行的伙伴,年纪不过比自己大上两三岁,一个不慎,就被砍了一刀,再也没起来过。
而一条人命,在领队眼里也是寻常,后来听说了,死的那人家里跟商队签过契约,若真有个三长两短,不过商队给几十两安家银子,也就是了。
他也差点命丧刀下,都以为自己死定了,却被人拉了一把,救回一条小命。
后来才知道,若不是因着他是王永珠的侄子,张大老板叮嘱过,只怕他的小命也要丢在路上。
他一路战战兢兢,睡觉都要睁着一只眼睛,好不容易熬到了京城。
如今看到亲人,才真正的感觉安全了。
一时眼圈红红的,除了最开始喊了人,什么话也说不出来。
张婆子见金壶这样,到底是自己的孙子,也难得心软了一下,“还没吃早饭吧?先吃点东西再说,看你瘦成什么样了?这一年来遭大罪了吧?”
说着说着,又忍不住训斥起来:“当初好好的日子你不过,非要跑出来受了这些罪,现在知道外头不容易了吧?不听老人言,吃亏在眼前!一个个看你们老姑做生意赚了钱,就都以为外头都有金子等你们去捡呢!”
“也不都看看自己是不是那块料?就是你们老姑,当初挣钱还不是吃了好些苦?如今是知道钱难挣了吧?当初还一个个花着你老姑挣的钱,鼻子不是鼻子,眼睛不是眼睛的!早就该让你们一个个的都出来受些苦,才知道外头的艰辛,知道如今的好日子都是靠着谁呢!”
一边嘴里嫌弃,手下倒是不慢,给金壶摆上了碗筷,示意他快吃。
金壶这才见到亲人,劈头就被骂了一顿,倒是骂得他神清气爽。
快一年都没被奶骂过了,还挺想念的。
老老实实的接过碗筷,开始吃早饭。
一家子坐着看金壶吃完早饭,让婆子进来收拾了。
王永珠才问:“你回来后,让人给家里送信报平安了没?将来有什么打算?”
金壶有几分不好意思的挠挠头,“昨儿才到京城,晚上被舅爷接过来,还没来得及。我一会回商号去,看有没有商队去七里墩,让他们带个平安信回去就好。”
听他这话音,是没有回七里墩的打算。
果不其然,金壶接下来,说话就多了几分谨慎:“老姑,我,我想着,就留在京城。这次跟着商队出去,长了不少见识。领队的也挺看好我的,说我聪明,还说下次再带我出去。”
“我问过了,像我这样的伙计,这趟跟着出去是当学徒,下一次再跟着商队出去,就是伙计了,还有月饷拿。这商队还有不成文的规定,当了伙计,要是自己有钱,还能自己捎带些东西回来,转手卖了,也能赚上一笔银子。”
“就是这次,张大掌柜的也说了,虽然是学徒不发饷银,可因为这次商队虽然有些波折,到底把货给全带回来了,给我们学徒也一人一两银子的奖励。”
“再来,我这次跟着商队,因为一路跟领队关系不错,他提点了我一些,我也偷偷地将当初从家里出来的时候,带着的那点银钱,一路也跟着换了些东西。我本钱少,也不敢进那些贵的东西。”
“只一路进一些便宜的,好出手的东西,一路这样,将这里的东西,带到下一个地方去卖,这么一路,我也赚了快二十来两银子了!”
金壶一边说着,一边从怀里掏出一个布袋子来,掏出里面大大小小的碎银子来。
一面又掏出一个包裹得十分仔细的布包来,小心的打开,露出里面几样银首饰来。
一看这风格,倒是带着点异域风情。
首饰上镶嵌着各色的宝石,虽然宝石质量不好,也小,可也极为难得了。蜀南文学
金壶不好意思的看了看张婆子和王永珠:“我给奶和老姑买了几样首饰,我手头紧,买不起太贵的,奶和老姑别嫌弃。等我下一趟赚钱了,再给奶和老姑买金首饰带!”
张婆子倒是楞了一下,看了看那布包着的几样首饰,这些东西,比起如今她手上戴的,那真是粗糙的很。
好一会,才伸手拿过一个银镯子,宽宽大大的,镂空的,镶嵌着蓝宝石,这宝石发黑,一看就不是什么正经宝石。
戴在了手上,嘴角忍不住翘起来,嘴里还嫌弃着:“算你这个小兔崽子有良心!也知道孝敬你奶和你老姑了!没白疼你!”
话虽然这么说,那眼神确实难得的温和。
王永珠知道张婆子是嘴硬心软,其实心里是再欢喜不过了。
看了看那桌子上的首饰,倒是看中了一款不起眼的说不出来是什么材质的镯子,似金非金,又不像是木头,伸手拿过来。
金壶看王永珠拿在手里研究,忙道:“老姑,这个不值钱,这是我买这一堆,找人家要的添头,说是那个卖首饰的,收购人家的首饰里,不知道怎么混进去的,好像是一种藤蔓,晒干了除了硬,一点用都没用,烧火都没人要的。”
“你拿这个!这个最值钱!”说着捡出一件银制的璎珞,塞给王永珠。
王永珠一笑,拍拍金壶的肩膀:“谢谢金壶了!老姑要这个就好了!就喜欢这个!剩下的,都是你辛辛苦苦挣钱买的,你都收好,将来不管是给你未来的媳妇,还是孝敬你娘,都行!”
“老姑不看重这些,老姑看重的是你的心意,这就够了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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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沈兄!”
“嗯!”
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但不管是谁。
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对此。
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可以说。
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镇魔司很大。
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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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进入阁楼。
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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