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氏被气个倒仰,自己这个男人,别的都好,就是太实诚了。他咋就不想想,家里钱就那么些,过两年金斗就要相看人家了,这娶媳妇是说说就能娶进门的吗?家里的房子眼看就不够住了,总不能儿子娶媳妇,还要跟爹妈兄弟挤一间屋子吧?
金斗是王家的长子长孙,将来王家的顶门柱,继承王家香火的,家里的钱不给他花,全用到一个将来要嫁出去的小姑子身上,像话么?
知道跟王永富说不通,林氏气得翻身上炕睡觉去了。
王永富不知道媳妇为啥突然就又生气了,蹭上炕,摸了林氏两把,被林氏一把推开,讪讪然的摸着鼻子也就睡下了。
隔壁屋的金斗三兄弟睡不着,他们也想去赶集,都这么大了,除了金斗跟着去过一趟集市,其余的几个小豆丁都还没去过。
听着金斗说的集市上的热闹,还有各种好吃的好玩的,金壶和金盘眼睛亮晶晶的,心里暗暗想着,哪一日,要是能去赶趟集就好了……
三房里,母子几个人也在小声说着赶集的事。
“娘,赶集好玩吗?是不是很热闹?有很多好吃的?还有漂亮的头花?”金花小声的问,眼睛里全是期盼。
江氏眼神悠远,望着屋顶,缓声道:“那当然,镇上一个月一次的大集,可是附近十里八乡的大事,那一天,附近人家都会去,趁着大集,将自己家的鸡蛋什么的卖出去换点油盐针线回来,听说还有走乡窜户的货郎,带着县城里的时兴物件,头花发钗什么的,听说运气好,还能赶上外地来的戏班子,能听上一场戏呢……”
江氏的话,引得几个小豆丁心驰神往。
静默了片刻后,金盘才咬着手指问:“娘,你以前也赶过集吗?”
江氏眼中的光芒一亮,然后又黯淡了下去,好半晌才道:“不早了,睡吧……”
几个小豆丁似乎察觉出江氏的情绪不对,不敢再问,都闷声不响,一会就小呼噜震天响起。
唯有江氏似乎被勾动了愁肠,翻来覆去一夜不曾安睡。
明珠觉得自己似乎才刚睡下,就被张婆子喊醒:“珠儿,起床了,快点,不然赶不上集了。”
赶集?
明珠一惊,还浑沌的脑子才清醒过来,忙忙的翻身起床,洗漱。
等她收拾好出门,看看天色,还黑着呢,天上稀疏几颗星星还在闪烁着。
张婆子已经收拾好了要拿到集市上卖的东西,放在背篓里。
江氏也做好了早饭,捡出两个热气腾腾的馍包好,又用竹筒灌满了水装好递给了明珠。
张婆子又进灶屋,从灶膛里掏出两个烧好的地瓜,用树叶子包好,扯了两根青草系住,也递给明珠:“早上赶得急,先垫吧垫吧。”
明珠接过地瓜,看了看,也从里屋翻出个平日里金盘他们背的小背篓,将东西放在背篓里背上,勉强也算给张婆子帮了点忙。
收拾好,就要走,江氏欲言又止,张婆子先去开院门,落在后面的明珠正要跟上。
江氏脸上闪过一丝决绝,扯住了明珠的衣裳。
明珠不明所以的回头:“三嫂?有事?”
江氏从角落里摸出一个小包裹来,期期艾艾的小声开口:“小妹,我……我绣了两张帕子,你看能不能帮……帮忙去镇上……卖……卖掉……”hΤTpS://WWω.sndswx.com/
越到最后,声音越小,羞愧的头都要低到地上去了。
明珠心想,这三嫂胆子也太小了,就这么点事,还要犹豫半天,当下接过包裹,不过也没打包票:“我去试试,不过话先说前面,我也不知道行情,不知道这个卖不卖得出去,到时候你可别怪我!”
江氏连忙摇头:“不会的,小妹!卖不卖得出去,我都感谢你!你放心,我不白托你去卖,要是卖了钱,分你一半——”
明珠眉毛一挑,没看出来,这位三嫂,看着文文弱弱,话不多,在王家极度没有存在感。
可却是个眼明心亮的,心中也有成算。
知道这帕子要是给张婆子去代卖,肯定一文钱都落不到自己手里。
反而托给自己这个小姑子,许以一半的利益,要是真是以前的王永珠,只怕也会同意吧。
这么一想,看江氏的眼神就有了丝不同,不过面上还装得不甚在意:“等我卖出去再说吧?谁知道你这个值不值钱?行了,走了。”
说着,拔腿出了院子,跟在张婆子后面。
天还没亮,明珠估计着,应该是早晨三四点钟的样子。
村子里就已经热闹起来,几乎家家都亮着灯,各门各户都在为赶集做着准备,接着各家院子里泄露出来的一点光,明珠深一脚浅一脚的跟在张婆子后面往村外走。
村口槐树底下的几块石头处,插着一根火把,影影绰绰有好几个人在那里走动。
张婆子先到了石头处,冲明珠招手,等明珠走过来,拉着她,坐在路边的石头上,“快吃点东西,不然一会没力气赶路。”
村口已经有好几个人在等候,却少有人吃东西,对山里人来说,几十里路算不得什么,早早赶去集市卖了山货鸡蛋,换点油盐针线赶回来吃是一样的。
只有家里殷实的,才会吃点,垫吧一下。
大家自然认识张婆子和她的宝贝闺女,只觉得奇怪,这王家闺女平日里最是好吃懒做,除了追着宋家小子外,是针不拿线不拈,油瓶子倒了都不扶,每日睡到日上三竿起,有名的懒姑娘。
怎么今天起这么早,这架势是要走几十里山路去赶集?
张婆子怎么舍得了?
想起,昨日村子里就传着的王家闺女被宋家小子退亲的传言,几个人交换了一下眼色。
正好今日居然有村里另一户家里有牛车的也去赶集,顺路也捎带几个人,挣几文钱。
张婆子要是自己,是绝对不会去坐牛车的,有那个闲钱不如存着,抛费这个做甚?又不是走不动。
可今日有心肝珠儿要去赶集,她实在担心自己这闺女能不能走到镇上去?就算能走到,只怕天都黑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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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沈兄!”
“嗯!”
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但不管是谁。
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对此。
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可以说。
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镇魔司很大。
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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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进入阁楼。
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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