蜀南文学>都市小说>小说农女有田有点闲>第五十二章 倒是个明白人
  张婆子这才跟王老柱回屋,将事情说了个清楚明白,又掏出五两的雪花白银,给王老柱过了眼,才收起来。

  王老柱也没别的说的,只说:“先收起来,将来给老四寻摸个好姑娘。”

  张婆子点点头,想起刚才没看到自己大儿子,“老大呢?咋没看到他,家里出这么大的事情,不说让他帮忙,这个时候咋还不着家?”

  王老柱吸口烟:“我让他找隔壁家借了毛驴去何家了,看能不能追上老四,追上了就带回来。”

  张婆子皱皱眉头,不以为然:“把老四带回来干啥?何家给他戴绿帽子,让他去把何家那忘八羔子揍一顿,解解气咋地了?”

  “糊涂!咱们家老四那脾气你还不知道啊?真犯起混来,只怕要出人命的!就算何家和李家做事不地道,咱们要真放任老四出了人命,岂不是毁了老四一辈子?为李家那么个女人闹成这样岂不是抬举了她?要真想出气,等这事情冷下来了,什么时候找不到机会去报仇?”王老柱低声呵斥道。

  张婆子别看她平日里在家里最嚣张跋扈,若王老柱真的黑下脸来,她还是不敢违逆的。

  只嘀咕两句:“便宜何家那小畜生和李家小贱人了!”

  屋外的王永珠将对话听得清清楚楚,倒是忍不住高看了自家这平日里默不作声的爹一眼。

  倒是个明白人!心里也有成算!

  难怪,即使张婆子这般霸道,王家日子还能过得不错,看来这爹在背后功不可没啊!

  小豆丁们只记挂着吃兔肉,大人们虽然庆幸李家的事情解决了一大半,可这王永富和王永平都还没回来,心里也还没底。蜀南文学

  直到吃晚饭,两人都没回来。

  张婆子给两人分了小半的兔肉单独在一旁留着,其余的人,除了几个孩子吃得满嘴流油,大家都有些心不在焉。

  直到晚饭吃完,都收拾停当了,才听到院子门一声响。

  大家看向门口,王永富牵着一头毛驴走了进来。

  金斗忙去接过毛驴,牵到牛栏里,给喂了一捆草。

  林氏心疼男人,忙去灶屋将给他们兄弟俩留的兔肉都端了出来,又拿了两个馍。

  王永富在井边舀水洗了手,坐到桌边,他神色间充满疲惫,不过看起来还算平静。

  张婆子心急:“老大,你追到老四没?他又有没有去何家?没出人命吧?”

  王老柱敲敲桌子:“让老大吃完饭了再说。”

  王永富也是在是饿坏了,狼吞虎咽的将饭菜吃了个干净,才感觉自己活过来了。

  又喝了一碗水,才道:“我骑着毛驴一路没敢耽搁,直接往何家坝那边去了,到的时候已经天黑了,寻人问了,才找到何大伟家。他家没人,说是他家姑娘生了外孙,去镇上走亲戚去了。我又问有没有人看到老四,说了大致模样,那人说天挨黑的时候,有个仿佛老四模样的男人去过,问过何家没人在,站了一会就走了。我担心爹娘记挂,想着老四也不知道人家姑娘嫁给谁家了,就是去镇上也找不到人,就回来了。”

  张婆子再怎么嘴上嫌弃,心里还是有些惦记的:“小兔崽子,死哪里去了?多早晚了,还不回来?”

  “行了,暂时没出事就好,大家都回屋歇去吧,明早再说。”王老柱一锤定音。

  大家也没办法,这黑灯瞎火的,去哪里找老四去,只得等明天再说。

  ※※※

  宋重锦看看天色,已经日头偏西了。

  再不下山,只怕晚上就要在山上过一夜了。

  天色浓黑如墨,只一弯新月挂在天空。

  山里头更黑,宋重锦借着朦胧的月色,辨别了下方向,继续赶路。

  他今天因为追一只鹿,过了一个山头,鹿最后没猎到,反倒错过了时间,此刻再往家里,已经耽搁了时间,天色都黑了,都还没从山里走出来。

  不过刚才分辨了一下方位,应该离村里不远了。

  宋重锦却不敢放松,夜晚的山中,分外的危险。

  尤其是那些晚上才出来活动的大家伙,要是碰到了就糟糕了。

  往前走了一会,眼尖的看到,前面不远处,居然好像生着一堆火,一个背影看上去高大的男子坐在火堆边,低着头,看不太清楚。

  顿时一愣,这即使是山里的猎人,不在万不得已,也不会单独在山里过夜。

  不然,他也不会天黑都赶路。

  想了想,宋重锦拔出腰间磨得锋利的猎刀,警惕的看着有动静的方向,小心的一步一步往那处移动。

  这大晚上的,人心难测,还是小心为上,

  刚走了没两步,就看到那个男子,用手捶着身边的石头,发出痛苦的嘶吼声。

  那声音又点耳熟,脚步一顿,宋重锦收起了手里的猎刀,加快了脚步。

  走到火堆边,定睛一瞧,那不是王家老四王永平吗?

  这是怎么了?

  若是以前,宋重锦肯定是要装作没看到,脚步一转,再找个方向,从另外的小路下山回家,毕竟能让一个大男人憋屈到跑到山里没人的地方发泄,肯定是有苦无处说,也不想让人看到自己这一面。

  以他的为人处世,这种时候大家能不见面,省得尴尬才好。

  尤其是现在两家这种尴尬的身份,离得越远才越好。

  脑海中是这么提醒自己,可脚步却不听指挥的,朝着王永平走去,还特意的发出动静,惊醒了沉浸在自己世界中的他。

  果不其然,王永平听到动静,抬头,对上宋重锦平静的脸,一怔,转眼从心底就升腾起一股邪火来。

  一个健步冲上来,一拳就朝着宋重锦的脸上挥去,“混蛋!让你退亲!说,是不是在外面勾搭上别的贱人了,所以要跟我们家退亲?”

  宋重锦眼神一动,本来准备还手的架势一错,变成了架住了王永平的拳头。

  王永平来势汹汹,力气又大,这一下,让宋重锦蹬蹬退了两步,才甩了甩发麻的胳膊,冷淡看了眼他:“王老四,说话别血口喷人!我退亲是因为自家的问题,什么叫勾搭上别的贱人了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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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沈兄!”

  “嗯!”

  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
  但不管是谁。

 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
  对此。

 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
 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
  可以说。

  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
 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
 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
  镇魔司很大。

 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
  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
 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
 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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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
  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
  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
 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
  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
 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
 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
 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
  进入阁楼。

 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
 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
 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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