蜀南文学>都市小说>小说农女有田有点闲>第一千三百九十三章 毫不留恋
  王永珠似笑非笑的看了王永贵一眼,看得王永贵大夏天的,后背都起了一层白毛汗,忙讪笑着退开了两步。

  张婆子见了王永珠,嗔怪得道:“你来做什么?这事很不用你插手!你如今是什么身份?教训林氏那个贱人,还用得着你出面?那岂不是抬举她了?再说了,你哥你嫂子都在呢,他们都是死人不成?”

  “你快回去,早点睡,小姑娘家家的,熬夜伤了身子可不好——”

  说着就示意王永珠回家去。

  王永珠哪里放心。

  张婆子拗不过她,只得千叮咛万嘱咐:“你在一旁看看就好,可千万别动手,知道吗?”

  说着,就上前两步,一边砸门一边喊:“林杏花,快给老娘开门!再不开门,别怪老娘不客气了!开门——”

  本来这都半夜了,村里静悄悄的,除了传来几声蛐蛐和青蛙叫声外,几乎都睡下了。

  张婆子这么大声,先别说林氏了,附近的狗听到动静,都此起彼伏的狂叫起来。

  林氏一肚子的闷气。

  她跟金壶软硬兼施,一哭二闹三上吊都用上了,要金壶带她出去见见世面,也好享两天福。

  可金壶死活就是不答应。

  她退而求其次,说不跟着金壶出门也行,但是要金壶将赚的银子给她这个当娘的拿着。

  不然这金壶一出去好几年不回来,有个什么好处她这个当娘的也享受不到,岂不是白养了一场?

  多留些银子钱,就算几年不回来,她日子也能过下去了。

  可金壶却死咬着说没银子,还说以后每年会让人带银子钱回来孝敬她的。

  就算他死在外头了,也有金斗和金罐孝敬呢,不会饿死她的。

  反倒还让林氏消停些,有吃有喝不下地干活,谁有她日子好过?就知足吧!再这么折腾下去,把他们三兄弟都伤透了心,难道就好了?

  眼看着就要出孝,金斗就要娶媳妇了,过几年说不得就要抱孙子了,难道要让以后人家村里人提起他奶奶,都摇头讥笑不成?那活着还有什么意思?

  还说林氏已经逼得他在村里呆不下去了,再这么作下去,非要逼得三个儿子都背井离乡就好了?

  到时候真要这样了,只怕王家也饶不了她,她已经没了娘家,真到了那天,七里墩也容不下她,老都老了,只怕要出去讨饭去了。

  被自己儿子这么指着,将脸皮都揭了下来,林氏哪里还耐得住。

  先是甩了金壶一个耳光,然后又是抓又是踹的,劈头盖脸将金壶一顿挠。

  一边挠一边骂金壶没良心,白眼狼,蹭热灶,攀高枝!不就是仗着王永珠嫁的宋重锦如今当了官,一家子都当自己是官家亲戚了。

  只想着巴结王永珠,倒是忘了她这个亲娘了。

  一面又哭,哭自己当初一把屎一把尿的将他们兄弟三个养大,一心一意的为了王永富那个王八蛋和小家打算。

  结果却好,当初家里日子不好过的时候,就拿她当牛做马,如今日子好过了,就把她一脚踢开了。

  大的小的都没良心,不是人!

  金壶被林氏抓得身上脸上一道道的血银子,也没吭一声。

  等林氏抓累了,骂累了,才道:“娘今儿个打也打了,骂也骂了,想来气也出了。话我就放在这里了,您听不进去,我也没法子。若是没其他的事,我就回去了。”

  说着就要走,毫不留恋。

  林氏气急,顺手抓起手边的瓷碗就砸向金壶的后脑勺。

  还好她这又哭又骂又踹又挠了半日,也没啥力气了,瓷碗失了准头,砸在门框上迸裂开去,划过金壶的手背,划出一条深深的血痕来。

  金壶停顿了片刻,看了一眼自己的手背,回头看了一眼林氏,那眼神,看得林氏本来还有无数骂人的话,一时都堵在了嘴边。

  就看着金壶突然咧开嘴惨然一笑,头也不回的就出去了。

  林氏看金壶这样子,不知道怎么的,心里油然而生一种不好的感觉,忙跌跌撞撞的爬起来,追了几步。

  追到门边,已经看不到金壶的背影了。

  只得骂骂咧咧的关了院门,回到屋里,看着一地的狼藉,忍不住眼泪就流出来了,一边收拾,一边自言自语:“都是些没良心的!都是债!老娘白生养你们一出了!老大是个有了媳妇忘了娘的,那全家的狐狸精还没进门呢,就把他心给勾去了!以后要真娶回家了,哪里还能记得我这个当娘的?”

  “老三一天到晚就知道憨吃傻睡,指望不上!我不指望你我能指望谁?我生养你一场,你如今在外头有了出息,发达了,难道就不该孝敬孝敬我?到底我是你娘啊!你却天天只围着你老姑转!你个傻子!”

  “你又不是你老姑生的!现在对你好,有什么用?将来等你老姑有了自己的孩子,你算个啥?”

  “我是你娘,我能害你不成——”

  这收拾得差不多了,也没力气去打水洗漱,刚爬到炕上,就听到外头有动静。

  开始还一惊,以为是进贼了。

  侧耳一听,却是熟悉的以前婆婆的声音,顿时整个人一慌,心虚起来。

  她方才气急了,没留手,金壶脸上挂了彩,莫不是回去告状了?

  这么一想,她又恼火起来,自己生的,当娘的打自己的孩子天经地义,说破天去也是这个理。

  这么想着,总算没那么心慌了。

  又听到了外头张婆子的威胁,还有那附近的狗叫声,隔壁邻居家似乎也被吵醒了,都能听到开门呵斥狗的声音。

  林氏心里略微安定了些,一咬牙,冲出去,将院子门拉开了,警惕的看着门外。

  就看到王家人,除了大房的父子,还有宋重锦和几个孩子没来,都来了。

  尤其是张婆子,手里还拿着一根鸡毛掸子。

  人还没反应过来,身体已经条件反射的退开了几大步:“你们,你们要干啥?”

  张婆子冷哼一声:“好你个林杏花,你住着我王家的房子,踩在我王家的地头上,还打我王家的娃?当我王家没人了是吧?”

  林氏辩解道:“金壶是我生的,我是他娘,他不听我的话,我拍他两下,怎么就不成了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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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沈兄!”

  “嗯!”

  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
  但不管是谁。

 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
  对此。

 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
 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
  可以说。

  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
 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
 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
  镇魔司很大。

 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
  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
 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
 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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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
  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
  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
 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
  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
 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
 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
 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
  进入阁楼。

 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
 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
 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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