蜀南文学>都市小说>小说农女有田有点闲>第四十八章 没出息!(已修)
  感情在上次何家那小子来七里墩撩自己家闺女之前,两人就在赶集的时候认识了。自己闺女长得俊,那何家小子人长得也不差,家里又宽裕,手头散漫。

  给自己闺女买这个买那个,自己闺女也就跟他好上了。

  来七里墩那次,哪里是调戏自己闺女,是两人很就没见了,相约好了,借着走亲戚的借口,两人好亲香亲香。

  偏被王永平看到了,把何家那小子的腿打折了。

  他就说,当时咋自家闺女,王家那小子这么为她出头,她还不高兴,在家摔帘子摔门的。

  后来何家闹上门来,逼着王家赔钱,王家小子被他亲娘赶出去挣钱,按理说自己闺女好歹也该去送送,偏自己闺女喊头疼脑热,也就不了了之了。

  李大贵问了个清楚,板着脸,抽着烟袋锅不说话了。

  李金枝着急了啊,她知道这个家,自己爹说了才算,要是这一关过不了,就算她揣着大伟哥的孩子也嫁不了大伟哥。

  只得将嫁给何家的好处重重的描了又描,夸了有夸,恨不得吹到天上去。

  将何大伟跟自己说的那些私房话和许诺,都忍不住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。

  这何大伟对李金枝看上去倒是一片真心,许诺若是李家同意婚事,聘礼除了酒,肉,糖、饼四样外,还另外封五两银子。

  另外给李家父母裁一套好衣裳,李金枝的衣服首饰,都是何家出。

  还许诺两人一成亲,就搬到镇上去开铺子当掌柜,给他们小两口买个丫鬟服侍他们。

  这条件比起王家来,确实是好了很多,王家能给啥?

  当初两家定亲的时候,自家是倒贴的。

  为啥?这事说来话长。

  王永平能和李金枝早早就定下亲事,还是托当年王家二哥中秀才的福。

  当时王永安也算是少年意气风发,不过19岁就中了秀才,是十里八乡,甚至是整个石桥镇和平安县难得的青年才俊。

  王永安中了秀才后,轰动一方,大家都觉得王永安以后肯定有大出息,趁着还没发达的时候,不赶紧攀扯一番关系,以后怎么能凑上去?

  因此当时,上王家想和王家结亲的人,把门槛都快踏破了。

  偏偏王永安却早就和镇上钱氏杂货铺的女儿成亲了,上门来求亲的人,没办法,没鱼虾也好嘛,退而求其次,江氏就许给了王永贵。

  而李大贵是个精明人,自然看出来王家势头正好,就想和王家攀附上关系。

  能和王家扯上关系的,只有姻亲了。

  也巴巴的上门,可王家四个儿子,三个都已经有主了,自家的闺女又还小,扒拉来扒拉去,还剩下个老四。

  和自己闺女差不多大,正好,就他了!

  张婆子是个精明的女人,李家的家境不错,李大贵也是精明人,看李金枝虽然小,可看得出来小姑娘长得不错,也就顺势答应了,两家交换了庚帖。

  因为是自家求着王家,当时的定礼,王家给的十分寒酸,二斤肉,两斤酒,还有一包糖和一包饼。

  李家回的比这好多了,还给王家老四做衣裳,给王家送镇里买的糕点,十是指望王家二哥再继续中个举人,那他们家也算是举人老爷的亲戚了,走出去也有面子。

  万一王永安再高中,当个官什么的,李大贵觉得以自己的精明,肯定能靠着王永安和王家混出个天地来。

  谁曾想,王永安也不知道是所有的运气和才气都用在考秀才上了,中了秀才后,就屡试不第。

  开始几年,大家都觉得不过是失误或者运气不好,将来王永安肯定能有出息的。

  再多的期待,在王永安一年年的落第,一次次的失败中,都消磨干净了。

  等王永安自己放弃,跑到县城去教书,李大贵看着自己如花似玉的姑娘,彻底的后悔了。

  可他是个要脸面的人,这个时候他要是跳出来说要跟王家退亲,大家都唾沫星子都能将他淹死。

  好在闺女年纪还不大,王家张婆子也曾露出过几次要两家凑合凑合把亲事办了的意思。

  都被他给推了。

  让自己的闺女嫁去王家,已经不能给李家带来任何的好处了。

  李大贵早就在心里开始盘算,只是一时没找到合适的人选。

  此刻在心里分析了一下何家的条件,独子,将来家产不都是儿子媳妇的?

  而且听闺女说话看得出来,把何大伟拿得死死的,这就更好了,将来贴补一下娘家,那铺子的收入得自己的闺女管着,三不五时漏点,家里的小子读书的钱就能凑出来了。

  等家里最小的儿子学几本书在肚子里后,还可以到镇上去读书,住在自己姐姐家,饭钱什么都省了,那真是省了一大笔的开销。

  这么一算,嫁给何家小子也是不错的。

  更何况,闺女已经是何家的人了,总不能逼闺女去死,到时候竹篮打水一场空,不亏大发了么?

  想来想去,这嫁给何家,已经是目前最好的选择了。

  李大贵心里是同意了,就是愁如何跟王家交代了。

  王家张婆子不是省油的灯,如果知道是这个理由要退婚,搞不好豁出去了,能将闺女这亲事给搅和黄了。

  得想个法子才行!

  他还在屋子里发愁呢,就听到外面自家闺女喊救命的声音。

  还没等他出门,就听到自己婆娘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扑进来来:“当家的,你可要为咱们闺女做主啊!你看咱们闺女,被王家那个杀千刀的差点没掐死啊!你看看这脖子上的印子,他这是下死手,真要咱们闺女的命啊!”

  “什么?”李大贵跳起来。

  跑到院子里,就见自己闺女被自己大儿子给抱进来,脸色白得跟见了鬼一样,脖子上一道明显的掐痕,身上的衣裳也湿哒哒的,还在滴水。

  散发出一股骚臭味。

  李大贵眉头一皱,眼角就瞟到自己大儿媳妇嫌弃的捏着鼻子,不准自己男人进屋子,念头一转,明白自己闺女这是被吓到尿裤子了。

  没出息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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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沈兄!”

  “嗯!”

  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
  但不管是谁。

 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
  对此。

 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
 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
  可以说。

  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
 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
 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
  镇魔司很大。

 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
  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
 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
 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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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
  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
  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
 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
  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
 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
 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
 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
  进入阁楼。

 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
 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
 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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