蜀南文学>都市小说>小说农女有田有点闲>第六百九十四章 舍不得
  江氏被王永贵这一会一出给吓了一跳,不过既然王永贵同意了,她也就没多想,琢磨起给小姑子送啥礼物的好。

  不说这,因为是在外面成亲的,他们当哥嫂的连添妆都没有,这说出去也不好听,得趁着这次,也得补上才是。

  江氏在屋里琢磨礼物,金花大些,也懂事了,先前听了那话,知道老姑以后要去县城,不在家里住了,满心舍不得。

  偷偷的拉着江氏问:“娘,老姑以后就真不跟咱们住了吗?不是咱们家的人了吗?”

  江氏叹口气,拉过金花:“是啊,以后你们老姑就是宋家的人了,咱们家以后就只是老姑的娘家了。俗话说嫁出去的闺女,泼出去的水。咱们做女人的,后半辈子就得到婆家讨生活了……”

  金花眼泪都下来了:“娘,可是我舍不得老姑。以前不是说让老姑在家招上门女婿的么?那姑父不是连房子都建在隔壁么?怎么就要去县城了?以后咱们是不是就见不到老姑了?”

  “傻丫头,你老姑只是去县城陪你姑父读书,又不是不回来了,怎么会见不到了?快把你那眼泪收收,可不许出去哭给你老姑看,听到没有?”江氏哭笑不得,她知道自家的几个孩子,都喜欢小姑子。

  如今知道小姑子要离开,就是她这个大人,都有些不舍得,何况是孩子们呢?

  要是没有小姑子,王家,还有他们三房母子哪里有今天的好日子过?

  这添妆礼得加厚两分才行。

  大房里,气氛僵持着。

  王永富黑着脸:“啥话都别说,快将钥匙拿出来,不然逼急了,我顶多把箱子给砸了!”

  林氏整个人扑在箱子上:“不拿!就不拿!这都是我攒着给金斗他们娶媳妇的!你要拿走了,金斗他们咋办?小妹他们有钱,又不缺咱们给的这点?再说了,她也好意思看自家侄子取不起媳妇吗?”

  “你让不让开——”王永富撸起来袖子。

  “不让!除非我死了,不然休想——啊,你干啥?”林氏尖叫着,被王永富给拖到一边,从炕上给推了下去。

  趁着林氏还没爬起来,王永富抄起斧头,一下子就将箱子上的锁头给砸了,三两下扭开了锁,从箱子里摸出一个木头匣子来。

  一打开,里面一对银镯子,几根银簪子,几块碎银子映入眼帘。

  见王永富抱着匣子要外面走,林氏一声惨叫抱住了王永富的腿:“当家的,真不能拿啊!这是我辛辛苦苦攒的,你好歹给我留两件啊——”

  一旁的金斗看不下去了,小声道:“爹,要不都还给娘吧,你看娘这个样子,只怕给了老姑也要背地里要回来,倒还不好。我跟金壶我们俩过年前赚了点银子,用我们赚的银子,给老姑买点啥,也是咱们的一点心意。”

  王永富看林氏哭得鼻涕眼泪糊满了脸,可怜巴巴的样子,再看看手里的匣子,叹口气,将匣子丢到了林氏的怀里,低头出去了。

  林氏抱着失而复得的匣子,顿时高兴了,抱着匣子不撒手。

  金斗和金壶互相看了一眼,都出门去了。

  宋家院子里,张婆子和王永珠收拾东西,宋重锦去村里,这要出门去县城久居,得到村里去开路引,顺便把户籍什么的也迁出来,正好给迁到县城里去。

  张婆子收拾了一半,忍不住抱怨:“看看,这才过了几天好日子,都惯的不知道自己姓什么叫什么了。我算看出来了,自从你当了家,他们一个个头上的脑袋都成了摆设,啥都不多想想,就想着靠着你吃饭。“

  “可怜我闺女你,年纪轻轻的,就要养活这么大一家人。还好你那死鬼爹死前交代你嫁到宋家去,总算干了一件积德的事,不然你这一辈子不得被他们给拖累了?”

  王永珠一笑,安慰道:“娘,不管怎么说,我看四嫂还是不错的,头脑清楚,大面子上过得去,也就行了。谁还没有点私心?娘的私心就是我,想让我过好日子,我的私心就是娘,想让娘享清福。”

  “再说了,马上就要去县城住,娘也要当县城的老太太了,哥哥他们的事情,就让他们操心吧!”

  要是王永富他们几兄弟里有一个稍微脑子好使的人,此刻都应该庆幸,自己要走了,不再插手山货生意。

  不然,收货的张大老板这条线一直在自己手里,她只要有坏心,这一家子以后都要被自己捏在手里,给自己打一辈子的工。

  如今自己退出,他们要是聪明的,就该把张大老板这条线给死死的抓住,将来的生意路会好走很多。

  只是这话不能由自己说出来,不然怕有人多心,她也提点的已经够了,要是不开窍也没办法。

  张婆子先是一喜,然后看看这屋子,又有几分舍不得:“这可都是新盖的屋子,就这么空着多浪费啊!早知道要去城里,我当初就不该同意盖新房子,大家就在老房子里挤着怕啥?咱们还能多分点银子呢,如今可好,这银子都搭在这房子上了,又没空住,简直是造孽哦!”

  王永珠一边利落的将需要的东西挑出来,一边道:“咱们以后回来过年,小住几天,住自己的屋子岂不是便宜?不然要是老房子,咱们出去后回来,哪里还住得惯?”hΤTpS://WWω.sndswx.com/

  张婆子一想也是,叹口气,倒有了几分不舍:“你还别说,这真要去县城住了,还有几分舍不得!”

  再舍不得,等王老柱的头七一过,宋重锦就雇人,将王永珠房里几件好木头打出来的家具,还有衣服行李,粮食,菜干,山货什么的装了几大车,晃晃悠悠的告别了王家兄弟,出了七里墩。

  本来大家还想送一送,被王永珠给拦住了,劝他们安心在家收拾好后面的仓库。眼看又要春耕了,每家名下都有田地,王永珠将田给了王永平帮忙种着,只需要收割的时候给一半的粮食就行。

  王永平开始还不同意,只觉得自己占了便宜,只同意帮王永珠种着,每年的粮食留一半他们吃,一半折算成银子给王永珠他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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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沈兄!”

  “嗯!”

  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
  但不管是谁。

 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
  对此。

 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
 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
  可以说。

  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
 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
 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
  镇魔司很大。

 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
  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
 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
 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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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
  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
  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
 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
  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
 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
 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
 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
  进入阁楼。

 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
 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
 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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