早上起床,看到小妹,不知道咋就心虚起来。
王永珠哪里知道昨夜王永平还有这么一出,自然也猜不到王永平此刻的心思。
只见他心虚,以为他还是因为昨天的事情想明白了,不好意思见到自己呢。
因此也毫不客气的开口:“四哥,我觉得我的针线学得差不多了,缝补个衣裳啥的肯定是没问题了,昨儿你跑出去后,我看到你屋里有两条裤子破了,我让金花给你洗干净了,一会收到我屋里,给你补补。”
按理说这第一次缝补衣服,得先孝敬爹娘,可这不是对自己的手艺还不怎么有信心么,先拿四哥的衣服练练手,多拆几次,想来就会了。
王永平脸色一苦,想起昨天妹子把布缝到自己裙子上,再一想,如果那布缝在自己裤子上,出门了去,风一吹,屁股蛋后面两布片随风招摇,那画面,他浑身一哆嗦。
艰难的挤出一个笑脸来:“小妹,让你费心了,其实哥的裤子只是被挂了几个小口子,没必要补,免得浪费针线——”
“四哥,你这是不相信我的手艺?昨天你还夸我来着呢。”
“没有,我绝对相信你!拿去吧,两条裤子够不够?不够,哥这里还有几件上衣——”王永平很有求生欲,飞快的改变了立场,十分狗腿的将自己所有的衣服都贡献了出来。
王永珠这才满意的点点头。
吃了早饭,江氏去收拾碗筷之前,将金勺从屋里抱了出来,这孩子特别懂事,每天江氏没什么时间带他,把他放在院子里,就默默地扯草玩,放在屋里,也不哭不闹。
偶尔还去灶屋,帮江氏拖两根柴火。
因为他太安静懂事,倒是家里人一般不怎么注意他。
小金勺也很有眼色,估计以前不招王永珠待见,即使上次王永珠抱他,揉他头发,姑侄俩很是亲热了一把,可被江氏教导过,不要招惹家里的任何人,尤其是老姑。
小家伙虽然小,可也知道现在的老姑和气对他好,倒是想不听不听,亲娘念经。
可江氏哄他,说既然老姑对他好,如今老姑忙,乖孩子自然不能去打扰老姑。
小金勺就将这话记在心里了,加上这些日子王家确实事情多,大家都没顾得上他。
小家伙就真怕打扰了老姑,加上孩子忘性大,慢慢也就忘记了。
一般也不往王永珠身边靠。
王永珠看天色还不错,从屋里搬出来椅子和针线篓子,又将晾晒好的裤子给抱了出来。
就看到小金勺刚好在院子里抓了条虫子,用小手抓着,蹬蹬蹬的往鸡窝那边走,将虫子扔进鸡窝里。
看着一群鸡为了抢那一条虫子,打得鸡毛掉落一地,那小家伙还在一旁拍着巴掌笑。
直到领头的公鸡抢完虫子后,又领着一群母鸡朝小金勺扑过去,小家伙才被吓到了,到也没哭,掉头撒腿就跑。
人小腿短,哪里能跑得过公鸡,眼看小屁股就要被公鸡给啄上了。
一只手从旁边,一把捞起小金勺,然后另一手抄起放在一边的竹竿,三两下,将鸡群给赶走了。
王永珠赶完鸡,这才低头看向自己跟夹个公文包一样夹着的小金勺,小家伙一点都不怕,一双黑亮亮的眼睛,看着自己。
好半天,才挤出一个笑脸来,张来双臂,一把搂住王永珠的脖子——
唔,手太短,脖子太粗,没搂住,反倒差点没摔下去。
王永珠手忙脚乱的将小家伙固定住,没忍住轻拍了一下小金勺的屁股:“老实点,小心掉下去。”
小金勺咯咯的笑着,亲昵的凑过来,用脸蛋蹭蹭王永珠的脸,嘴里清清楚楚的叫着:“老姑!”
王永珠的心一下子就融化了,没忍住抱住小家伙,在他脸上“MUA~~”的亲了一记,把他放到椅子上,让他坐好。
金勺也就乖巧的坐在椅子上,踢着小短腿,眼巴巴的看着王永珠。
王永珠回屋里在柜子里寻摸了半天,找了一块以前王永珠没吃完的麦芽糖,拿出来,递给了金勺:“吃吧。”
“谢谢老姑!”金勺虽然小,可在这细节上,被江氏教育的不错,先道了谢,才接过糖。
最先不是放在自己嘴里,而是递到王永珠嘴边:“老姑吃——”
哎呦喂,王永珠心都要化了,忍不住揉揉金勺头上扎的冲天辫:“老姑要减肥,不吃,金勺吃吧。”
金勺又颠颠的跑到灶屋,找到江氏,要给江氏吃。
江氏这段日子来,因为家中宽裕,加上王永珠明里暗里劝张婆子,不要真让江氏饿出个好歹来,三房三个孩子怎么办?
张婆子这人,若王永珠劝她对两个儿媳妇好点,那是决计不会听到。
不过听老闺女一分析,倒是被说动了。
何况,江氏也不是吃白饭的,家里的家务都是她做,收拾的也干净,若真是饿坏了,躺在那里不能动,林氏可没江氏使唤的这么顺手,那岂不是事情要落到自己身上?
自从林氏入门,后来江氏也嫁进来,张婆子很少做活了,若要她再回到以前起早贪黑,此后一家人吃喝,她也是不愿意的。
不能因小失大,每日就多放一瓢水,给江氏一碗粥的事情,王家如今,可不能真出了饿死儿媳妇这种事,老四还没娶媳妇呢,名声不能坏。
因此,这些天来,江氏每顿都能混个半饱,已经算不错了,脸色气色也比开始好了很多。
江氏心中感激,做起事情来越发的卖力。
倒让张婆子越发的相信起老闺女来,这老闺女一开窍,就是比自己强。
因此江氏只嘱咐小儿子要感谢小姑子,自然也不会吃儿子这难得的一块糖。
乡下人家,加上三房不受重视,她手里也没钱,哪里会给孩子买零食吃,糖在乡下更是奢侈。
金勺毕竟还小,能忍住要吃糖的欲望,先问过老姑和亲娘,见都不吃,也就乐呵呵的将糖放入了嘴里。
甜丝丝的滋味,让金勺幸福的小眼睛都眯了起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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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沈兄!”
“嗯!”
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但不管是谁。
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对此。
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可以说。
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镇魔司很大。
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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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进入阁楼。
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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