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春花讪讪然的站起来:“重锦回来啦,吃了没有?娘给你做饭去!”
宋重锦只觉得一股无法言说的疲惫感和无力感涌上心头,却什么都没说,只将手里的药递给了宋春花:“这是这半个月的药,我累了,回屋歇会。”
说着也不看宋春叶一眼,就进了自己的屋子。
宋春叶眉毛一竖,想骂人,又忍了下去,耷拉着脸:“行了,重锦回来了,我也不用担心你一个人害怕了,我回去了。”
说着就要走,走出两步,又折转回来,将桌上剩下的一盘子瓜子全倒在自己的衣襟上,兜着走了。
宋春花嗫喏的提着药,看看宋春叶离去,想追上去说点啥,又顾忌的看看厢房那边,虽然儿子的屋子里,什么声音都没有,安静的很。
可宋春花此刻却下意识知道,儿子不高兴,她也不敢多问,也不敢多说,只在堂屋里站了一会,才怏怏然的拎着药回屋去了。
※※※※※
宋家气氛不好,可王家此刻却热闹的很。
王家小儿子,王永平回来了。
王永珠的记忆中,四哥王永平今年19岁了,长得是人高马大,一身的腱子肉,是把使力气的好手。
不过性子也暴躁,属于一言不合就动手的那种。
村里族里每年夏季抢水或者械斗时候的主力份子,又横又不要命。
附近十里八乡出了名的愣头青。
张婆子能在七里墩几乎横着走,有这么个蛮横的儿子,那绝对是主要原因之一。
这样的一把干活好手的儿子,为啥春忙的时候不在家呢?
自然是有原因的。
王永平从会走路那天起,就开始了能动手绝对不BB的人生旅程,几乎是打遍七里墩无敌手。
不过平日里还算有分寸,本村的打架,勉强算个切磋,加上大家也都知道他的性子,真动真格的了,见势不妙一般就掉头就跑了。
有个什么小伤啥的,有张婆子胡搅蛮缠,再加上看在有王永平坐镇,夏季抢水,七里墩就没落过下风的份上,也多有容让。
直到去年,王永平将外村一户独子腿给打折了,那家三代单传,就这么一根独苗苗,把人家腿打断了,哪里肯罢休?
不过幸好那家独子也不是什么好的,他本是到七里墩来走亲戚,平日里家里就娇惯过了,有点花花肠子,看到七里墩长得还不错的小姑娘,就吹口哨,还撩了两句。
恰好被王永平看到了,这被撩的小姑娘里,刚好有跟王永平定亲了的李家闺女。
王永平无事都要找借口生点事,活动活动拳头的,看到自己未来媳妇被调戏,哪里忍得住?
这一闹,有张婆子在里面歪缠,加上李家确实不占道理,只要了些赔偿了事。
张婆子一是心疼着赔出去的钱,二是觉得这小儿子农闲时候呆在家,实在是太惹是生非了,有这力气出去挣钱多好?没得闲在家,还闲出了事非,倒赔了钱。
因为王永平虽然人好武动个手,可却是家里唯一将王老柱一门木匠手艺学了个七八成的孩子。
有了这点子手艺傍身,张婆子托人在隔壁镇给王永平找了个活计,当小伙计,给人打零工,将小儿子给踹了出去,放话说,不挣够张婆子赔出去的钱,就不允许回来。
这才不到一年的功夫,就攒够钱了?
张婆子听到院子里自己那糟心败家儿子的声音,第一反应就是这个。
等到王永珠从柴房出来,就看到一个高大的小伙子,被一群小豆丁团团围住。
“老叔,老叔,你给我们带好吃的了没?”
“老叔,我的弹弓坏了,你给我再做一个呗?”
“老叔,隔壁二狗子趁着你不在,又抢我们家掏鸟雀窝点地盘了,老叔,你明天去把地盘抢回来……”
……
高大的小伙子发出爽朗的笑声,将最小的金勺捞在手里,颠了颠,特别好脾气的回应:“好好好,老叔明天就给你们一人做一个新弹弓,然后带着你们去找二狗子去,看他不乖乖把地盘还给咱们家!”
小豆丁们尖叫着,一个个如同没断奶的小狗,巴着王永平不放。
还是张婆子走出来,手里还拿着饭铲,挥了挥赶人:“别缠着你们老叔,他赶了一天路了,让他歇歇去,一会吃饭。”
说完,没好气的打量了一下王永平,嫌弃的道:“败家玩意,你是属狗的么?今天刚家里弄点好吃的,你就跑回来了,还不快滚去换身衣服,一会好吃饭?”
王永平被骂也不生气,笑呵呵的拖着小豆丁往自己屋里走。
走两步,遇到刚好从柴房出来的王永珠。
王永珠微微一笑,主动打了个招呼:“四哥,你回来啦!”
王永平一愣,平日里这个小妹,可是仗着是家里最小最受宠的,除了有事要求自己,一般都是眼睛长在额头上的,从来没有这般好声好气的跟自己说过话。
不过王永平是个对家人大大咧咧,没什么心眼不计较的好青年,再加上他被张婆子从小洗脑,要对小妹好,什么都要想着小妹,有少好吃好喝好玩的先要紧着小妹,几乎已经成了习惯和本能。
难得看到小妹的好脸色,王永平有些受宠若惊,手足无措的摸摸自己的头,露出一个讨好憨厚的笑来:“小妹,四哥给你带了好吃的,还给你买了镇上姑娘都有的鲜亮头花——”
说着就从怀里往外面掏,掏出一个纸包来。蜀南文学
递到了王永珠的手里,还带着体温。
王永珠打开纸包,里面整整齐齐包着两块浆米糕,白白的,打开,扑鼻的一股甜香味。
旁边的几个小豆丁闻到这味道,都忍不住吞了吞口水,眼睛眨也不眨的盯着王永珠手上的浆米糕。
可即使如此,最小的金勺也不敢开口闹着要吃。
大家已经习惯了,这种好东西,都是老姑的。
王永平掏出纸包后,又在怀里摸了半天,才摸出两朵绢花来,一粉一红,以王永珠的眼光看来,自然是俗气无比。
可在林氏和张婆子还有金花眼里,这就是又鲜亮又好看的城里姑娘才能有的新鲜头花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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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沈兄!”
“嗯!”
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但不管是谁。
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对此。
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可以说。
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镇魔司很大。
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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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进入阁楼。
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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