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永平的婚事就这么定了。
张婆子是个闲不住的性子,当即出门就要去找媒人去,这冲子沟山高路远的,还得找个靠谱的媒人,多给些媒人钱才好。
王老柱也坐不住了,出门去找风水先生,挑日子去。
家里如今添了这个喜事,一时大家脸上都带着笑容散去了。
还能听到金盘咬着手指头问:“娘,四叔要给咱们娶四婶了吗?四婶好不好?”
江氏心中苦涩,看公婆和小姑子特意说要起了新屋子才办婚事,就知道他们对这个新媳妇有多看重。
找媒人,下聘礼还要亲自去。
相比较当初,自己和当家的婚事,是媒人带着婆婆一起去相看了,然后聘礼也只是普通。那个时候江家还想求着王家,当家的又是继母,哪里会真心为她考虑。
什么都依着王家这边,即使婚事简薄也无人说什么。
那个即将要进门的柳家姑娘,江氏还有印象,一看就是家中受宠的,两个哥哥也都疼爱妹子的人,嫁人又得夫家看重。
真是让人羡慕。
王永贵回头,看到了自家媳妇怔怔的样子,哪里还不明白?
当初两人刚成婚的时候,也曾恩恩爱爱过一段时日。
当初老二王永安是秀才,那婚礼办得热闹气派,轮到他王老三的时候,自然就逊色多了,好多都是王永安办婚事剩下的凑合了一下。
凭良心说,王永贵的婚事办得跟村里其他人差不多,只不过和王永安的一比,前后没多久,那就显得格外的寒酸。
为这个,林氏没少嘲笑过江氏。
就连王永贵在外面也没少听过酸话。
王永贵身为一个男人,又好面子,难道真的心里没有疙瘩吗?新婚燕尔,跟江氏如胶似漆的时候,他也曾许诺过,要让江氏过上好日子,不会比任何人差,不会再让人嘲笑她。
可是后来……
王永贵想到这里,难得有了一点不自在,走到江氏身边,粗声粗气得开口:“还愣在这里干啥?还不回屋去,我早起穿的袜子磨脚,快给我回去找双干净的好换。快点,别耽误了你男人的事情。”
江氏顿时什么心思都没了,急匆匆的回屋去找干净袜子。
找出来一双,放在炕上,江氏转身,就对上了王永贵欲言又止的脸。
好半天,王永贵也没憋出一句话来,只粗鲁的抓过江氏的手,往她手心里塞了一块带着体温的碎银子,转身就走了。
江氏低头,看着手心里那块温热的碎银子,大约一两重,沉甸甸的。
看着王永贵的背影,再看看手心里的影子,江氏眼圈一红,嘴角翘了起来。
等到人都散去了,上房只剩下王永珠和宋重锦两人。
宋重锦瞅瞅屋里没人了,这才带着一点试探低声道:“永珠,年底起大屋,四哥他们办婚事,要不,要不咱们也一起办了,也算是双喜临门?”
王永珠定定的看了宋重锦一眼,想了想,自己不愿意早成亲的这个想法,还是得早早的跟宋重锦沟通才好,免得两人之间有了误会。
因此,她正色道:“正好,我早就想跟你谈办婚事的事情,只是一直都没找到机会。我一会说的话,你可能会生气,但是请耐心听我把话说完,好不好?”
宋重锦心里咯噔一下,看着王永珠,好半天才点头:“永珠,你说,我听着。”
“我知道你想早点跟我成亲。可是,我还不想这么早成亲——”这话一说出来,宋重锦的脸色就变了。
刚要说话,被王永珠拉住手安抚:“我不是不愿意成亲,是不想这么早。我听人说过,女孩子太早成亲,身体还没发育成熟,尤其是太早孕育孩子,对孩子和母体的伤害都很大。”
王永珠觉得自己这话说得很科普很正经,可宋重锦听了这话,眼睛闪了闪,耳朵根子都红了。
顿时气结,拍一下宋重锦:“你都想哪里去了?我跟你说正经事呢!”
宋重锦咳嗽了一声,不好意思的别过脸去,好半天才恢复了正常,可眼睛一时都不敢看王永珠,有点躲闪:“这说法可有依据?”
王永珠再说到这种学术问题的时候,那是十分严肃的:“如今城里那些官宦之家,嫁娶女儿一般都会在十七八岁,女子身体越成熟,孕育的孩子才会更健康。再者,你可能没发现,母亲年纪太小有了孩子,一般生下的孩子体质都比较弱,容易生病,甚至养不大。”
“你仔细想想,咱们村就有活生生的例子。”后面的话,王永珠没说,宋春花不就是一个例子吗?她怀孩子的时候,还太小,又被补得厉害,少于运动,生下来的孩子不仅身体差,连她自己的身子也伤了。
如今这个落后的医疗水平,有多少女子,就折在了生产这一鬼门关上了。
宋重锦的神色慢慢变得严肃起来,他也不傻,王永珠没提他没多想,一提示,首先想到的也是宋春花。
再想起,似乎城镇里嫁娶闺女的年龄都要大些。
也就明白了,王永珠这话还真不是随便说说的。
就算只是有这个可能,他也不能让永珠冒这个风险。
抿了抿唇,宋重锦开口:“那女子在什么时候成亲为好?”
王永珠犹豫了一下,按照她的想法,最好二十岁以后,越晚越好。
可对上宋重锦那期待的目光,再联合一下现实,就算她想太晚,不说王家不同意,就连周围的人都不同意,唾沫星子都能淹死你。
想了想,王永珠才回答:“十八岁吧。”十八岁,成年了,身体机能基本成熟了。
十八岁,也是这个时代,对未婚女子年龄的最高容忍段了。
宋重锦点点头:“那就好!你一满十八岁,咱们就成亲!”
王永珠见宋重锦这般明理,压在心底的那块大石头终于搬开了,也难得有心情调侃,手指戳着宋重锦的胳膊:“你就这么想做咱们王家的上门女婿?”
宋重锦看着王永珠的笑容,眸子一暗,反手将王永珠的手握住,一用力,将她扯入怀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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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沈兄!”
“嗯!”
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但不管是谁。
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对此。
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可以说。
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镇魔司很大。
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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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进入阁楼。
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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