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了身子还被使唤,结果生产的时候,就十分的不顺,好不容易生下个闺女,差点去了。
得亏赵行商赶了回来,花了大价钱,买了人参才从阎王爷那里抢回来媳妇一条命。
可是身子却毁了,以后再也不能生育了。
为这个,赵行商跟家里大闹了一场,却被赵家父母给一家子都赶了出来。
那个时候,赵行商的媳妇还没出月子,一家三口惨兮兮的,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。
也亏得赵行商还留了心眼,在外头还有一点银子,勉强赁了屋子落脚。
又从头再来,吃了不少苦,才挣下如今这家业。
他媳妇本来生产就伤了身子,又吃了不少苦,等赵行商好不容易日子好过了,她却熬干了身子,撒手去了。
赵行商对这个媳妇,愧疚不已,加上媳妇临终前,就是不放心这个闺女。
他也就下了决心,不娶妻了,不然万一娶个恶毒的后娘,他常年在外,也看顾不到,万一闺女被挫磨了自己都不知道。
这么些年也就过来了。
如今年纪大了,当年的赵行商的兄弟,有个闺女嫁给了一个举人,偶尔一次见过了赵行商和他闺女,知道他们如今家大业大,顿时眼红不已。
回去就跟那举人嘀咕了一句。
那举人家境一般,不像别人能够拿银子钱,买个小官吏来做,看着同窗同年,好些都成了官吏,心里羡慕得不行。
就想着从哪里发一注财,也好给自己买个前程。
自家妻子回来这么一说,这举人就动了心思。
想了几日,就去了赵家,跟那赵行商的兄弟关在屋里嘀咕了半日。
赵家当初将赵行商一家三口赶出门,剩下的那些东西,过普通日子也还行,可若想过好日子,就有些艰难。
尤其是孩子多了,大了,要娶亲,要嫁闺女,这家底子都要上来了。
这举人女婿一说,也就一拍即合。
过了两日,赵家兄弟就找到赵行商,大剌剌的说,既然他没儿子,这么多家业也不能便宜一个闺女和外人。
他做兄弟的,也不忍心赵行商老了连个捧灵摔盆的人都没有,所以决定将自己的小儿子过继给赵行商。
赵行商哪里看不出来他兄弟打得什么主意,不过是看自己没儿子,想把自己的家业名正言顺的抢过去罢了。
自然断然回绝,只说自己要招女婿,就不劳他们费心了。
他兄弟哪里肯罢休放弃这么大一块肥肉,和那举人女婿一商量,就放出话来,只说这赵家的家业,已经要给行商的侄儿了,就算做了赵行商的上门女婿,也百搭。
一时哪里还有人敢上门来,那岂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?
又有人打听,这后头还有举人的手笔,更是打了退堂鼓。
因此,本来开头还有意愿的几家人,都退了信。
赵行商就知道有人搞鬼,一打听,又气又恨。
干脆的将家业变卖后,带着闺女,跑到了石桥镇这边来收购山货,一是为了躲开赵家人,二来也想给闺女寻个好女婿。
这不,就看中了金罐,自然是看中了金罐背后有靠山。
就算赵家和那举人不罢休,可若闺女真嫁给了金罐,他们自然不敢再出手。
这家业就保住了!
金罐开始也不太同意,赵行商好不容易找到这么一个合适的女婿人选,哪里肯罢手。
打听了许久,就花钱,买通了林氏,据说承诺若是事成,赵家给林氏一大笔银子养老。
林氏如今,众叛亲离,日子过得艰难,看着王家日子一天比一天红火,却和自己一点关系都没有。
七里墩分茶叶分红,也跟她无关。
又不敢离开,怕被兄嫂抓去卖到了深山老林里。
赵家开的这个条件,那真是林氏梦寐以求的。
也不知道林氏用了什么法子,说动了金罐,才造成了今天这样子。
得了消息,姚大心里有了数,交代留在此地的人,继续关注着,然后才快马加鞭,三日后,在下一个码头,赶上了在此地补给的船队。
上了船,略微收拾了一下,去给王永珠汇报。
听了姚大的回禀,王永珠倒是叹息了一声,这赵行商为了自己闺女,真是处心积虑,一片慈父之心。
她开始还怀疑这赵行商后头是不是有什么势力,此刻听了,知道他不过是为了自保。
想了想,才道:“既然如此,我一会子写一封信回去,将这消息告诉大哥,让他自己做选择也就是了。”
一面又让姚大回去好生休息。
等姚大下去,张婆子从里面出来,问了两句,也才放下心来,到底还是吐槽了两句:“林氏那个贱人,命倒好。生了这几个儿子,就是她这辈子最大的福气了。做出那些丑事坏事来,到老了,还能因为儿子,能平安养老,真是便宜她了!”
王永珠劝:“这样也未尝不好。若是赵家真能给她养老,以那赵行商的心机手段,肯定不会允许林氏还留在七里墩和石桥镇,给他闺女添堵。”蜀南文学
“说不得就会将林氏远远的送走,给个小院子,让人看着,一个月给点银钱,也花费不了什么。可给他闺女省了不少事情,也给大哥他们省了不少麻烦了!这可是好事!”
这么一想,张婆子也转过弯来,不说话了。
只说过了荆县后,王永珠归心似箭,吩咐船只加快了速度,日夜兼程,一路北上。
其他人自然没什么意见,尤其是司农派来的官吏,更是迫切的想看看那增产的小麦地。
因此,剩下的路程,不过半个月,就到了临水城。
宋重锦早就得了消息,一路算着日程和路程。
昨日就赶到了临水城,等着王永珠一行人。
一早就派人到码头守着,远远的看到了船队,就急忙回去禀告。
等王永珠的船队靠岸,第一眼,就看到了宋重锦站在码头上。
周围那么多人,可王永珠却能清楚的分辨出来,那个最黑最高大,气宇轩昂的男人。
宋重锦的眼神在船队中梭巡,很快就锁定了王永珠所在的船只,刚好对上王永珠的眼神。
两人眼神交汇,好半日眼中除了彼此,都容不下别人。
宋重锦的嘴角不受控制的翘起,眼睛带着温柔的笑意,不等船停稳,就三两步的跨上船,快步走到王永珠面前,一把将她搂住:“永珠,你终于回来了——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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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沈兄!”
“嗯!”
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但不管是谁。
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对此。
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可以说。
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镇魔司很大。
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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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进入阁楼。
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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