蜀南文学>都市小说>农女有田有点闲无弹窗>第两百一十一章 财神
  “那是他将地过到了他名下,这地契就作废了,他拿着已经在官府上档的新地契,把这个旧地契还给你们了!只不过这地一直没卖,所以咱们都不知道!”王永珠解释。

  “这个杀千刀的畜生!老娘怎么生出这么个砍脑壳的王八羔子,当初就不应该供他读书的,这读书读了一肚子的心眼,一肚子的坏水,还都往家里使,这哪里是人,比畜生还不如啊!”张婆子嚎啕大哭起来。

  王老柱脸上的肌肉抽动着,努力张口,想说点啥,又说不出来,急得满脸通红。

  王永珠忙将自己跟镖局的安排,跟王老柱说了,王老柱这才慢慢平静下来,眼巴巴的看着王永珠。

  王永珠猜测着王老柱的意思:“如今那个高县令到底要到何处就职,还没有发官邸报,所以咱们都还不知道。不过天风镖局既然接了这个生意,他们到处跑,消息灵通,肯定能打听到。只要将我说的话传到高县令和那位大师爷的耳朵里,也许一天两天没事,可以他的为人,必然不是甘心久居人下。时间一长,想来就会想法子往上爬,只要他一动,那位大师爷恐怕就要担心了。”

  王老柱眨眨眼睛,困难的点点头,表示明白。

  王永珠才继续道:“这官场,爬得越高,跌下来的时候才越惨!咱们这位二哥,你现在就算把他抓到,把银子要回来,对他来说,只要找到机会,还会做出一样的事情,那个时候只怕他会做得更隐蔽,更狠毒!所以,不如让他先得意,等到高县令或者大师爷出手,官场上,不是你死就是我活,他们出手,二哥就再无翻身的机会了!爹,你说是吗?”

  王老柱看着王永珠的眼神十分的复杂,定定的看着王永珠。

  王永珠也十分淡定的回视王老柱,半晌,王老柱才闭上眼睛,几乎不可见的点了点头,算是同意了王永珠的做法。

  旁边的王永平和金壶大气都不敢出。

  看到王老柱点头了,王永珠才笑了,拉着张婆子,将张银保请他们吃饭,感谢他们,然后自己跟张银保谈成了生意的说出来。

  这话一说出来,不仅是张婆子,连本来一脸灰败的王老柱也一下子脸冒红光起来。

  “闺女,你说啥?那大老板给了你五十两感谢银子?”至于那谈成生意什么的,自动被忽略了。

  王永珠点点头,扭头示意王永平去关门。

  等门关上,就着昏暗的油灯,王永珠将一直抱在怀里的包裹打开,里面一块红绸子布包着的,就是十二个银元宝,在油灯下闪着光。

  王家人的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。

  张婆子颤抖着手,摸了摸那银元宝,“闺女,这都是你挣的?”语气飘忽如同做梦。

  王永珠点点,将银元宝包好,递到张婆子的手里:“都是你闺女挣的!娘,你把它收好,如今咱们家就靠它们了!”

  “嗯嗯,我肯定收好!天王老子来,都别想从娘这里拿走!”张婆子一把将银子都抱在自己怀里,小心翼翼地一个个数来摸去,跟捧着宝贝蛋一般。

  数到最后,才惊讶道:“闺女,这数目不对啊,这咋还多出十两来?”

  王永珠没当回事的挥挥手:“那是镖局的管事给的谢礼,娘,您一起收着吧!”

  张婆子美滋滋的抱着银子借着油灯,一个个的爱不释手的摩挲着。

  这边,王永珠才脸色严肃的开口:“这银子,我不希望再有多的人知道!”

  “为啥?”王永平问。

  “你是不是傻啊?老娘生你的时候,没给你生脑子吗?还问为啥?财不露白的道理不知道啊?老二为啥偷家里的地契和银子,不就是因为知道咱们家有银子吗?现在大家都知道咱们家地卖了,你爹和老大受伤要银子,家里快要穷得揭不开锅了,咱们这银子才不会被人惦记!如今家里,你爹,你大哥都起不了身,就你一个男人,这么多银子,人家知道了,会不会遭贼?说话都不过脑子的啊——”张婆子气得脱下鞋就砸过去,怎么就生了这么个蠢货啊!

  王永平和金壶这才明了的点点头,纷纷表态:“娘/奶,你放心,我肯定谁都不说!”

  王老柱嘴里发出啊啊的声音,看着王永珠的眼神,热切的很。

  不说别的,就凭这闺女去县城一趟,就能挣到有的人家一辈子都挣不到的银子,这个家,以后就得给老闺女当!

  别人家供财神都不一定发财,自己家供老闺女就好了!

  王老柱心情大好,顿时觉得身体都轻松了些,被老二还有大闺女的事情气得憋在胸口的那团郁气,在这六十两雪白的银子面前,顿时消散了个干净。

  这一夜,王家的人都激动的睡不着,张婆子搂着银子,一刻都没撒手。

  金壶缠着王永平问了大半宿,县城是啥样的,有些啥玩意。

  听王永平说还到县城最大的酒楼吃饭喝酒,羡慕得不要不要的。

  尤其听王永平在哪里吹嘘,酒楼里的菜多么的精贵,多么的好吃,连名字都没说过什么的,听得金壶是一愣一愣的。

  心里想着,要是哪一天,自己也能到县城去开开眼界就好了。

  因为晚上了,王永珠也不想麻烦,大家就在一间屋子里,坐在椅子上凑合了一宿。

  早上,金壶迷迷糊糊的,听到有人喊自己的名字,声音似乎还很熟悉?

  睁眼翻身一看,就看到王永富醒了,正在喊自己。

  “爹,你醒啦!”金壶高兴的忙扑过去。

  王永富看看周围的环境,眼熟,试探着问:“这是马大夫的医馆?我怎么在这里?”

  金壶抹一把眼泪:“爹,你忘记啦,你吐血后就昏迷了,我们连夜将你送到马大夫这里,都好几天了。”

  王永富脑子里还是昏昏沉沉的:“吐血?我——”猛然想起来了,脸色一变:“金斗和金罐呢?他们是不是回来了?你娘她,她——”蜀南文学

  “不要再提她了!她要改嫁了!不会回来了!爹,你还惦记她干啥?”金壶恼怒的站起身来,声音也拔高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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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沈兄!”

  “嗯!”

  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
  但不管是谁。

 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
  对此。

 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
 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
  可以说。

  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
 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
 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
  镇魔司很大。

 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
  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
 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
 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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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
  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
  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
 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
  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
 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
 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
 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
  进入阁楼。

 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
 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
 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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