蜀南文学>都市小说>农女有田有点闲无弹窗>第七百四十二章 上山
  到了王家祖坟前,这些日子前后,前来祭祖扫墓的人都多,好多坟头上已经插上了青嫩的树枝,代表已经祭祖过了。

  王老柱的是新坟,坟头高高的,当初下葬的时候放的鞭炮的纸屑都还残留在上面。

  王家人依次按照大房、三房、四房和最小的王永珠的顺序,摆上祭品,又磕头祭拜了一番,最后才一房采了一根树枝,插在了坟头上。

  祭祀完,孩子们就呆不住了,春光明媚,这祖坟圈子平日里人来得少,大人们也都很少让孩子们靠近,总是吓唬说这里不干净。

  因此赖着性子磕完头,就要跑。

  金壶早就打算好了,等祭拜完就要上山的,结果还没迈步,就被弟弟妹妹给围住了。

  “哥,你是要上山吗?我也要去!”

  “二哥,我们也要去!带上我们!”

  ……

  金壶无奈的道:“我又不是上山玩去的,我是去办正事的。你们自己玩去吧!”

  金罐他们那里肯依?他们平日里只被允许在七里坡转转,要是谁敢去大黑山,回来那是会被吊着打的。

  昨儿个就听说金壶要去大黑山找黄松菇,几个小的哪里有不趁着这个机会,跟着去大黑山里见识见识的道理。

  金壶被缠的没办法,几个小弟,一个个分工还挺明确的,有抱腿的,有扯着裤子的,有拖着手的,大有要是不答应他们,就能把裤子给扒下来的架势。

  可要是他答应了,这三四个小家伙,他也照顾不来。

  只得看向金斗。

  金斗昨儿个就觉得有些对不住金壶,看他背过身去的时候,眼圈都红了,虽然后来回来,又跟平日里一样了,心里还是有几分不放心。

  看到他向自己求助,正是不得劲的时候,忙点头答应了,打算路上再多劝劝金壶。

  这做人还是要脚踏实地的好,别想那些飘在天上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。

  王永珠想起了去年差不多这个时候,她刚来到这个时空,上山的时候,遇到宋重锦的情景,忍不住笑了。

  回身拉一把宋重锦:“要不,我们也上山去看看?”

  宋重锦自然没意见。

  张婆子回来后,还没跟村里相好的姐妹们聊天炫耀去,憋得难受呢。

  一点也不担心,只叮嘱两句,让别耽误了回来吃饭,也就放心的回村里去找人唠嗑去了。

  今天清明,踏青正是时候,见自家小妹和妹夫居然有这个闲心,王永富是理解不了,有这时间,在家正好收收山货,就是没山货,趁着这天气不错,也该晒得晒,该晾得晾。

  多少事情做不完,居然还去爬山?

  这七里坡和大黑山莫非还没爬腻不成?

  王永富觉得这些读书人就是矫情,以前挺好的妹夫宋重锦怎么如今也跟当初的老二一样了。

  摇摇头,王永富带着林氏也回去了。

  王永贵生平是能躺着绝对不站着的人,要他爬山?还是回家去躺着睡会比较适合他!

  抱起小儿子金勺,也不管金花和金盘,也就回家去了。

  柳小桥看了王永平一眼,自从嫁给王永平以来,两人倒是没有了以前在下冲子沟的时候,经常一起进山的机会了。

  难得今儿个清闲,看到宋重锦都陪着王永珠去山里,她也期待的看向自家的男人。

  王永平天生就少一根筋,见柳小桥看过来,忙道:“媳妇,你快回去准备吧,今儿个不是在咱们家吃么?我跟着上山看看去,看能不能捡点野味什么的回来,也添个菜!”

  说完,一溜烟的追着王永珠他们去了。蜀南文学

  气得柳小桥差点没把一口牙给咬碎!她觉得自己没当场追上去抽死王永平,真的是真爱了!

  气呼呼的瞪了王永平的背影一眼,回家做饭去了。

  王永平毫无所觉,十分欢快的追上了大部队。

  山边长大的孩子,耳濡目染,自然知道怎么找山货,说是到山里玩,其实还是到山里找吃的和可以卖钱的。

  自从王家开始收山货后,带动得七里墩的孩子们和大姑娘小媳妇们,没事就爱到山里来转转,几乎都不空手。

  三瓜两枣的,也能在王家这里卖上一两个大钱。

  或者也能兑换上一两块碎糖甜甜嘴,一两包针线什么的。

  这些都是金壶想出来的主意,他利用当时王永富给他们兄弟俩的一点分红银子,过年前后就在镇上,倒卖这些赚了点钱。

  这春耕的时候,听柳小桥的两个哥哥说起去年王永珠带布料上去的事情,倒是让他有了新想法。

  说服了金斗将他手里的银子也都尽数拿出来,合伙到镇上便宜买了一些碎糖渣,一些针线,还有一些廉价的头花什么的,林林总总也有不少。

  给放在家里,在村里就跟那些孩子们说,没事就去山里找山货去,回来可以卖给王家。就算数量少于不要紧,不给钱,给点碎糖渣什么的换。

 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,能上山的,基本都会捡山货,何况也不费事,没事的时候,或者上山打柴的时候顺带一点山货下来。

  虽然卖不了多少钱,可能对点糖甜甜嘴,对这些孩子来说,也是很有吸引力的事情。

  有了一个孩子,采了半篮子蘑菇,换了一小包碎糖渣后,孩子们都轰动了。就连女人们也都惊动了。

  这以后,村民们上山几乎都没有空手的,反正就算数量少,也能换点东西,怎么都不亏。

  开始王永富还说金斗胡闹,可看到金斗他们收得那些零零碎碎的,看着不起眼,最后分类收好,晾晒好后,就算按照王家的收购价,除去成本,也几乎是翻倍的利润。

  这如今七里墩的山货都被摸得差不多了,为啥几个小孩子要进大黑山?不就是在七里坡上找不到山货了,想去大黑山弄点山货回来,跟金壶换糖吃呢。

  因此上了山,大家都没有多做停留,直奔大黑山而去。

  就连一行人中,最小的金盘,腿短人小,尤其辛苦,可他硬是忍住了,声都没吭。

  还是王永平看着他可怜巴巴的,落在几个哥哥姐姐后面一大截,干脆的一把将金盘给捞在肩上坐着,三两步就追了上去,

  宋重锦和王永珠倒是脚步不快不慢,一直在孩子们后面不远不近的跟着,怕出意外。

  见王永平追上去了,两人才放轻松了些。

  看看前面的孩子们都没回头,悄悄的伸手牵住对方,看向对方的眼神都带着甜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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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沈兄!”

  “嗯!”

  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
  但不管是谁。

 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
  对此。

 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
 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
  可以说。

  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
 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
 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
  镇魔司很大。

 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
  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
 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
 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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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
  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
  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
 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
  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
 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
 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
 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
  进入阁楼。

 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
 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
 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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