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重锦整个人的气势都温和了许多,嘴角还一直微微翘起,眼神就没离开过王永珠。
王永珠再镇定,被宋重锦这么看着,也觉得脸上一阵阵发烧,尤其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。
恨得趁人没注意,狠命在宋重锦腰间一掐。
宋重锦眼皮一抽,知道永珠这是羞恼了,若真惹急了她,只怕今日就只能睡地上了。
也只得勉励收敛了一下神色。
晚饭开了两桌,宋重锦夫妻、张婆子、金壶和简怀风一桌,其他人一桌。
简怀风什么人,只看了两人一眼,就摸着胡须笑了。
张婆子也看得出来,小夫妻两人这半日呆在房里没出来,也不知道说了什么悄悄私房话。
看那女婿,眼珠子就围着闺女转了,再看自家闺女,看着镇定,可泛红的耳朵也知道,还害羞呢。
都是从年轻时候过来的,谁心里没点数?
张婆子只装没看到,招呼过来吃饭。
唯有金壶,年纪小,啥也没看出来,还有些蔫。
昨晚,他也被和张婆子他们几个女眷反锁在舱房里,只听到外头的惨叫声,闻到若隐若无的血腥气,就让人心惊肉跳。
等匪徒都被擒获,绿营军接手,事态稳定后,才有人将他们放出来。
一出舱房,姚大他们拦着不让他们上甲板的。
偏金壶觉得他到底是经历过劫匪的,又担心老姑他们,就趁着姚大没注意,偷偷溜了上去。
结果一上去,就是铺天盖地的血腥味笼罩下来,就连脚底板没注意,都被那血侵染了,湿哒哒黏糊糊的……
他一个没忍住,跑到船舷边,吐了个昏天暗地。
刚吐完,转身就看到绿营军拖着几具断胳膊断腿的匪徒尸体从他身边走过,那尸体僵硬冰冷的蹭过他的腿,让他忍不住眼前一黑晕了过去。
等到今日醒来,都快是中午了。
身上的衣服都换了,出来一看,甲板上早就干干净净了,好像什么都没发生。
他们已经驶出了虎跳峡,周围还是那些熟悉的商船,昨天的经历,似乎只是一场噩梦。
到底年纪还小,受了这样的刺激,就有些提不起精神来,也没什么胃口。
还是王永珠去叮嘱了丁婆子,这几日的饭菜都做得清淡些,别上肉啊这类的,免得让人看了反而刺激得吃不下。
丁婆子虽然没见到外头那些可怕的情形,可在做饭的时候也听船家透露了几句,心里怕得不行,也不敢切肉和宰鱼了,干脆就做了两桌无半点荤腥的饭菜。
这都是周围商船孝敬来的新鲜时蔬。
有刚摘下来的的菱角、莲子剥去外皮、还有脆生生的嫩藕切成片,放上一个红椒,大火清炒,清甜可口又鲜嫩。
还有什么凉拌的苦瓜,新鲜碧绿的丝瓜炒鸡蛋,冬瓜烧海米,豆角切成碎沫,放上干辣椒,鲜辣开胃。
更有丁婆子的独门泡菜,豆角、萝卜、青椒什么的,捞出来放在碟子里,最是下饭。
最后还有一大碗绿豆汤,喝上一碗,吹着江面的风,一整天的暑气都消了。
简怀风吃得赞不绝口,一时还叫送上一壶酒来。
宋小寅他们几个,一贯都是大口吃肉的人物,突然见这一桌子都是素菜,顿觉了无生趣,这哪里是给人吃的,这明明是喂兔子嘛!
尤其是见简怀风居然还赞不绝口,居然还能喝得下去酒,一个个面面相觑。
真不懂,这些读书人,对着一桌子草咋能喝得下去。
三口两口扒拉完,他们就先告退,混到船家那边,让快给煮上几斤肉来垫垫肚子。
这边王永珠他们也吃得差不多了,丁婆子她们手脚麻利的将残羹剩菜收拾干净,又单独给简怀风捡出几样菜放在小案几上给他下酒,都退下去了。
简怀风是读书人,年纪又跟张婆子仿佛,毕竟是外人,张婆子避嫌,早早就回去休息了。
只剩下王永珠、宋重锦陪着简怀风。
简怀风几本酒下肚,似乎有些上头,指着天上的月亮,正要赋诗一首。
下面的宋小寅无意间瞟了一下船后,顿时眼神一凝,挥手示意大家戒备。
他才飞快的小跑到宋重锦面前禀告:“大人,后面来了条小船,看着像是绿营军的船。”
简怀风和宋重锦对视了一眼。
简怀风抿掉杯中最后一口酒,站起来身来:“他们来了。”哪里还看得到半点酒意,清醒的很。
王永珠一听,就知道这绿营军来人,是简怀风和宋重锦的意料之中的事情。
果然没一会,就听到宋小午通报,说是董统领派人来给宋重锦回报剿匪的后续。
宋重锦示意将人给带上来。
一个这么大热天,还从上到下,都披着一件从头到尾大披风的人走了进来。
进来后,先给宋重锦跪下行了礼,从怀里双手举过头顶:“这是我们统领的亲笔书信。”
宋重锦点点头,示意宋小寅接了过来。
简怀风就和宋小午将那人给请到一旁喝茶去了。
宋重锦也没什么避讳的,这屋里的人都是信得过的。
直接打开信,王永珠在他身边,正好看了个全。
书信很简单,就写着他们抄了水匪的巢穴,找到了那位侯老大藏着金银珠宝店洞穴,颇有收获。
又说这剿灭这虎跑峡水匪乃是宋重锦他们功劳最大,他一定会上折子到朝廷,给宋重锦表功的。
信的最后,说还有一点小小心意,请宋重锦笑纳云云。
等宋重锦看完信,那送信的人拍拍手,守着的宋小卯和宋小未他们,就跟在四个抬着箱子的绿营兵走了进来。
那绿营兵将两个箱子放在了正中间,就悄然没声的退下了。
那送信的人也起身告辞。
简怀风他们十分识趣的起身送客,一行人都退了出去,顺便还将门给关上了。
屋里只剩下宋重锦和王永珠两人。
对看了一眼,宋重锦上前,将那两个箱子都打开。
顿时满屋子珠光宝气。
这两口箱子里,一口满满的是一箱子雪花银锭子。
另外一口箱子里,则是乱七八糟放着一些金锭珠宝。
“这是?”王永珠看向宋重锦。
宋重锦围着箱子转了两圈,嘴角挂着冷冷的笑:“这只怕就是那从水匪的巢穴里收缴出来的东西。送这些来,是为了堵我的嘴,让我别乱说话,别抢了他们的功——”
“那意思是,这剿匪的首功是他们的了?”王永珠有点明白了。
“可不是,这已经是大家都知道的规矩了。那些权贵子弟,到边关去镀金,只要你不作死,不拖后腿,给点银子。有什么功劳的话,就会将他们的名字给报上去,镀上两年,功劳积攒够了,就能被调任回去了。”
“这些权贵子弟不缺银子,那些边关将士缺的就是银子,反正晋升无望,用自己的功劳换银子,养家糊口,也算是各得其所。这是上下都默认了的规矩!”
“只不过如今是反过来,咱们大人立了首功,他们想分功,自然要将到手的好处分润出来才是。”说话的是简怀风,他送走了那绿营军的人,回转来,恰好听到了,顺嘴就解释。
王永珠彻底明白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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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沈兄!”
“嗯!”
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但不管是谁。
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对此。
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可以说。
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镇魔司很大。
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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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进入阁楼。
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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