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永贵的眼珠子一下子就盯住了,这些可都是阿福的家当。
当时他去雇马车,这些东西都是阿福一个人收拾的,想来那些值钱的都在这些包裹里面。
怎么一想,王永贵舔了一下嘴唇,忙忙的催促:“娘,这里面还有我跟阿福给家人带的礼物呢——”
正说着,孙阿福从后门慢吞吞的扶着墙,蹭到院子里来。
头发不知道在哪里找了根布条子胡乱的扎着,脸上一片潮红,还沾了一些黑乎乎的不知道是什么东西,本来一张勾人的脸,此刻看上去,却有几分狰狞。
尤其是被蚊子咬过得包,估计孙阿福没能忍住,抓了几下,她的皮肤还算细嫩,这么一抓,脸上就留下一道道的血痕。
手上昨日还染着凤仙花汁子的指甲,早就被逼得用剪刀给绞了。
灰扑扑的补丁摞着补丁的宽大衣裳,穿在孙阿福身上,空荡荡的,将她的身材完全给遮住了。
王永贵睁大眼睛,这是昨日还光鲜亮丽,肤白貌美勾人的阿福?
更不用说,孙阿福一进院子,身上沾染的那股子茅房的味道,顿时就四散开来。
王永贵一脸如遭雷劈。
张婆子得意的一哼,得罪了她,在她手里,再水灵的萝卜,也能给腌皱巴了。
当着大伙都面,张婆子慢慢的打开了包裹,一个里面装了几包点心,用牛皮纸包着,还有几朵绢花,几件衣服料子。
另外几个包裹里,都是装着些颜色艳丽的衣裳,一些被褥之类的日常用品,还有几件银子打的镯子啊,簪子什么的。
最值钱的,倒是昨天从孙阿福身上扒下来的那套衣裳和头上的两根簪子。
张婆子还没说啥,王永贵忍不住开口了:“就这些?”怀疑的目光看向张婆子。
张婆子抄起一笤帚就砸过去了:“咋滴?还怀疑你老娘私底下偷藏了不成?就这么点东西,也就你这个眼皮子浅的混帐东西看在眼里。老娘会稀罕这个?”
说着顺手挑起那几包点心:“几块干巴巴的糖糕,也好意思说是给家里买的礼物?糊弄谁呢?县城就卖这个东西?”
“还有这头花,一个大钱一朵,打发叫花子呢?”
“这个,这个,这个衣裳料子,还是县城买的?连咱们镇上都比不得。随便买几样不值钱的东西,就想糊弄你老娘?我呸!”
一边骂着,一边将包裹里的礼品给挨个骂了一遍。
“还卖了房子,全副家当都给你,要当你的妾?这话也就哄哄你们这些被狗屎糊了心的贱皮子……”
这些话王永贵都没放在心上,全部的心思就在想孙阿福的私房银子都藏到哪里去了?
不说别的,按照那些时日王永贵在孙阿福家吃喝的境况,还有那小院子少说也值几十两银子。
这么些银子,居然不在这包裹里,那?
王永贵猛然扭头看向孙阿福。
孙阿福挑了一天的粪,去浇菜园子,又累又饿,浑身疼不说,最让她难以忍受的是,身上沾染了臭味,行动间,这臭味就往鼻子里钻。
薰得她是头都疼了。
好不容易将事情胡乱的做完了,准备弄点水擦洗一下,不然只怕她得被自己给熏死。
在看到张婆子拆包裹的时候,孙阿福忍不住冷笑,就知道不过是一群乡下的泥腿子,就算靠着那染料方子发家了,也没见过好东西。
这不,连个妾,呸呸呸,连自己带来的包裹都要抢。
一会,看到自己准备的东西,这些乡下泥腿子恐怕要看呆了吧。
可没想到张婆子对她准备的礼物,一样都没看上,话里话外都嫌弃得不要不要的。
让孙阿福臊得满脸通红,低头不敢说话。
王永贵又不傻,相反他还精明的很,不然怎么会排行老三,又一年半载的不在家,还能哄得王老柱心甘情愿给儿子养活一家大小,其他的人也对他没啥意见?
他只脑子一转,就知道,只怕是孙阿福还防着自己,那大头的银子还藏得严严实实的。
这么一想,王永贵立刻就护上了孙阿福:“娘,不管价钱贵不贵,也是我跟阿福岛一番心意嘛!再说了,这糕点可是荆县有名的矮子糕,一包也要好几十个大钱呢,还是儿子特意去排队买回来,给爹娘妹子还有几个孩子尝尝鲜的。还有那衣裳料子,也是特意跟您和爹两老准备的,这头花啊是专门给我妹子买的,看看这颜色,多鲜亮,正适合我妹子戴呢。”
一张嘴,将孙阿福准备的东西夸得是天花乱坠。
张婆子如今也是见过世面的人,自己闺女得过宫里娘娘的赏赐,大金镯子都见过的人,身上穿的也都是吉祥染坊里的布,闺女每次上街,都会给自己和家里孩子带点零嘴什么的。
哪里看得上这些?昨儿个是给孙氏下马威,才将包裹都搬到自己房里,如今一看,也没啥东西,都是孙氏贴身日常用的东西,这些东西留下都膈应,给睡不嫌弃脏啊?
因此也不多说,叫孙氏:“咱们王家可不是贪你一个妾的私房东西的人家,这些都是你的东西,自己搬到自己的屋里去。不过,话我先说在前头,如今你是我们王家的人,以后就要本本分分的,要是再看到你打扮的妖妖乔乔的,别怪老娘提起脚就把你给卖了,听到没?”
孙阿福脸色一变,忙忙的点头答应。
张婆子拉着王永珠进屋去了,外面,王永贵将那糕点先拣出来,拆开包装,自己先啃了两个,算是勉强压住了肚子里的饥火。
又喊金盘过来:“拿去,给其他人分了吃,记得先孝敬你爷奶和老姑。”
金盘扭着手,不敢拿。
被王永贵一把抓过来,将糕点硬塞进了金盘手里,撸了撸他的头发,笑骂了一声:“臭小子!”
才转身又胡乱的将打开的包裹收拾了一下,就要往三房屋里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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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沈兄!”
“嗯!”
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但不管是谁。
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对此。
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可以说。
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镇魔司很大。
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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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进入阁楼。
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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