蜀南文学>都市小说>农女有田有点闲无弹窗>第一百七十二章 柿子
  想了想,还是不放心,叮嘱了半天,又道:“这天也热了,你要走那么远山路,可热不得,让老四带一筒水给你喝,如今菜园子柿子也该好了,要不娘给你摘两个留着路上解渴?”

  这也就是对王永珠才这样舍得。

  王永珠从穿过来,还从来没到菜园子里去过,前些时候倒是吃过辣椒炒青柿子,酸酸的开胃。んΤτΡS://Wωω.sndswx.com/

  听张婆子这么一说,倒有了兴趣。

  跟在张婆子后面,去菜园子里一瞧。

  王家的菜园子,就在王家的后面,在院子边开了个小门,出去就是约一亩的菜地。

  这庄户人家,一年四季的菜,都要靠着这菜园子。

  一般人家,都伺弄得十分精心。

  要看一家的主妇勤快不勤快,会不会做农活,过日子,看每家的菜园子就能看出个七七八八来。

  王家都是勤快人,除了以前的王永珠。

  因此菜地被归置的整整齐齐,一垄一垄的,上面分别种着各种蔬菜。

  虽然好几天没人管,疯长了些草,可依然看得出菜园子主人的精心。

  如今正是春夏交接的时候,早先种的柿子,还有茄子的秧,已经长得粗壮,早就被绑上了架,一个个青黄的柿子圆滚滚的挂在架子上。

  茄子也都开花,有些上面已经结出了小婴孩拳头那么大的茄子,紫嘟嘟的,分外的可爱。

  黄花自己爬得高高的,绿叶中,风一吹,露出好些顶花带刺的成人指头粗细的小黄瓜来。

  还有不远处,一畦韭菜,碧绿招人。

  还有依靠着院墙爬上去的苦瓜,也开了不少黄色的花,另外那边还有一些什么苋菜,木耳菜和豇豆。

  王永珠看得后悔不迭,自己以前咋就没想过要到菜园来看看呢?

  看看这满地都是维生素,满地都是减肥食品啊!

  王永珠记得这种柿子,在她来的那个位面,已经很少见了。这种柿子居然是一种很古老的品种,不是后期培育的那种,看起来虽然半红不黄,或者还有些青,其实里面已经红了,又酸又甜,汁水足,瓤发沙,最好吃不过。

  她曾在农庄里见过,还亲手采摘吃过,那个味道,至今想来回味不已。

  不行了,不能忍了!

  王永珠走到柿子垄前,寻摸着找一个最红的先尝尝。

  张婆子见闺女是真要吃,忙上前来,扒拉开叶子,眼睛十分毒辣的摸了三四个小孩拳头大的柿子:“你想吃说一声就好,娘给你摘,可别把手扎了,行了,娘去给你把这几个洗洗?肯定甜——”

  王永珠吸溜着口水点点头,顺便又指指架子上的黄瓜藤:“娘,再给我洗两根黄瓜,要带刺的!”

  这要换作别人,张婆子肯定要骂,这不是糟践东西吗?谁家黄瓜是这么吃的?这么小才手指头粗,多浪费啊!等长到胳膊粗,刺掉光了,炒来吃,两三条就够炒半盆子了。

  不过这是自己闺女要吃,天上的星星都要摘下来,何况只是两根黄瓜呢?闺女想吃,这一垄黄瓜都给她留着!

  张婆子又挑了两根嫩嫩的黄瓜,亲自去洗干净了,用个干净的小竹篓子装好,上面盖上干净的布,递给王永珠:“可怜我的老闺女,这几日天天吃菜粥,看把你饿得,连以前你不爱的柿子和黄瓜也要吃了。行了,一会我给你拿点钱,你到镇上去割点大肥肉回来,晚上给你打牙祭!”

  王永珠刚摸了一个柿子,咬了一口,哎呀,口感沙绵,汁水酸甜,实在是太好吃了!

  就听到张婆子说要买大肥肉吃,差点没呛着。

  忙忙的摆手:“不用了,有这个就够了。行啦,好早晚了,娘,我跟四哥走了啊——”

  说着抱着小竹篓子就往外跑。

  再不走,难不成真要买大肥肉回来吃不成?好不容易凭毅力减下来的肉岂不是白浪费了!

  头也不回的出了村,发现王永平居然没跟上来?

  王永珠回头一看,啥情况?王永平正在自己身后不远处,他身边的那个,是宋重锦?

  怎么出门就碰上他?

  上次家里商量给宋重锦银子谢他,让王永平拿过去的,听说开始还死后不收。

  两人推来推去的,惊动了屋里面的宋母,出来刚好看到两人也不知道推让的是什么。

  就问了一句:“这是怎么了?推什么呢?”

  宋重锦的手就一顿,王永平趁机把银子塞入了宋重锦的手里,打了哈哈:“没事,婶子,我跟宋兄弟闹着玩呢。”

  然后拍拍宋重锦的肩膀:“行了,我该回去了!”

  说着,撒腿就跑了。

  至于宋家后来怎么样,宋母有没有发现,就无人知道了。

  此刻看到宋重锦,这架势也是要去镇上的。

  站在原地啃着柿子,等了一会,两个人就走进了。

  王永平还大咧咧的道:“我本就跟宋兄弟约好了今天去镇上的,先要你等一等,结果你好像后面有狗撵着一样,跑得飞快,听都不听我说啥——”

  王永珠瞪他一眼,要死么?说自己被狗撵,这是说张婆子是狗?

  王永平现在最怕的就是自己这个妹子,见她眼睛一瞪,立刻就腿软。

  马上讨饶:“是哥说错了,是哥撵的,哥是狗……”

  王永平那求生欲十分强大样子,王永珠简直没眼睛看。

  这哪里是亲哥,这分明是只腿部挂件,还是脑子不好使的那种!

  这是凭血缘关系生抱粗大腿啊!

  懒得跟他计较,冲宋重锦礼貌的点点头,从小竹篓里掏出一个柿子来:“要不要来一个?”

  自己还在啃着呢,被人看到了,不好意思不分一个出去啊。

  虽然好心疼的说。

  她依稀听人说过,宋母因为身体的原因,除了给自己做一日三顿,偶尔做点针线外,是什么都不做的。

  宋家因为没有分地,房子周围虽然能开垦出菜地来,可宋重锦没人教他,他一个大小伙子,哪里知道这么种菜?

  顶多翻两垄地,撒点菜种子下去,能不能活就看天意。

  再说他自尊心强。

  村里跟他一般大的的男孩子,十来岁狗都嫌的时候,想吃东西了,东家菜园子摸两个柿子,西家菜园子摘两根黄瓜,被抓住了,也就被骂一顿,嘻嘻一笑了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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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沈兄!”

  “嗯!”

  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
  但不管是谁。

 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
  对此。

 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
 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
  可以说。

  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
 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
 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
  镇魔司很大。

 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
  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
 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
 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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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
  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
  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
 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
  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
 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
 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
 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
  进入阁楼。

 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
 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
 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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