难道不知道,喜欢一个人,是始于颜值,忠于人品,陷于才华吗?
你长得歪瓜裂枣,跟闹着玩似的,你让我通过你的外表来发现你迷人的内在?
拜托,作为一个耿直的颜狗,压根就不会多看一眼好吗?
只有长得英俊潇洒大长腿,才会让人有多看的欲望,即使是个草包,也可以感概,是一个漂亮的草包啊?
要不是宋重锦长得英俊,会十里八乡的大姑娘小媳妇一个个都心悦他?
原来的王永珠不也是因为他长得帅,才被迷得死心塌地么?
换做宋重锦要是真的又丑又黑又矮又胖,还满脸麻子,加上他那不着调的亲娘,傻子也不会喜欢他啊?
谁不爱看美人啊!
看着王永珠理直气壮毫不心虚的样子,宋重锦低低的笑了,不知道为什么,看到王永珠这个样子,他很开心,非常的开心!
心底那隐隐的一点对自己的唾弃和怀疑,彻底的被他抛弃了。
王永珠莫名其妙的看着宋重锦,被自己这么说,是个男人难道不应该愤怒吗?
不应该咆哮着:你怎么是这么个肤浅的女人?我看错了你了之类的话吗?
反倒笑得跟个二傻子一样,有病吧?
低头咬馍的王永珠简直不忍直视宋重锦此刻的表情。
※※※
入夜。
王永平熬了一夜大半天,终于将自家挨着沟渠的水田里的水都放满了,离得远的两块,还要慢慢等前面水田的水满了才能放过去,这个急不来的。
又被张婆子赶去到了上游。
张婆子指着自家闺女偷偷买的那块地:“这块地,是你妹妹从吴家租过来的,吴家说在咱们七里墩就这么十多亩地,咱们家的被买回来了,这一块也懒得再租给别人,干脆一起租给你妹子,你妹子推辞不过,就把这地给租上了,打算明年种点别的看看。”
“你还楞着干啥?还不去帮忙?你妹子如今守着水源不能回来,你这当哥哥的不帮一把?快去,你等这块田水灌得满了,就去把口子堵上,免得水都流跑了,听到没?”
王永平一听,倒是没多想,麻溜的点头就答应了,去地里忙活去了。
这可是妹子租来的,自然不能马虎。
张婆子这才放心的回家去了。
一直到晚上,王永平才终于回家了,扒拉了两口饭,连洗都没洗,就直接躺倒炕上,鼾声大作。
怎么推都推不醒了。
王老柱昨夜也累到了不行,今儿个手脚疼得都不能走路了。
金斗和金壶白日就歇了的,加上重体力活大部分都是王永平做了,他们倒还撑得住。
张婆子也就不客气的让王永富和金斗、金壶晚上去田埂上守夜去。
这水虽然到了自家地里,可保不住半夜有人来偷啊,要是没人看着,地里的水一夜之间就会流完,那几天的辛苦就白费了。
王永富如今虽然还干不得重活,可守夜巡逻这样的事情,还是能做到的。
如今家里这么忙,往年都是他跟林氏忙活,今年少了两个主力,确实家里有些吃力。
因此张婆子一安排,他忙忙的答应了。
大白天的还好,主要是晚上,天黑透了,王永富带着金斗和金壶就往地里走。
有那勤快的谨慎的人家,怕人偷水,也有人守在地头,只不过抢了一天的水,都累得不行,倒在田埂上就睡着了。
一过午夜,大部分的人都熬不住了,最开始还有人喊着说些闲话,后来都消声了,不知不觉的就打着瞌睡。
金斗和金壶两兄弟虽然年轻,可也坐在地头,忍不住就靠在一起打起了瞌睡。
倒是王永富,心里总觉得有事,没一会就起来走走,看看。
到了后半夜,就连王永富都有点熬不住了,打了个哈欠,勉强自己起身又巡查了一遍。蜀南文学
突然一个机灵,就看到一个黑影,鬼鬼祟祟的朝着自己地头摸过来。
“你——”王永富刚要喊出声,就看到那黑影抬起头来,就着火把的光,赫然是林氏?
王永富立刻就压低了声音,“你来干啥?”警惕的看着林氏。
林氏弱弱的搓着手,态度十分的卑微:“我担心你的腿,你身子还没好完全,这熬夜巡逻只怕受不住,我就想来替替你!你放心,天一亮我就走。”
王永富叹口气,看一下四周,金斗和金壶两兄弟睡得正香,周围寂静一片。
“你跟我来。”王永富怕吵醒了儿子,扭头往远处田埂走去,示意林氏跟上。
林氏眼中闪过一抹亮光,忙跟了上去。
走到田埂边的一颗树下,王永富靠着树,缓解自己长时间站立和走动而酸痛的双腿,等到林氏走近了,才道:“这些日子,你所作的一切,我都看在眼里,我知道你是真想改,也是真的不能回林家。可是,我,我实话跟你说吧,是我,我已经不敢再相信你了,即使你改了,可是我一看到你,就会忍不住想到你那天要走的时候绝情的样子,我只要想到这个,就恨得想杀人!”
林氏听懂了王永富要表达的意思,她眼中的光黯淡下去,张嘴想说点什么,被王永富打断了。
“你听我说!不过你说的对,一日夫妻百日恩,就算你对不住我,可看在金斗三个孩子的份上,你如今这样,我也不能不拉你一把,不然受苦的还是三个孩子。我琢磨着,跟娘和小妹商量一下,跟族长说一声,就在附近给你搭个棚子,让你暂时也有个歇脚的地方,如今是夏天还好,到了秋天冬天,你总还不能睡在柴火垛里吧?”
“吃的粮食,有我和三个孩子,从嘴里省出来一点,总归不会让你饿死。你呢,先在窝棚里住着,等把身子养得差不多了,再寻摸个出路,到时候你是再找个人嫁了也好,还是自己做活养活自己,等将来金斗他们大了,成家分家后,将你接过去养老也好,都随你自己。”
“咱们夫妻一场,当初本以为能死了埋到一个坟里,如今成这样,我也不怪你了,你自己好自为之!”说完王永富转身就要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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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沈兄!”
“嗯!”
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但不管是谁。
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对此。
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可以说。
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镇魔司很大。
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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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进入阁楼。
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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