蜀南文学>都市小说>农女有田有点闲乐文>第一千三百一十四章 报喜
  跟在金罐后头的其他孩子,也都是半大不小的小子,懂些事情了,别的听不明白,金罐他姑父宋重锦成县太爷这句话,那可是听得真真的。

  大些略懂事的,也都赶快跑回家告诉自家大人去。

  那些小的虽然不太明白,可也跟着凑热闹,喊得满村子都知道了。

  宋重锦当县太爷了!

  全村轰动!这可是七里墩从来没有过的好事啊!

  简直是山窝窝里飞出了一只金凤凰!

  得到消息的村里人,都忙忙的往王家赶,想问个究竟。

  金罐跑到家,王家今儿个事情不多,又准备去县城,几兄弟正在一处商量呢。

  就看到金罐跑得鞋都掉了,进屋气都没喘匀,声音都变了:“爹,爹——姑父当官了!”

  一句话,没头没尾的,一时王家三兄弟都没反应过来。

  还是王老三脑子活络,先跳了起来:“金罐,你说啥?是不是你姑父考中进士了?”

  金罐点头如捣蒜:“刚才有人骑马来报信,说咱们姑父中了进士,还当了县太爷了!”

  县太爷?!

  王家人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!

  县太爷可是一县父母官啊!他们这辈子见过的最大的官不过是镇长和宋重锦这个举人老爷。

  这县太爷都是传说中的人物!

  王永富激动得话都说不俐落了:“真……真的?那……那咱们……”

  王老三看自家大哥这般没出息的模样,忍不住上前将他扒拉到一边,然后问道:“那报信的人呢?”

  总得问个清楚吧?

  金罐这才一拍脑袋:“我急着回家报信,把他丢村口了!”

  王老三气得一脚踢过去:“还不快把人请到家里来,好生问问——”

  话还没说完,就听到门口有人大声道:“是宋大人的岳家吗?”

  王家兄弟忙三步并作两步迎了出去,就看到那报信的人,牵着马,站在门口探着头朝里面望。

  忙将人给迎了进来,三兄弟陪坐着,又让快倒茶,端点心上来。

  江氏和柳小桥手脚麻利的烧水,放了茶叶让金花给端了上去,一面又通灶膛,生上火,热油煎了四五个鸡蛋,再放水煮开,最后放了一大勺的红糖,给端了上去。

  这在乡下,已经是极为尊贵的待遇了。

  乡下没什么点心,来了客人,好的人家,给泡一杯红糖水,就已经不错了。

  能来一碗红糖鸡蛋,那更是不得了。

  报信的那人,得了镇长的吩咐,早上连饭都没来得及吃,就赶往七里墩,此刻肚子里空空的,又渴又饿。

  喝了一碗茶后,更觉得饿得慌,看到这一大碗红糖鸡蛋,也顾不得客套,接过来一气下了肚,才觉得舒坦了。

  先他进院子就打量了一下这王家,几进的院子,虽然不是青砖大瓦房,可看那半截墙都是石头,屋顶的瓦片整齐,更不用这屋里,家具也都算齐备,一看就知道殷实。

  知道自己今儿个的报喜钱恐怕少不了了,因此态度更加谦卑了些。

  不等王家三兄弟问,就要将消息细细道来。

  还没开口,就听到外头一阵喧闹,然后门就被推开了,只见里正和王家、宋家、李家几位族长,急匆匆的赶来。

  一进门,还没看清里面的人,王家族长就大声的问:“永富,我咋听说你们家重锦当县太爷了?”

  不怪他抢在里正面前说话,没办法,他激动啊!

  这宋重锦以前是宋家人,可后来不是跟宋家断绝关系了吗?然后娶了他们王家的闺女,都说女婿如半子,这算来就是他们王家的人了。

  宋重锦当县太爷了,谁脸上有关?自然是他们王家人啊!

  王家族长倍有底气,看宋家族长的眼神都充满了神之蔑视。

  活该!眼瞎!当初那么对宋重锦,逼得好好的孩子跟宋家断了情分,如今只怕肠子都悔青了。蜀南文学

  宋家族长岂止是肠子都悔青了!他这辈子就属今天最后悔了,恨不得到祠堂里哭祖宗去!

  若是当初他对宋重锦好一些,不放他跟宋家断亲,如今这宋家岂不是比王家更名正言顺些?

  哪里轮得到王家来耀武扬威?

  只是事已至此,说什么也晚了,再多的苦水只能自己吞了,脸上还得陪着笑脸。

  里正哪里看不出来这王家和宋家族长那点子心思,只不过他也知道,这宋重锦是王家的女婿,将来这王家在七里墩只怕是要一家独大了。

  就算是里正,也得给王家几分面子,因此即使王家族长抢在他前头说话,他也不见恼,还笑眯眯的道:“我们听到孩子们回家说了,就急忙赶来,想问个究竟!可是真的?”

  那报信的人,听了这话,忙挺起胸脯,咳嗽了一声:“自然是真的!宋大人被皇帝钦点为赤城县县令,不日就要上任去了!这次回来,也是奉旨衣锦还乡!这可是从来没有的荣耀!”

  王家人听了这话,更是喜气洋洋满腮。

  还是里正绷得住,虽然心中也喜悦,还是问了一句:“请问,这位是?”

  那报信的人忙道:“我是镇长派来给你们报喜的!宋大人和夫人一行昨晚才到镇上,镇长特意叫我来送信——”

  里正立刻就明白了,这等的大喜事,不仅对他们七里墩是大好事,就镇上来说,那也是极为难得的好事,恐怕现在镇长正在招待宋重锦他们呢。

  当下忙道:“宋大人衣锦还乡,这可是咱们村百年未出的大喜事,也是咱们村的荣耀。咱们得去迎接宋大人回家才是正理——”

  王家兄弟还罢了,其他几个族长一听,就知道,这可是露脸的好事。

  能抢在村里其他人前头,先去镇上迎接宋重锦他们,不是能先刷一波好感和脸熟么?

  以前只是举人,就能给他们带来这么多好处,如今都当县太爷了,虽然不知道那赤城县在哪里,可既然是皇帝钦点的,肯定错不了!

  这样的时候不巴结,什么时候巴结?

  一时,几个族长都争先恐后地开口:“我去!我代表王家去——”

  “我代表宋家去——”

  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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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沈兄!”

  “嗯!”

  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
  但不管是谁。

 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
  对此。

 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
 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
  可以说。

  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
 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
 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
  镇魔司很大。

 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
  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
 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
 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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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
  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
  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
 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
  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
 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
 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
 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
  进入阁楼。

 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
 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
 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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