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永珠和宋重锦今日要去镇上送货,交代王永富今天收货的时候多注意,又让王永贵从今天起,每天就跟王永富一起收山货,没人来的时候,就将家里的孩子都带着,教他们如何识别作假的山货。
将家里的事情都安排好了,两人才赶着马车,往镇上去。
因为车上载满了山货,骡子走得不快,如今又是秋高气爽的时候,早上的秋风带着几丝的凉意,吹在身上还有些冷。
王永珠裹着薄薄的披风,手里的竹筒里,是热热的米酒里打了两个鸡蛋,搅拌得如丝一般,喝一口,甜甜的,浑身都热乎了起来。
这是张婆子一大早给王永珠做得,里面还放了多多的红糖,女孩子喝这个再好不过。
宋重锦难得有这样,单独和永珠一起没有任何人打扰的时光,即使不说话,也觉得心情愉悦,嘴角一直微微翘着。
王永珠喝了几口米酒鸡蛋,身上暖和了,也就抱着竹筒暖手,跟宋重锦说些闲话。
“一会咱们先去把山货交了,然后去染坊那里买几匹布,下次去冲子沟好带上去。然后再去你那两个师父那里,你没意见吧?”
宋重锦自然没意见:“你安排就好,咱们先办要紧的事情,他们哪里想必也没什么好事,让他们等着。”ΗtτPS://Www.sndswx.com/
听宋重锦这口气,似乎跟那两个师父关系并不太好。
王永珠想了想,本来她是不打算问宋重锦以前的事情了,那些过往,对于宋重锦来说,也许不想让人知道。
不过一会子,既然要去见宋重锦的那两个师父,就饶不过去了,心中没数,到时候想帮忙也帮不上啊。
犹豫了一下,王永珠开口:“那你要方便的话,能说说你那两个师父么?你们关系如何?他们平日是如何待你的?那一位认错了儿子的贵人,对你如何?”
说完,怕宋重锦误会,又忙补充解释:“你要不想说也没关系,我只是想着,一会子去见你那两个师父,也不知道他们对你什么态度,万一要是对你不好,我也没必要给他们好脸色看。好歹让我心里有个数,知道咋对人家,不能失礼,但是也没有上赶着的,免得丢了你的面子不是?”
宋重锦哪里会误会,听王永珠这话,字字句句都是为自己考虑,半点也没多心,他虽然生性凉薄,对不在意的人,连多看一眼都觉得浪费。
可一旦入了眼,入了心,那就捧在心尖尖上,如珠似宝,不会有半分的怀疑。
回头摸摸王永珠的头发,宋重锦嘴角噙着一点笑:“我是那等不识好歹的人?我跟你之间,有什么不能说的?”
说着,扬起手中的马鞭,在空中打个呼哨,才跟王永珠说起当初的情况。
当初宋重锦和宋春花被宋家赶出来,日子没法过了,宋重锦被逼得没法子,十来岁的孩子,能干啥?
只听说山里有好东西,有本事有运气的,进山能捡到山货,或者打到猎物换钱。
宋重锦那个时候,没学本领,也没别的手艺,一咬牙,就进了山。
他年纪本来就小,平日里也就跟在大家后面,在七里坡上转悠过,次数都不多。
七里坡上有啥,早就被村里人采光了,哪里能有他一个半大孩子的份?
为了活命,宋重锦狠心就进了大黑山。
大黑山一般没几把刷子的猎户轻易也不敢单独进去,他一个孩子,也算是初生牛犊不怕虎,凭着一股子傻大胆,就进去了。
没多久就迷了路,又累又渴又饿,还偏生运气不好,惹到了一窝野猪。
这野猪在山里,可是一祸,野猪群一般连狼群和老虎都轻易不惹它们。
宋重锦运气差,点背,还就遇上了,被撵了一路,情急之下,宋重锦爬上了一棵树,本以为安全了。
可发疯起来的野猪,那是没理智可言的,它们一身的皮在山里沾满了泥巴和油脂,那是又硬又厚,獠牙又粗又长,轮番着撞宋重锦爬上去的那棵树。
没几下宋重锦就被撞的摇摇欲坠,就在他以为自己小命不保的时候,不知道从哪里窜出个人来,先是射死了领头的两只公猪。
又不知道用什么法子,将那剩下的野猪给引走了。
宋重锦这才松了一口气,却手脚僵硬得连树都不会下了。
还是那人回转,将宋重锦给提溜下来,又用绳子绑好了野猪,叫上宋重锦,一起将野猪给拖到了一个山洞。
山洞里,那人告诉宋重锦,他是山里的猎户,姓秦,看宋重锦是颗好苗子,问要不要跟他学打猎。
宋重锦求之不得,立刻就拜了那秦猎户为师父,乡下规矩,给人当徒弟,那就相当于是给人当儿子,当不要钱的长工。
要事必躬亲,将师父给伺候得舒坦了,师父才会看着心情,教给徒弟三招两式。
宋重锦背着养家的重担,以前也吃过苦,知道饿肚子的滋味,因此对这个师父,又是救命恩人,那真是当亲爹一般看待的。
他胆子大,心细,又肯学,倒还真让那秦猎户高看了一眼,平日里虽然对他没个什么好脸色,倒也不藏私,一身所学也都慢慢教给了宋重锦。
宋重锦却慢慢的发现不对了,他跟着秦猎户后,经常进山,开始还有秦猎户陪着,后来等他学了点本事,秦猎户就再也不管他,反倒没事就使唤宋重锦,今儿个要求吃山里的鹿,明儿个就想吃狍子啥的。
宋重锦一身的本事,大部分就是这么被磨练出来的,一个人在山里,几次都是九死一生的爬出来。
若是别的师父,不管是不是面子情,也要安慰两句,可那秦猎户永远都是先挑毛病,把宋重锦臭骂一顿,然后丢一瓶药就不管了。
等宋重锦身上的伤一好,就立刻又赶着他进山。
次数多了,宋重锦在山里也见过,别家的师父带着徒弟是什么样子,心中就有了怀疑。
再看秦猎户,就处处是破绽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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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沈兄!”
“嗯!”
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但不管是谁。
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对此。
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可以说。
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镇魔司很大。
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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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进入阁楼。
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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