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重锦眼神一冷,还没说话,旁边几个同窗就忍不住了:“我说这位娘子,你好生不讲道理!宋兄救你家孩子,虽然不图什么报答,可像你这样的,当众逼着宋兄,生怕宋兄找你们挟恩图报的嘴脸也太难看了吧?“
“可不是,你家能有什么让宋兄图谋的?笑死人了!“
旁边围观的人也纷纷指责:“我说这家娘子,你这也太不要脸了吧?哪有你们这样办事的?秀才老爷那么危急的时候,将你家二狗子给救下来,只要稍微有点良心的,今儿个给秀才老爷磕头道谢了,明儿个就该合家带上谢礼去宋秀才家去。”
“就算你家艰难些,可这谢礼也不拘非要贵重的,就算是自家做的一点好吃的,还是什么的,总归是一份心吧?哪里用得着这般,生怕人家秀才老爷找你要啥了,急吼吼的就要磕两个头撇清关系?”
“你们是不认识他们一家吧?真听人家说家里艰难就艰难?知道东大街不?那条街上半数的铺面原本都是他们家的!知道他们家姓什么不?他们姓曹,曹半街的那个曹!”有人就在一旁嗤笑。
这话一出,顿时轰动了。
曹半街是谁?荆县老一辈的可都知道。
曹家确实是好几代单传,上几代又会做生意,积积攒攒的在东大街买下了近半数的铺面,日子也曾经红火过。
尤其是为了多生几个儿子,曹家人最高峰的时候纳过十来个小妾,就为了多生儿子。
只可惜,小妾纳进来不少,肚皮没一个争气的,最后还是原配夫人老蚌生珠,生下一根独苗来。
那真是当眼珠子一样呵护着长大的,因着家里有铺面,又不缺银子,又怕儿子吃苦,舍不得他出门,只恨不得将儿子给供起来。
等到儿子大些了,又给娶了一房媳妇,想着等儿媳妇生了孙子,把孙子带大,将来孙子支撑起家业,儿子一辈子不用操心,快快活活的当个少爷就好。
没想到人算不如天算,这儿子才娶了媳妇没多久,曹家老爷就生了急病,几天就去了。
留下曹家老太太,一着急,一口痰卡在喉咙里没上来,也跟着就走了。
剩下的儿子和媳妇,都没经过事,好不容易把两老的丧事给办了,剩下偌大的家业都不知道交给谁打理。
曹家儿子本就被养得不着调了,爹娘的孝期没过,就花天酒地,那银子花得如流水一般。
曹家儿媳妇一个刚嫁过来的新媳妇,哪里管得了。
没几年曹家的半条街的铺子就被霍霍得差不多了,等到曹家儿子的儿子出生,曹家儿子才幡然醒悟,可也迟了。
因为花天酒地太过,身体被掏空了,一时间又喜又愁,两下相加,一口气没上来,丢下孤儿寡母的就去了。
还好曹家这媳妇还算守得住,虽然家产被自家男人败了大半,也还留了好几间铺子取租子,还有住的院子,乡下也还有一个庄子,足够孤儿寡母嚼用了。
因着自家男人前车之鉴,曹家媳妇又怕生下来的儿子跟他爹一样,抛费银钱没个数。
打小就管得特别严,吃穿都十分普通。又遣散了奴仆,只留下一个浆洗的婆子,一个看门的老苍头老两口,其他的都曹家媳妇自己动手。
又因着奴仆少了,院子又大,空荡荡的。
曹家媳妇干脆就将这院子留下自家住的主院子,其他的院子都封成一个个单独的院子,给租了出去。
家里不仅增加了家用,又因为她挑的租客都是老实本分的,四周将主院围在中间,倒给他们孤儿寡母的省了好多麻烦。
又为了让儿子不乱花钱,连名字都叫曹俭。
这曹俭深受他母亲的影响,打小那真是节俭的很,衣服那都是补丁摞补丁,好不容易八月十五中秋节,煮个咸鸭蛋都舍不得吃,每天就用竹签子挑那么一两块出来,尝个味道,就能下两碗饭。
一个咸鸭蛋能从八月十五吃到九月初九,才见咸蛋黄的人。
生平最大的爱好就是省钱,攒钱。
成年后娶了个媳妇,也是出了门的抠门,买块肉,恨不得拉着尺子去量猪肉的肥膘,还要多摸几把那猪肉,沾一手的油腥回来,在锅里涮涮,就着涮出的油花来打汤。
两口子结婚后,一拍即合,那抠门得简直是一条街远近闻名。
有那见识过曹家以前富贵的老人,都忍不住唏嘘,若是当初曹家的老祖宗看到挣下的这么大份家业,子孙却过这样的日子,不知道会不会气得掀开棺材板起来。
估计是曹俭舍不得给祖宗上香,所以这曹家老祖宗的棺材板还稳稳当当的。
不过两口子节约抠门,生了如今的儿子,曹二狗后,倒是心疼儿子,自家节约可以,对儿子还是挺大方的。
比如两口子和老娘吃粥,这儿子肯定是捞那米粒最多的一碗。
吃肉,儿子肯定能吃最肥的那块。
穿的衣服,也是补丁最少的那一件。
所以众人一听说是曹家的人,都露出明了之色来。
这以曹家两口子的性子,救了他们家儿子,给你磕头磕出血来那是可以的,可要他们荷包出血,那是万万不能的。
宋重锦不知道这曹家,还一脸的茫然,旁边有本地的秀才,就三言两语的给说明白了。
宋重锦这才明白过来,哭笑不得的看着曹家一家三口。
只得摆摆手:“行了,本就不是什么大事,孩子没事就好。我也不用你们立什么长生牌位,你们只以后看好孩子,别再出事就行了!行了,都回去吧!”
那曹俭一家三口一听宋重锦松了口,不找他们要谢礼,麻溜的又砰砰磕了几个头,起身钻进人群,几下就跑没影了。
看得大家啼笑皆非,可到底都知道曹家就是这样的,也只得摇摇头散去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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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沈兄!”
“嗯!”
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但不管是谁。
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对此。
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可以说。
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镇魔司很大。
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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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进入阁楼。
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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