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都要!都要!”吴掌柜十分的爽快,就算为了搭上宋重锦和王家这姑娘这关系,多少都要啊。
王永珠心满意足了,自家的肉干有人要了!
两人又商量了一下价钱,都不是小气的人,都有心交好,价格上也就没啥争议的,一斤半两银子,已经很公道了。
约好了,第二天一手送肉,一手交钱,这生意就算谈成了。
正好酒菜也都上齐了,吴掌柜又让两人吃饭。
一边闲聊,听闻王永珠要去隔壁杂货铺买石灰,硝什么的。
吴掌柜一笑,原来隔壁那杂货铺就是吴掌柜开的,他有些特殊渠道,进一些镇上没有的货,生意还不错。
既然跟王永珠有生意往来,大方的表示,价格一定便宜,要是有什么想要买的,就算铺子里没有,只要说了,等他下次进货的时候,也给捎带回来。
王永珠没想到这杂货铺居然是吴掌柜的生意,还能给带货,心中暗喜,以后需要什么,镇上买不到的,倒可以到吴掌柜这里试试。
一顿饭,宾主尽欢。
吃了饭,去买了一大筐石灰,丢给宋重锦背上。
宋重锦在吴掌柜带着几分揶揄的眼神中默默地背上背篓。
跟吴掌柜告辞后,王永珠想了想,又跑到布庄去,这要试验染料,还得要布才行。
老板娘这几日本就有些烦心事,另外一条街上,也开了家布庄。
那布庄的货源,都是从外地进来的,比自家的颜色多,加上那布庄里,婆媳为了争权,又或者是为了挤垮自家的布庄,卖得又便宜。
眼看自家的生意越来越萧条,有时候开一天的门都没生意,老板娘心里哪里痛快。
今天看到王永珠这个熟人,还一买就是一匹布,喜出望外,不仅价格便宜了,连零头都抹了。
一边收钱,一边跟王永珠抱怨。
王永珠一听,这怎么这么耳熟?
不是张婆子回去告诉自己的八卦么?不出意外的话,那是何大伟家开的铺子?
说的那婆媳,只怕就是何大伟的娘和李金枝了。
心里一动,就问老板娘:“老板娘,那你就进一些新鲜颜色的布料回来啊!”
老板娘叹口气:“新鲜颜色的布料哪里是那么容易进到的?再说了,咱们这石桥镇,做的大多是街坊邻居的买卖。那鲜亮颜色的布本来就难得,价格也贵!就算我进回来了,谁买得起?不是放着生灰么?我没有后街那铺子的本钱足,都只是勉强糊口,要是货物积压多了,只怕这铺子就没法开了!”
说着,很有几分心灰意冷的意思。
“那要是有便宜的新鲜颜色布卖给你,老板娘你收不收?”
“废话!要是有便宜的新鲜颜色布料,不收是傻子!可是咱们这石桥镇,去哪里有又便宜又新鲜的颜色布料!小姑娘,你不懂啊!”
“不瞒老板娘,我家最近遭了事,也是差不多连日子都不过下去了,一家子老小要吃饭要活命!我上次在你这里听说,那霞光布一匹要二十两银子,就在家想着是不是自己也能染出布来,试验了好久,才染出这样的颜色来,老板娘,你帮我看看,这个颜色的布会不会有人要?”王永珠特意将自己说得弱小可怜无助。蜀南文学
老板娘也记得王永珠,前两次来,还是个富态的过份的姑娘,这次来瘦了好多,虽然说瘦了比以前好看多了,还有些丰满,可是腰细屁股大,一看就是个好生养的,这要是她有儿子,肯定愿意找个这样的媳妇,看着富态喜庆啊。
老板娘虽然觉得,这乡下的姑娘,说要染出有颜色的不来,不是做梦么?要是都那么容易,她早就自己开染坊了。
可看着小姑娘可怜巴巴的看着自己,老板娘拒绝的话说不出口,反正店里也没生意,给这小姑娘看一眼,让她熄了这不可能的心思也好。
“拿来我瞧瞧吧!”
王永珠忙从腰间摸出那块昨天算是染失败的布来,虽然红得不够鲜亮,可是很均匀。
老板娘懂行啊,本来漫不经心的眼神,在看到布之后,顿时一亮,举着布翻来覆去的看了好半天,才问:“真是你染的?”
王永珠点点头。
“就这一个颜色?”老板娘捏着不放。
“不是,还有个靛蓝色,一个绛红色。”王永珠虽然目前还没成功的染出来,但是,有系统的提示,她觉得自己只是时间的问题。
“没想到,你居然还有这方面的天赋!这样吧,染出这样小块的布料没啥,难就难在整匹布都要上色均匀。如果你能染出一整匹你说的颜色的布来,我全要了!”老板娘也是个爽快人。
主要是如今她的生意再不找个突破口,就真的要关铺子了。
虽然眼前这个小姑娘看着不太靠谱,也就死马当作活马医吧。
万一这小姑娘真能染出整匹布,她也就发了!
王永珠要的就是老板娘这句话,两人约定好,老板娘又送了几块碎布头,还亲自将两人送到门口。
出了大门,宋重锦看向王永珠的眼神,满满都是探究。
王永珠自然知道他此刻肯定满心的疑惑,可是,管他呢,就不告诉他!憋死他!
谈好了两桩生意,想买的东西又都买到了,王永珠心情大好。
正寻思着,是不是去糕点铺子给张婆子和家里的孩子带点点心,迎头居然碰到了一个熟人。
不是李金枝是谁?
这么看去,李金枝脸色憔悴,脸上涂得刷白,跟刷腻子一样,天知道刷了几层。
风一吹,那脸上浮着的粉落一地。
脸涂得白,嘴巴也抹得血红,衣裳也穿得鲜艳,可露出来的脖子,却黑黄的,上下分明。
加上肚子也有四五个月了,虽然她穿着宽松的裙子,也能看出她的肚子来。
李金枝也没想到,能在镇上碰到王永珠,开始她都没认出来。
只是认出来宋重锦。
宋重锦的俊,只众所周知的。
哪个大姑娘小媳妇,不曾在梦里梦到过宋重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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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沈兄!”
“嗯!”
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但不管是谁。
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对此。
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可以说。
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镇魔司很大。
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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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进入阁楼。
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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