宁愿去山上摸野果子或者野菜回来吃,也从来不会去别人菜园子里摘。
这么一想,王永珠觉得宋重锦真可怜。
跟自己一样的体质,原主有亲娘无原则的宠着,而宋重锦那么小就要养家,啧啧……
宋重锦一愣,盯着王永珠手里的那个西红柿看了好一会,才愣愣的伸出手接过:“谢谢——”
接过西红柿的时候,不小心碰到了王永珠的手指,那不同于男人粗糙的手,细腻柔滑的感觉,让他的心跳了一跳。
飞快的握紧西红柿,将手收回,只觉得触摸到王永珠手的那一块,热热的。
王永珠半点没感觉到,拜托,她的那个时空,跟人这种不小心的接触,太寻常了,一点都没多想。
收回手,分给王永平一个,三人啃着西红柿走了一段。
王永平建议:“咱们走小路吧?如今这天也好早晚了,走大路到镇上再回来都天黑了。”
宋重锦倒是没意见,他经常翻山走小路到镇上节约时间,只是王永珠?
王永珠如今有大力丸加持,怕啥?保管翻五座山都能脸不红气不喘好吗?
也点头同意了。
转了个方向,三个人拐进一条少人走的小道,偏僻,路又陡峭,只有艺高人胆大的汉子赶时间才走一条路。
不过,果然能节约时间,因为王永珠如今的体质,已经完全能够跟得上,一点也没拖后腿。
到镇上的时候,不过才晌午。
天气正热,三人进镇先到凉茶摊上,一人一口气喝干了两碗凉茶,才算活过来。
大家目标一致,都是医馆。
宋重锦去找马大夫开药,王永平和王永珠去看王永富。
结果一到医馆,王永珠和王永平还没说啥,马大夫先惊讶的道:“你们家不是来人把你大哥接走了吗?怎么又来了?是有什么东西落在我们医馆了?”
“什么?接走了?谁接走的?”王永珠和王永平傻眼了。
王永平还不相信,跑到后厢房去看,果然,已经人去屋空了。
回到大堂,马大夫正在解释:“就是王秀才来接走的啊,说是给你大哥在县城找了个京城里的太医,因为得罪人,被贬回乡,经过咱们县,被王秀才特意请来,给你大哥治伤的,你们不知道?今儿一早就用马车把你大哥接走了。”
王永平和王永珠面面相觑。
王永平性子冲动,不爱多想,一脸的喜色:“如果是二哥找到太医来给大哥看病,那可太好了!可是大哥是被二哥接到县城还是回村里去了?”
王永珠想得更多,只是此刻都不能说出口,反而面带了几分沉思之色。
宋重锦看了王永珠一脸,才问:“那王秀才有没有说接王家大哥去哪里?”
“老夫依稀好像听说是回村里去吧,那太医也不嫌弃,一点架子都没有,跟来了。我本来是觉得病人最好还是再歇息两天,骨头再长稳一点再走,不过我看那太医很有法子,也不知道给病人吃了什么药,我看病人精神不一会就好多了,果然是京城来的太医,可惜我没机会跟他请教……”
马大夫说起医术,滔滔不绝起来。
王永珠没心思听马大夫这些话,只听说是回村了,才略微放下心来。
想来二哥王永安虽然有些瞧不起家里人,可既然大费周章的请来太医给大哥看病,难不成是上次被张婆子威胁说大哥治不好,就要赖上他,给吓到了。
所以这么尽心的给大哥找大夫?
既然王永安被接回去了,宋重锦的药也抓好了,正要告辞。
马大夫就拦住了两人:“先别走,等会,给你们结算一下药费,你们上次交的药费还没用完,还有搭伙的费用,我算一下,给你们退钱。也不知道王秀才他们急什么,一阵风的进来,一阵风的卷着病人就走了,我喊都喊不住!”
说着算盘珠子噼里啪啦打了一会,得出了结论,“还要找给你们三两银子带十个大钱。”
说着从柜台下摸出一个小小的夹开了的大半个银锭子,又数出十个大钱递给了王永平。
王永平很有眼色,钱一接过来就老老实实的交给了王永珠,反正家里的钱不都是娘管么?娘说了,钱都应该是家里的女人管,男人只干活挣钱就是了。
王永珠谢过了马大夫,不由得感概马大夫的人品,也觉得奇怪,二哥他们怎么走得那么匆忙,居然连多余的药钱都没问一下?
将银子接过来揣进荷包里,看看天色,反正已经来了,到镇上一趟不容易,既然已经来了,就干脆把要买的都买了吧。
问过宋重锦和王永平的意见,他们俩都不耐烦去布店,宋重锦说自己也顺便去办点事,就径自走了。
王永平约好和他们在凉茶摊子那里见面,又叮嘱了王永珠几遍,才分开。んΤτΡS://Wωω.sndswx.com/
王永珠到布庄的时候,已经是下半晌,街上开始有人走动了,
今日布庄有客,店里只有老板娘一个人,看到王永珠进来,她还记得,毕竟这么富态的姑娘少见啊。
冲着王永珠点点头,示意她一边随便看。
王永珠一笑,走到一边,随意的打量起来。
这布庄算是镇上最大的一家,种类不多,大多是棉布之类的,丝绸类的不多,毕竟镇上能用得起丝绸的人不多。
棉布的颜色也不太多,大多是青色,褐色之类的,偶尔有几件颜色艳丽一点的,比如红色或者黄色、绿色颜色都不太正。
红色偏粉,黄色发灰,绿色发青。
完全没有王永珠记忆中那些纯正的颜色该有的样子。
这边王永珠在看布料,那边那个客人似乎已经挑了一圈,都没挑到中意的,有几分不满:“老板娘,你们布庄就只有这些料子?”
老板娘陪笑:“这位娘子,小店所有的新的花色布料都在这里了,您就没有看中的?”
那客人约二十多岁,衣着看着就比周围人起眼,料子也好些,一看就是家境殷实的,随手将翻看的布料一撂:“算了!是我想岔了,在这小地方怎么可能会有那种料子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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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沈兄!”
“嗯!”
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但不管是谁。
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对此。
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可以说。
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镇魔司很大。
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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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进入阁楼。
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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