蜀南文学>都市小说>农女有田有点闲乐文>第七十六章 这怎么和大姐教的不一样?
  对于李家兄弟来说,王家自然更亲近些,宋重锦跟他们兄弟平日里并没有太多交往,只觉得他往日太过阴沉,话少,并不太了解他的为人。

  只听说是极为孝顺的一个汉子,不过能在跟王家退亲后,还能跟王永平称兄道弟的人,想来也是知道分寸。

  李家兄弟也就意思意思的提醒了两句后,就回家去了。

  留下宋重锦眼中情绪莫名的回头看了看王家的院子,忍不住摇摇头,也大步离开了。

  宋重锦回到家中,就看到宋母坐在院中,满脸的纠结,看到他回来,宋母眼神躲闪着,不自在的捏着衣角,小心翼翼带着点讨好的道:“重锦回来啦,饭给你温在锅里,我给你端去——”

  宋重锦不动声色的扫视了一下屋檐下,果然早上还挂在那里的一只剥了皮的肥兔子不见了踪迹。んΤτΡS://Wωω.sndswx.com/

  宋母看儿子打量的眼光,脸一红,小声解释道:“你大姨来说,你姥爷这几天身子不好,我让她把兔子捎回去给你姥爷补补身子,娘没给钱和补药,就只给了兔子——”

  说着,怯生生的看着儿子。

  宋重锦忍耐的抽抽眉头,没做声,只埋头进了旁边搭的灶屋中,掀开锅盖,里面就放着一碗高梁饭,还有一碟子黑黢黢的咸菜。

  深吸一口气,宋重锦端着饭走出来,看向宋母:“你在家就吃这个?早上不是让你炖了昨儿我打的野鸡么?”

  宋母嗫喏了半天,才吞吞吐吐的道:“你大姨来了,说有大半个月没见过油星了,家里几个孩子馋肉得不行,我就……”

  宋重锦冷哼一声:“大前天,大姨来也是这么说的,你给了她半只兔子。”

  宋母被噎到了,眼圈一下子就红了,磕磕绊绊的解释:“重锦,大家都是一家人,你大姨家日子艰难,能帮一把为啥不帮?再说,你大姨也不白吃兔子和野鸡,她答应再给你寻摸一门亲事——”

  话没说完,宋重锦将手里碗重重的顿在了桌子上,冷声道:“让她别费这个心,也别浪费我辛苦打来的野味了,我是不会成亲的!”

  宋母身子一歪,惶恐的看着自己的儿子“为啥?你为啥不成亲?你这样,咋对得起你爹和——”后面的话,她说不出口了。

  宋重锦冷冷的道:“我连自己亲爹都不知道是谁,想延续香火都不知道延续谁家的,娶妻做什么?”

  宋母脸色煞白,扶着桌子的身体摇摇欲坠,眼中泪水滚来滚去,张嘴想说点什么,却发现,无话可说,好半天,才找回自己的声音:“是,是娘对不起你,娘该死!都是娘的错!娘害了你啊——”

  如果是以前,宋母这般说,宋重锦会愧疚会难过会懊悔,还会软了口气,哄宋母半天,许下无数条件,允许宋母接济宋家。

  可自从他的婚事被宋家那一群自私又别有用心的人给草草出卖后,他的心就越发的冷硬了。

  他默默地三两口吃完饭,将碗筷洗刷干净放回去,都没劝宋母一句话。

  宋母心中越发慌了,以前,只要她一哭,一自责,重锦这孩子不管如何生气,都会来安慰她,为了哄她开心,还会同意她接济自己的娘家的。

  怎么突然间,这大姐教的百试百灵的手段,就不管用了呢?

  宋重锦从灶屋出来,拔脚进屋,进门后,身体停顿了片刻,宋母本来就眼珠子都不错的盯着儿子,见他停下,心中一喜,以为是儿子终于还是投降了,服软了。

  就听宋重锦平淡的声音传来:“既然我每次给娘你留的野味你都舍不得吃,也是便宜了别人,那以后这些东西我就直接都拿去镇上卖钱好了,这样还能多换几个大钱给娘你买补药吃。至于粮食,以后我每天给娘留出您每天的份量就好了,也免得您舍不得吃!”

  说完,不管宋母是什么表情,他进屋去关上了门。

  这个法子,还是王家给他的灵感,他这些日跟王永平在一起,偶尔只言片语的吐露,让他知道了王家居然是这分配粮食的。

  当时他还在心里默默地觉得张婆子太抠门小气,防自己家人都跟防贼一般。

  没想到,如今他却要用这招来对付自己的亲娘。

  宋重锦翻身躺在炕上,闭上眼睛,掩饰住了内心的复杂。

  以前,他还觉得张婆子这样的妇人泼辣粗鄙,如今却羡慕起王永平来,有这样一个凶巴巴的娘护着,王家的孩子在村里基本没受过什么闲气。

  要知道张婆子不管在家如何霸道,在外那是相当护崽子的,若有谁敢欺负她儿子闺女,那能堵在别人门口骂上三天三夜。

  如果,如果自己的娘能这样泼辣,能保护自己,也许……

  想到这里,宋重锦嗤笑一声,将方才那无稽的念头丢掉,翻身歇着了。

  屋外的宋母半天还没回过神来,儿子那是说啥?以后野味什么的都卖了不留在家里吃了?连吃的粮食都只给每天的份量?

  这怎么和大姐教的不一样?

  大姐不是说,这都过去大半个月了,想来重锦的气也消了,只需要自己这么一哭,想必重锦就会什么都答应自己?

  自己再好好劝劝他,让他答应娶亲,大姐再给寻摸一个家境不错的媳妇进门,一年后自己能就抱上大孙子了。

  设想有多美,此刻现实就有多残酷。

  宋母觉得自己有点方。

  因为重伤在某个不能说的部位,王永平的晚饭,只能趴在炕上吃。

  还是王永珠给他端进来的,一个二河面的馍馍,一碗苞谷面粥,配上两样水煮的野菜。

  王永平西里呼噜三两口就吞了进去,然后感激的对着王永珠:“小妹啊,还是你对哥好啊!不然哥都要饿死了!”

  “以后,哥啥都听你的,你要上房,哥给你搭梯子;你要入地,哥给你挖坑;你要打鸡,我绝不撵狗,你说啥就是啥!”

  肚子中有食了,王永平豪气的拍拍肚子,表态。

  王永珠半点都不感动,只淡定的说出两个字:“呵呵——”嘲讽意味十分的明确。

  “小妹,你咋不相信四哥啊!四哥说话算话,一口唾沫一个钉,说到就能做到!”王永平急眼了,咋小妹就不相信自己了呢?

  “你上次说这句话的时候,说要去打断我被退亲的宋重锦的腿的,结果呢?你如今都跟人家称兄道弟了是吧?这就是你一口唾沫一个钉?”王永珠冷笑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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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沈兄!”

  “嗯!”

  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
  但不管是谁。

 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
  对此。

 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
 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
  可以说。

  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
 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
 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
  镇魔司很大。

 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
  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
 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
 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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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
  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
  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
 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
  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
 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
 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
 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
  进入阁楼。

 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
 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
 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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