蜀南文学>都市小说>农女有田有点闲乐文>第七百零一章 顾秀才的病
  一言惊醒了众婆子,该回家做饭了。

  纷纷作鸟兽散。

  张婆子看着散去的众人,才撇撇嘴,“这城里的人一个个都假惺惺的,忒不爽快了。一大早的你们前脚走,后脚估计就守在咱们家门口了。老娘出门买个烧饼,就被围住了,好好的热烧饼,如今都冷了!”

  说着从怀里掏出烧饼来,果然,喷香的烧饼如今冷得如石头,硬邦邦的,往墙上一磕,都能磕起一片灰起来。

  王永珠接过烧饼:“这值什么,娘还想吃什么?我现买去?”将手里剩下的点心和糖果交给张婆子,就要转身。

  “这不是有这么些么?这烧饼回去一会做饭的时候沏上不就软了?我可都打听了,这城里啥都要钱,咱们可不能坐吃山空,重锦那束脩不知道要多少,咱们可得省着点花,知道不?”

  张婆子心疼的抢过烧饼,她今儿个耐着性子和那些城里的婆子聊天,也不是白聊的。

  已经知道了这附近哪家米铺的米便宜,什么时候去买菜能买到最新鲜的,哪家的包子最实惠,就连柴火,也知道了该找谁买。

  可以说不过一上午的时间,就将该如何的在荆县生存下来的秘籍掌握了起码一半以上。

  在心里也已经算过了,按照他们家这个开销,除去宋重锦的束脩,一家子吃饭穿衣,还有一些零碎开支什么的,起码也得五两银子。

  虽然张婆子如今知道闺女手头有钱,女婿也不是个没成算的,可对于她来说,五两银子,实在是太贵了。

  这在乡下,五两银子能够让他们一大家子过上两三个月了,到了城里,这银子都不值钱了。

  张婆子心里还有一个隐忧,却是和闺女都不能说的。

  当初老二那个畜生,被人吹是神童,十六岁就中了秀才,可是后来呢?考了十来年,都没考上个举人。

  宋重锦那孩子十来岁才认字读书,当初那个秀才,估计也是撞大运,加上他那个什么公爷爹的缘故,才勉强考上的。

  这想考上举人,张婆子做好了起码十年的准备。

  如今家里的山货生意,闺女也抽身了,那染坊虽然有分红,可将来闺女有了孩子,花钱的地方还在后头。

  更别提,她知道,这家里要是有个读书人,那开销更是没个数,就算闺女再能挣钱,也禁不住家里人大手大脚的花。

  因此决心要替闺女把家当好,这钱能省一点是一点,自己亏点都没事,不能让闺女将来为难。

  王永珠哪里知道张婆子居然想得这么长远,还想着,如今好不容易把亲娘接出来,自然是恨不得将世上最好的,亲娘只要喜欢的都送到她面前。

  一个要坚持去买,一个死活不要,正僵持不下的时候,宋重锦回来了。

  “娘?永珠?你们在干啥?”老远就听到烧饼,买,不买的字眼。

  王永珠见宋重锦回来了,身旁还跟着顾秀才和他的小厮,只冲着顾秀才那边微笑着点点头。

  还没说话,就看到顾秀才怔了一下,然后如同被针扎了一般,拔腿快步的往前走,一边走一边头也不回的道:“宋兄,我先回去了——”

  那急匆匆的样子,好像有狼在后面追一样。

  王永珠不解的看了看宋重锦,又看了看顾秀才,惊奇的发现,顾秀才居然连耳朵尖和脖子都红了。

  “宋大哥,这顾秀才是?”王永珠一脸懵圈,她自认为长得不吓人吧?

  昨天是正眼都不敢往这边瞟,今天早上看一眼就傻了,然后拔腿就跑,她先还没放在心上呢。

  怎么这中午自己不过是对他礼节性地笑笑,然后点个头,就跟有人要杀他一般?掉头就跑?

  这是有多怕自己啊?

  摸摸自己的脸,王永珠问:“宋大哥,娘,我长得很吓人吗?”

  张婆子多精明的人啊,只一眼就看出来,那个姓顾的秀才,看到自家闺女后的这表现,倒不像是害怕,反倒像是害羞。

  不过,自己闺女如今嫁人了,女婿自己个也满意,哪里看得上其他人?

  别提那顾秀才一副弱鸡样,风吹吹就倒了,有个啥用?

  以张婆子朴素的观念里,男人嘛,还是得强壮点,结实点才行,这一个个弱得跟小鸡仔似的,肩不能挑,手不能提的,要他何用?摆在家里好看?

  更何况,女人要名声,这初来乍到的,要是沾染上了什么不好的名声,闺女和女婿的一辈子可都毁了。

  见自家闺女还没开这窍,还以为是那顾秀才害怕自己呢,当即附和道:“可不是,这秀才老爷怕是瞧不起咱们是乡下来的吧?我听说他可是京城来的,说不得就看不上咱们庄户人家呢!重锦啊,这样的人,咱们还是少来往的好!”

  说着看了宋重锦一眼。

  宋重锦哪里还不明白,心里暖融融的,丈母娘这是站在自己这边呢。

  当下含笑,揉了揉王永珠的脸,才道:“娘,永珠,你们都误会了,顾兄不是这样的人,他是天生害怕跟女人打交道,看到女人就害怕,尤其是年轻的女人,他看到就连话都说不出来,浑身都起红疹子。以后你们看到他,就别跟他说话了,免得又让他发病——”hτTΡδ://WωW.sndswx.com/

  王永珠一听,这不是原来世界中,那些总裁文里,霸道总裁们爱得的病吗?叫什么来着?恐女症?一般都要遇到真命天女才能免疫,而且只对真命天女一人免疫,简直就是基因锁死了。

  当下同情的道:“真可怜!娘,以后咱们遇到顾秀才,一定要离得远远的,也不能跟他说话才是!”

  张婆子瞪一眼宋重锦,扭过头来,又是一脸的笑容:“我们珠儿说的是,这样的人,咱们一定要离得远远的。”

  宋重锦冲张婆子讨好的挤出一个笑脸来,想起刚才听到的那几句话,也猜到了是怎么回事,“娘,我去给你买热烧饼回来吃。”

  说着,忙忙的去买烧饼去了。

  张婆子拉着王永珠进了院子,想说点啥,好几次张口,又闭上了,干脆的挥挥手:“回屋歇着去,我去煮点菌子汤,好配烧饼吃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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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沈兄!”

  “嗯!”

  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
  但不管是谁。

 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
  对此。

 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
 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
  可以说。

  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
 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
 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
  镇魔司很大。

 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
  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
 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
 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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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
  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
  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
 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
  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
 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
 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
 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
  进入阁楼。

 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
 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
 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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