蜀南文学>都市小说>农女有田有点闲乐文>第四百九十四章 首饰
  这边宋重锦被那个年轻后生,带到了隔壁的一间小一点的屋子里。

  请宋重锦坐下后,才小心的掏出钥匙,从柜子里,取出一个小小的匣子来。

  打开匣子,里面用红色的丝绸缎子包裹着,年轻后生轻轻揭开缎子,露出一套银鎏金的首饰来。

  一对虾须镯,上面镶嵌着小小的细碎的宝石,一对葫芦耳坠,两支虫草造型的簪子,一支蜻蜓,一支蝴蝶样式的。

  翅膀触须栩栩如生,一口气吹大些,那蝴蝶就颤巍巍的展翅欲飞一般,煞是精巧,正适合小姑娘们佩戴。

  宋重锦即使不懂首饰,也觉得这一套好看,想着这簪子戴在永珠头上,一定好看。

  年轻后生眼尖,看宋重锦的脸色就知道他极满意,小心的介绍:“这套是我家新学了省城的花样才打出来的,不敢保证整个荆县就这独一份,但是咱们石桥镇就这么一套。这银子是上好的雪花银,那镯子上的宝石珠子虽然小些,可是品相好,颜色正,客人要是喜欢,这一套只需要十五两银子,价格再实惠没有的。”

  宋重锦顿时嘴角一翘:“这套给我留着,我先下定金,明儿来取。”十五两银子不是问题,可今儿个不是送这个的日子。

  不能抢了未来岳母的风头,再等几日吧。

  年轻后生喜出望外。

  这套首饰是他大伯那边的铺子在省城那边的新式花样,极受客人的喜欢。他前些日子去省城,一眼就看中这个系列,自己掏私房钱买了这一套回来,本是打算让自家学习一番的。

  没想到回来就被小妹看中,硬磨去了两只簪子。

  剩下的这大半套,他摆放在店里好几个月了,喊价二十两银子,看的人不少,可愿意掏钱买的却没有。

  这首饰适合小姑娘带,可镇上谁家愿意花二十两银子买首饰哄自家闺女开心?

  那些买得起的,也都年岁大些,戴这个不合适,因此这一套首饰也就无人问津。

  家里人笑话他看走了眼,他心里也憋着气。

  所以今儿个,看到两个年轻的客人进店,本来是没报期望的,那女客人开始就直接说了要定做银镯子,看衣着打扮,想来也没多余的银子买这套首饰。

  没想到那个年轻的男客人,居然偷偷的问他,有没有适合姑娘家戴的首饰,他当时也是抱着试试的态度,带到了小间,因为看宋重锦衣着普通,加上这首饰这么多天没卖出去,他也没喊价,直接给了个实在价格。

  想着实在不行,这套首饰拆开了卖,把自己那私房钱先补点回来也行啊。

  没想到,这男客人看着不显山不露水的,居然全要了!

  年轻后生大喜,忙不迭地答应了,又将首饰原样包好放回去,收了宋重锦一两银子的定金,给了个签子,明日来取就行。

  出了隔间,王永珠也挑好了样式,选了一款麻花绞丝的镯子。

  这些款式,店里都有现货,婚嫁一般都会要这些款式,周记也有存货,直接取出三对手镯,当着面称重。

  最后加上手工费,三对手镯,抹了领头,一共花了八两半银子。

  那年轻后生还做主,送了王永珠一对小小的银丁香耳钉。

  其中那款麻花绞丝的镯子,戴在王永珠的手腕上,越发显得她手腕如玉,肤如凝脂。

  先前招待的那个小姑娘,一边给另外两对镯子包起来,一边夸王永珠眼光好,皮肤好,这镯子戴着好看。

  王永珠一笑,多看了一眼小姑娘发间的发簪,这种虫草的簪子,在她以前所处的时代,恐怕只能在博物馆里才能看到,宛如工艺品一般。

  没想到在这个时代,普通人家的女孩子就能戴上,心中感慨了一下。

  倒是她这一眼,落入宋重锦眼里,心中暗自猜度,永珠想来也是喜欢这种漂亮的首饰的吧?

  只可惜王家如今大部分的银钱都要留着做山货生意的周转,而且以王家如今的境况,她就算想买这些,也要顾忌着家里哥嫂的心情。

  他不仅暗自责怪自己,往日怎么没多留心。

  永珠当着家,看起来风光,实际对她来说,反而顾忌更多,为了家里平衡安稳,她反倒要克制自己。

  不然就以永珠自己的本事,想买多少漂亮的首饰不行?

  哪里至于羡慕一个银楼小姑娘?

  宋重锦眼神一暗,心中有了计较,面上却什么都看不出来。

  出了银楼,王永珠看看天色,也该回去了。

  宋重锦却开口:“永珠,今儿个我就不陪着你回去了,马老大他们一伙还在那宅子里,我得去看看,好做计较。你后日不是要送黄松菇来么,我到时候再和你一起回去。”

  王永珠点点头,宋重锦不可能一直窝在七里墩,他也有自己的事情,当下只叮嘱:“万事小心,别强求。马老大他们的事情,你千万要谨慎些。”

  宋重锦点点头,握握王永珠的手,“我都知道,你快回去吧!路上小心些。”

  看着王永珠赶着马车消失在街道尽头,宋重锦身上的柔和之气顿时收敛了个干净,冷着脸,冲着街旁一个男子点点头,两人一前一后的拐进了一条小巷子……

  ※※※

  王永珠回到家,先将今日卖山货的货款记账收好。

  才到上房,将礼品和银镯子交割清楚明白。

  张婆子看着王永珠手腕上带着的一对银镯子,摸索着她的手腕,一连声的夸奖:“这镯子好看,我闺女戴着更好看。”

  心里暗自可惜,如今王家翻身的太快,太招人眼红,着实得低调些。

  不然自己闺女这个样貌,穿着绫罗绸缎,带上那宫里娘娘赏赐的金手镯,恐怕比那些大老爷家的姑娘小姐都不差呢。

  现在只能委屈的带两个银镯子。

  又看宋重锦没跟着回来,张婆子也不问了,知道宋重锦这是有自己的事情。

  王家人都围上来看,两匹颜色鲜艳的尺头,林氏和江氏都没穿过这么娇艳的颜色,只能羡慕的看着。

  红糖、果子、还有糕点茶叶都包得严严实实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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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沈兄!”

  “嗯!”

  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
  但不管是谁。

 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
  对此。

 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
 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
  可以说。

  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
 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
 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
  镇魔司很大。

 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
  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
 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
 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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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
  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
  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
 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
  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
 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
 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
 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
  进入阁楼。

 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
 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
 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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