蜀南文学>都市小说>农女有田有点闲乐文>第八十四章 是开挂了吧
  金斗和金壶毕竟年纪大,也有几个小小的秘密基地,都不大,大的话早都被人发现了。

  可那也顶多就是一棵结着酸果子的小树,或者一根挂着酸葡萄的藤。

  哪里见过这种,随便一指,就能挖起十来斤山药,再随便歇个脚,坐的木头上就有大捧的黑木耳这种操作?

  就连摔倒,都能撞一个山鼠窝!

  要是金斗和金壶在现代,肯定要惊呼,老姑,你特么是开挂了吧!

  王永珠也很累啊,难为她要努力不着痕迹,用各种方法将系统扫描出来的食材位置给暴露出来。

  一会喊累,一会摔跤,一会装发现新大陆,简直跟戏精上身似的!

  好歹也是满载而归了。

  下山回村的路上,好巧不巧,正好碰到了王永平和宋重锦,还有李家兄弟一行。

  他们是从后山后面连接的大山里出来,也是回家的。

  一行人这次收获还颇丰,最起码每个人都没有空手。

  尤其是宋重锦,背着一只几十斤重的羚羊,王永平手里拎着一只野鸡,李家兄弟提溜着两只灰兔子。

  这段日子王永平总跟着宋重锦进山,从最开始的空手而归,到人家打野味回来,他寻摸小半口袋坚果回来,到今天,终于能打到猎物了。

  林氏开始还有些嘀咕,不服气为啥田地里的活都要自己和男人去,小叔子回来了也不下地去帮忙,反而一天到晚跑山里去野。

  可不管她怎么嘀咕,一家之主,公公婆婆不发话,她也只能在自己屋里生闷气。

  再过几天,见王永平虽然没打到猎物,可也没空手,总能捎带回来一点果子或者大山深处的蘑菇啥的,也就不说话了。

  张婆子本不想让自家老四这个直肠子跟宋重锦走得太近,她总觉得那小子有点看不透,自己家那傻小子,跟人家混,被卖了只怕还在帮忙数钱呢。

  是王老柱拦住了他,自己这儿子在家呆着听闲话,承受别人异样的眼光,还不如跟着去山里,不求他能打到什么猎物回家,散散心也好,这么大的小伙子,免得憋出病来。

  至于宋家那小子,是个心里有成算的,自家那蠢小子只要不惹到他,想来是无碍的。

  更何况还有李家兄弟跟着呢,能有什么事?

  再后来,等王永平回来,套套他的话,知道宋重锦在山里一直照顾着他,还教他下套,挖陷阱,就更是放下了心。

  也就默认了王永平跟宋重锦的来往。

  王永珠还没反应过来,金斗和金壶眼见,看到自己四叔居然没空手,还拎着野鸡,欢呼一声,带着小豆丁蜂拥的扑过去。

  “老叔,这是你打到的吗?”

  “老叔,我们晚上可以吃野鸡吗?”

  ……

  王永平昂首挺胸,十分的得意,被侄子侄女这么一围着,尾巴都要翘上天去了。

  言辞之间,那是将自己吹得神乎其神,什么自己如何的眼疾手快,在一堆野草中发现了这支野鸡,又是如何的英明神武,健步如飞,冲上去,如何如何……

  听他描述,知道的是抓野鸡,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打神龙呢。

  听得王家一堆小豆丁,十分配合的随着他的吹嘘,发出“哇——”

  “哦——”

  “咿——”的声音,还配上表情,真是没眼睛看。hΤTpS://WWω.sndswx.com/

  王永珠看着李家兄弟在一旁笑抽抽得兔子都快拎不住了,宋重锦倒是千年黑面,只不时的将扛着往下滑动的羚羊往肩膀上送。

  “四哥,你这么能,咋不抓一只羚羊回家呢?”王永珠见王永平居然还有一发不可收拾的架势,冷冷的道。

  丢不丢人啊!人家扛一只羚羊的都没说话,你打一只野鸡就喳喳呼呼的,脸咋这大?

  王永平的吹嘘嘎然而止,对上王永珠一副我看你再如何吹得脸,剩下的话,十分识相的吞回到了肚子里。

  顾左右而言其他:“呃,那个,这个,咿,小妹,你也上山了啊,嘿嘿——这你们都背的是啥?”

  “嗯?你们在哪里挖的这么多的山药?”

  “还有木耳——”

  王永平不知道为啥,这次回来之后,总觉得小妹变得好可怕,尤其是只要她一笑,自己的腿就打哆嗦。

  小妹眼睛一瞪,自己就恨不得给跪下!

  不过这在兄弟面前,丢啥都可以,就是不能丢人!怎么也要撑住当哥哥的面子。

  本来只是随意的看看几个小家伙的背篓,却发现居然里面什么都有?

  不仅他吃惊,李家兄弟跟王家人熟,忙围了过来。

  就连宋重锦,眼神都往背篓里瞟了好几下。

  “王金斗!王金壶!你们是不是去深山了?不要命了?谁让你们去的?自己去就算了,居然还带着你们老姑和弟弟妹妹们去?她们不知道危险,你们不知道?三天不打,上房揭瓦是吧?”王永平马上想到了一个可能,脸色一变,顺手扯过一根枝条,就要抽人。

  村里的人都知道,这靠着村子的小山,叫七里坡,山势平稳,草木也没有后面的大山茂盛。

  后面的大山本地人只叫大黑山,里面山高林密,常有老虎和黑熊之类的大家伙出没,更有狼群在里面不知道多少年了,每到月圆之夜,都能隐约听到狼嚎声。

  祖祖辈辈村里这么多代人,这后面的小山,除了背阴靠近深山的那一面少有人去,靠着村子这边的,能长出吃的东西的位置,只有那么几个。

  如今这个时候,只在这七里坡靠村的一面,哪里能找到这么多好东西?

  就是山背坡也经常有胆子大的村民结伴去扫荡,若真有这么老些东西,肯定很醒目,只怕早就被人搜刮光了,还能等到他们这些半大小子和几个孩子找到?

  唯有七里坡后面的大黑山,据说最有经验的猎人,也不敢太深入。都基本在外围地带活跃,就这样,都还必须是村里的成年壮男人结伴,或者有经验的猎手才敢进去,一般人,是打死也不敢进去的。

  没想到家里这几个小兔崽子,胆子这么肥,敢带着一家子的小的小,弱的弱,去黑山,这不是找打是什么?

  金斗和金壶还从未见过四叔发这么大的火,一边抱头鼠窜,一边喊冤:“我们没去黑山!这些就是在七里坡上找的,不信问老姑!”

  王永珠看到一下子积聚在自己身上的目光,表面镇定,心里MMP!

  以后,一定要低调,不能这么高调了,不然每次进山就收获一堆东西,次数多了,只怕村人会嫉妒,嫉妒心起,那就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。

  福星的名声一旦太大,那就不是福气,是祸事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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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沈兄!”

  “嗯!”

  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
  但不管是谁。

 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
  对此。

 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
 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
  可以说。

  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
 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
 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
  镇魔司很大。

 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
  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
 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
 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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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
  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
  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
 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
  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
 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
 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
 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
  进入阁楼。

 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
 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
 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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