蜀南文学>都市小说>农女有田有点闲乐文>第四十三章 我不想嫁到王家去
  竹叶第一个反应就是这般,警惕的看着王永珠,就怕她看上啥硬要讨走可怎么办?自己家爹娘哥哥都去地里忙活去了,就剩下自己看家,万一打不过怎么办?

  小姑娘脑子转的飞快。

  “竹叶,你好,我是金花的老姑。我听金花说,你手特别巧,还特别会养花,你们家养的栀子花,是全村开得最大最香的——”王永珠看竹叶小姑娘一脸警惕的看着自己,哪里还不明白,人家小姑娘防着自己呢。

  只好先开口夸,好让小姑娘放松一点。

  竹叶果然听王永珠这么夸自己,还说是金花回去说的,那个嘴角忍不住就翘起来。

  “那当然,我这手艺都是跟着我姥爷家学的,满七里墩都找不到这种花的手艺了。既然老姑第一次上我们家门,一会我给老姑摘几朵带回去,只放清水养着,香香屋子。”小姑娘骄傲的挺起胸脯,特别的大方。

  “那就谢谢你啦!我今天来,正好也是为栀子花来,我们家最近要办喜事,收拾院子,发现太空荡了不好看,打算栽点花草,也好增添点喜气。听金花夸你家的栀子花特别好,特意上门,想求几根分枝回去,这是谢礼!”怕竹叶小姑娘误会自己是白要,王永珠忙从荷包里掏出好准备好的红色头绳塞到竹叶手里。

  竹叶眼睛一亮,小姑娘,谁不爱个红啊。

  这红头绳颜色鲜亮,一看就不是便宜货。

  忍不住就心动了,只是又觉得有几分不好意思,手里抓着头绳不放,嘴里还推让道:“王家姑姑太客气了,不过几根分枝的事情,哪里当得起这样破费,姑姑还是收回去吧。”

  王永珠自然不会收回去的,给金花使了个眼色。

  金花立刻就抱着竹叶:“你跟我老姑客套什么?我老姑可大方了,看,还给我了一根,扎着好看吧,你也快扎上吧——”

  不由分说的就吧竹叶头上扎头发的取下,给她把红头绳扎上去。

  竹叶心里实在喜欢这头绳,也就顺手推舟的任由金花给她扎好头发,心里对王永珠往日的偏见去了大半。

  既然王家老姑这么大方,自己也不能小气。

  喜滋滋的摸着红头绳:“那就谢谢王家姑姑了。姑姑说的要在院子里栽花草,这找我就对了,保管让姑姑满意。我前年从我家老树上分枝了一簇栀子花,今年已经成型了,满树都打了花苞,过几日就正是开的时候,正好给姑姑家移过去。我们家还有些指甲花,夜来香,小茉莉,姑姑要不要?”

  王永珠喜出望外,这可是额外之喜,没想到七里墩李家还有这些花,虽然都普通,可一般人家也不会种这些浪费。

  忙点头不迭。

  竹叶也是个大方的姑娘,见王永珠是真的喜欢花,还用红头绳来换,麻利的进屋,搬出来小板凳,端出一杯水:“那姑姑就在这里歇会脚,我跟金花去后院先把夜来香,茉莉和指甲花给姑姑挖出来,一会带回去就可以种了。那栀子花,如今也有一人高,根又深,我们可挖不动,等我爹和哥哥回来,让他们挖出去,明日给你们家送去,可行?”

  一番话又干脆又利落。

  王永珠见竹叶这么爽利的安排,自然没有什么不满,接过水,笑眯眯的示意:“那我就在院子里等着,你们去吧——”

  知道这是竹叶特意要避开自己,跟金花小姐妹说点知心话,她也就不去打扰了。

  竹叶和金花拿了锄头铁锹和竹筐,去后院挖花去了。

  王永珠在别人家,也不好走动,只默默的搬着小板凳,坐在院墙边,免得快中午的太阳,又把自己往黑了晒。

  一杯水喝完,两个小姑娘还没回来,王永珠只好数着地上蚂蚁发呆。

  就听到院墙那边,传来两个低低的女声音:“金枝,你咋滴啦?拖着我到后院干啥?有什么话屋里说不得?先前王家托人来定日子,我就看你满脸不高兴,你这妮子,要成亲了,是喜事啊,怎么倒还板起脸来了。”

  王永珠心里咯噔一下,金枝?想起金花的话,这竹叶家隔壁就是金枝家,那院墙那边说话的是未来四嫂?

  以王永珠昨天看到王永平的态度,他应该挺满意李金枝这个媳妇的,怎么李金枝这边,反倒好像不是很乐意?

  王永珠立刻竖起了耳朵,往院墙又靠了靠。

  一个低低的女声响起,带着几分犹豫和烦躁:“娘,我不想嫁到王家去。”

  “你个死丫头,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?”第一个女声声音猛然提高,然后压低了问:“死丫头,这话能随便说的吗?给我小声点,小心被人听去!”

  李金枝的声音也压得低低的:“我当然知道不能被别人听去,才把娘你拉倒后院来。隔壁只留下竹叶一个小丫头子在家,我看到她和王家的金花去后院挖花去了,这里说话没人听到。”

  李金枝的娘放下心来,又恼怒起来:“你这丫头怎么想的?以前不是老抱怨王家不娶你过门么?如今他们家来定日子里,你又做什么妖?这好端端的亲事,咋能说不嫁就不嫁?

  李金枝不快的道:“王家又不是什么好人家,以前是我年纪小不懂事。现在想来,嫁进王家能有什么好日子过?婆婆尖酸刻薄,小姑子也不是省油的灯,嫁进去给王家做牛做马不成?我可不乐意!”

  王永珠哑然,这未来四嫂说的也的确,凭良心说,若是她自己处在李金枝这位置,她也不爱嫁。

  “金枝,你这是说糊涂话!去人家做媳妇自然跟在家做女儿不一样,哪家婆婆不一样?王家已经算好的了,那张婆子虽然嘴上刻薄,可你看王家这么些年,生下的孩子都站住了,这就不错了!虽然偏心小姑子,可小姑子又不能在娘家呆一辈子,她年纪也不小了,顶多两年就嫁出去了。到时候你再使把劲,闹着把家一分,你嫁的是小儿子,连老都不用养,自己当家作主,王家老四那体格,那把子力气,还怕日子不好过不成?”墙那边,李金枝的娘这是在劝李金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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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沈兄!”

  “嗯!”

  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
  但不管是谁。

 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
  对此。

 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
 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
  可以说。

  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
 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
 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
  镇魔司很大。

 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
  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
 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
 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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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
  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
  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
 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
  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
 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
 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
 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
  进入阁楼。

 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
 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
 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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