蜀南文学>都市小说>农女有田有点闲乐文>第五百七十四章 才分家就盯上了
  王永珠没想到王永贵还有这样的眼光,居然会考虑让孩子们读书的事情。

  要是不分家,她也打算开了年,让金盘和金罐去读书,然后回来教金花。

  王家几兄弟,包括王永珠和金斗和金壶以前因为王永安的关系,都略认识几个字,金壶更聪明些,还能写会算。

  当初若是王家条件更好,金壶说不定还能跟着去上几年学,只可惜当初王家的条件只能供得起王永安一个人。

  就这样金壶也是偷偷下了功夫学认字和写字的,不然如今家里这些平常写点东西什么的,都是他的手笔。

  王永珠以前在家娇养着,王永安为了讨好张婆子,还真是给她亲自启蒙,好歹教她认过几百字,也会写一些,虽然字写得不怎么好看,可在庄户人家,这已经是极为难得的了。

  王永珠的前身因为懒,不愿干活,正好跟着王永安认字又清闲又体面,倒也真认得几百个字在腹中。

  只不过,王家从金罐起,王永安已经不在家中,又成了秀才,就没人教了。

  金壶倒是有心教弟弟,可金罐觉得学这个哪里抵得上在外面跟小伙伴漫山遍野的跑好玩,死活不学。

  又有林氏那样一个宠孩子,没眼光的娘,也就算了。

  三房的则是王永贵不在家,金花和金盘也就跟着金壶认得自己的名字。

  王老柱后来年纪也大了,加上有了王永安珠玉在前,孙子辈还真是没一个能超越他的,再者家里那个条件,也就没提了。

  不说别的,当初王永珠打算的是,这家里不管生意做不做下去,孩子们认识字,总是好一些。

  没曾想,还没等自己提出来,这就要分家了。

  倒是王永贵这个看着混不吝的三哥,居然有这眼光,真让人刮目相看了。

  这是正经事,王永珠很爽快的点头。

  林氏一听坐不住了,她开始一听公爹那要求,这是要养着大姑姐,自然不乐意。

  可没想到老三这个滑头,居然用送孩子读书,哄得公爹主动把钱和将来的分红都拿出一半来了。

  这可就不少了。

  顿时推推王永富:“当家的,爹应该咱们当老大的养才是啊,不然说出去,别人不戳咱们的脊梁骨吗?”

  王永富瞪她一眼,既然知道戳脊梁骨,为啥刚才死活扯着自己不让自己说养?

  他当时也有一点犹豫,也是怕要养活大姐,说实话,大姐这个性子,动不动就哭,以爹那个偏心劲,到时候只怕自己吃了亏还不讨好呢。

  没想到自己一犹豫,老三倒是先开口了,这就让王永富尴尬了。

  不管咋说,他是长子,一般人家,爹娘都是跟着长子的。

  可他们家倒好,娘跟了小妹,爹跟了老三,这显得大房多不孝顺啊!

  本来心里就一时跟猫抓了一样,林氏还添乱,以为他不知道,看爹松口给出一半的分红,她就眼红了。

  先前不开口要求奉养爹娘,如今知道有好处了就上赶着,林氏不要脸,他还要脸呢。

  当下红着脸道:“爹,就算分家了,您也是咱们的爹!咱们几个儿子家,您想住谁家就住谁家,谁能说半个不字?再说了,这分家以后,咱们都是才当家作主,还有好多不懂的,到时候还得请教爹和小妹呢。”

  勉强算是把话圆过去了。

  做了这半年的生意,王永富这个老实人也灵活了些,知道以后生意要大家一起做,既然分都分了,那就干脆点,别为了这点小钱,伤了弟兄之间的和气。

  以前有小妹在中间镇着,啥都是小妹出头,他们只听小妹的就行,挣了钱放在公中,只给他们月钱就行。

  这以后挣钱都是分到各家,可得谨慎又谨慎。

  这话让王老柱的脸色也缓和了些。

  林氏却实在忍不住了,老三那占了多大的便宜啊,不就是送孩子读书么?金斗和金壶大了,可金罐还能上学啊。

  当下也道:“爹,明年我们也送金罐去上学,您看——”

  王永富的脸一黑,就要去拉林氏。

  王老柱也不痛快,这才分家,一个二个就看上自己那点养老的银子了?

  “我——”话还没说出口,就被林氏打断了。

  “爹,金罐可也是您的孙子!您对大姐还有木头一个外孙子都那么看重,又贴银子又贴东西,咋对自己的亲孙子就这样?”林氏想着,她也不多要,给老三一半,给他们老大家,嗯他们不养老,给一半的一半就差不多了。

  反正留在公爹手里,还不是贴给了大姑姐和那个外孙子的?

  凭啥便宜外人?

  “爹,我们家金斗和金壶眼看明年就要说亲了,这是在不凑手啊,您当爷爷的,怎么也不能只看着吧?”

  金壶实在听不下去了,豁然站起来:“我不要你们给我说亲!留着银子钱给大哥娶媳妇,给金罐读书!将来我娶媳妇的钱我自己挣!”

  说完,甩手就出去了。

  林氏顿时愣住了,好一会才跳着脚:“你胡说些啥?你自己挣钱?你知道娶媳妇要多少钱?说得轻巧!等你挣到娶媳妇的钱了,只怕金罐都要娶媳妇了!”

  外面金壶的声音传进来:“那我就不娶媳妇了!也没脸要爷的养老钱!”

  林氏一下子说不出话来。

  王永富阴沉着脸,扭头就吼:“给劳资闭嘴!怎么话那么多?跟着我是饿着你了,还是养不起你?眼皮子就这么浅?你要觉得王家这庙小供不起你这个菩萨,趁早的拿了休书走人!”

  林氏一下子傻住了,犹如被人当众打了一耳光,尤其是当着几个妯娌的面。

  这还是她回来后,王永富第一次在外人面前这般不给她脸。

  以前不管如何,都是回屋里教训的。

  再抬头看王永富铁青的脸,脖子上的青筋都爆起来了,顿时心里害怕起来,捂着脸,声都不敢出,跑出去了。

  屋子里弥漫着尴尬的气氛。

  王永珠施施然站起来,正要招呼张婆子一起回屋,就听到外头孙木头的声音:“大舅娘好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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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沈兄!”

  “嗯!”

  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
  但不管是谁。

 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
  对此。

 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
 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
  可以说。

  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
 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
 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
  镇魔司很大。

 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
  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
 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
 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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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
  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
  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
 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
  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
 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
 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
 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
  进入阁楼。

 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
 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
 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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