蜀南文学>都市小说>农女有田有点闲乐文>第一千三百二十四章 王家的日子
  王永富几兄弟互看一眼,王永贵才陪着笑道:“娘,这不是当初奶说您跟您娘家那边都断亲了么?而且从我们记事起,您就没回过娘家,也怨不得我们不是?”

  张婆子冷笑道:“你们奶说我断亲了,你们就没一个人问过,我为啥断亲?你们奶咋说的?说我是养不熟的白眼狼,说我是没人要的死丫头,能被人捡回家去当童养媳养大就不错了,就该给张家做牛做马一辈子报答他们是吧?”

  “还说我心眼多,不要脸,死皮赖脸的非要嫁到你们王家来,我这样没人要的野丫头哪里配得上你们爹?若不是看在生了几个儿子的份上,早就休出门去了是吧?”

  王永富和王永贵都低下头去,这样的话,他们没少听以前的奶嘀咕。

  唯有王永平,他出生的时候,林老太婆已经没精力管了,王永平基本都是被王永富、王永贵还有张婆子顺手带大的,自然不知道。

  他见两个兄长都低下头去,就知道张婆子说的是实情。

  只得赔不是:“娘,是我们的错,您别气了,小心气坏了身子——”

  张婆子嗤笑一声:“我若是天天为这个生气,早就气死八百回了,哪里还能生下你们五个来?行了,时候也好早晚了,我也没心思跟你们说话了,都自回自己屋去吧。”

  挥挥手,将人都赶了出来。

  几兄弟你看看我,我看看你,也没好意思再纠缠,只低着头,将自家屋里的人喊着,一起回自己屋里去了。

  等三房的人一走,守门的两个汉子,麻溜的就将连通前院的门给关上,上了门闩。

  这边,大家都累了一天,也都撑不住了。

  张婆子先回屋去休息,王永珠和宋重锦也回了那边的院子,其他的人做好手头的事情,只留下两个人值夜,都休息去了。

  前面三个院子,灯却一直亮着。

  大房里。

  王永富看着金斗三兄弟,尤其是多看了金壶两眼,这孩子,一去小一年,能平安回来,他已经别无所求了。

  到他现在这个年纪,只求能一家人平平安安的就好了。

  父子三人坐在一起,问金壶这一年来都做了些啥。

  听金壶说到惊险处,虽然知道他平安在眼前,都忍不住提起心肝来。

  见金壶还没事人一般,还将带回来的包裹打开,献宝一样的推到他们面前:“看,这是我这出去一趟,挣的钱,给家里人买的礼物。”

  说着一一分发起来。

  王永富看在金壶摆在桌子那一样样的东西,再看看金壶满脸的笑容,还有金罐凑在金壶旁边,一个问一个答,笑嘻嘻的模样,到嘴边的,不许金壶再出去的话,又吞了回去。

  想了想,他扭头去看金斗,拿烟袋锅敲了敲鞋底,问道:“今儿个你去秀娘那边,没出啥事吧?既然你奶和老姑和姑父他们回来了,你这也去了不县城了,这两日去那边给秀娘递个信,别让人家心里惦记着。”

  金斗忙点头。

  那边金壶先就听说大哥金斗说了门亲事,因着还没出孝,所以还没接过门来。

  他打心眼里也是为金斗高兴,从自己个带回来的那些银首饰里摸出一根银簪子来:“大哥,给,这个你拿去给嫂子。就说是你给她买的,也让嫂子高兴高兴。”

  金斗看那银簪子,不像是镇上的手艺,看上去倒是怪漂亮的。

  两人本就是兄弟,也没多想,接过来道:“这是哪里的货?倒是跟咱们本地不同,样子怪稀奇的。”

  金壶摆摆手:“这是我跟着商队,在西边那些地方买的,这东西在那边不值什么钱,样子虽然怪些,但是看习惯了也挺好看的。”

  两兄弟说得亲热。

  王永富咳嗽了一声:“胡闹!这是你兄弟在外头拿命挣的钱买的东西,你还是做大哥的呢,就这么大大咧咧的收下了,还要去送给你没过门的媳妇去?叫人知道了,不说闲话?”

  金斗这才醒悟过来,挠挠头,看看手里的银簪子,想着插到秀娘头上,肯定好看,到底舍不得还回去。

  只在怀里摸了半日,摸出小半块银子来:“爹说的是,你嫂子的东西,得我自己买!这是我手头的全部了,跟你买这个簪子。要是少了我以后补给你!”

  金壶一笑,也就顺势接过了银子,又将从荆县给金花捎带的头花和头绳分了一些给金斗。

  金罐看着眼热:“二哥,你咋尽带些姑娘们用的簪子和头花头绳?就没带点别的?”

  金壶从包裹里又摸出一包点心来,分了他一半,剩下的又给王永富和金斗一起分了。

  一边吃,金壶也关心家里这一年来过得如何。

  王永富说到家里的日子,脸上又露出笑容来,这一年来,王永珠和张婆子都退出了山货生意。

  他们三兄弟一起,一人占一股,加上有宋重锦这个举人在后头,生意越来越好做。

  附近只要知道的,几乎山货都卖与了他们家。

  也没人敢别苗头,差不多是一家独大。

  镇上收山货的也有不服气的,可只一想到宋重锦这个举人,也就投鼠忌器了。

  顶多只背地里嘀咕几句。

  不过王永富他们兄弟也不贪心,没想着将镇上全部的山货收购都独占了,给别人也留了余地,一时倒也相安无事。

  收购的量大,转手出去就是一笔银钱入账。

  这春秋春三季下来,除了每家每个干活的人,都有月钱拿外,每家都分了几百银子了。

  王永富如今是十分满足了,他的身体情况,再坚持几年,挣的钱就够给三个儿子都娶上媳妇了。

  到时候,金斗他们天天跟着学,也学出来了,也能接手了,大房这边也就不愁了。

  他只在家里等着抱孙子就是了。

  金壶一听,也放下心来,家里的生意赚钱,爹的精神气色看上起还不错,两个兄弟一个已经定了亲事,金罐虽然还小,可只要再历练几年,有家里这门生意,总归日子不会难过。

  那么他也就能放心的在外面了。

  前面大房里,父子四人倒是和和气气,其乐融融。

  三房王永贵和江氏回院子后,先将孩子们都打发去睡觉了。

  两夫妻洗漱完了,爬上炕,翻来覆去的睡不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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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沈兄!”

  “嗯!”

  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
  但不管是谁。

 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
  对此。

 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
 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
  可以说。

  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
 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
 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
  镇魔司很大。

 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
  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
 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
 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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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
  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
  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
 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
  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
 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
 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
 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
  进入阁楼。

 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
 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
 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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