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过是一间土炕,两张桌子,一个火盆,几个木箱子罢了。
因为王永珠时常补给些东西过来,炕上铺着的是厚厚的褥子,炕桌上摆着几本书,火盆上吊着一个陶罐,里面烧着滚水,白色的蒸汽汩汩的往外冒着,让屋里的人随时都能喝上热水,还能保持这屋里一定的湿度,不会那么干燥。
门边搭了一个简易的挂衣服的木架子,上面整齐的挂着宋重锦的官服。
桌子上磊满了各种文书。
宋重锦将秦博涵引进屋里,谈判团的成员,还有军营不当值的官员都来拜见了。
大家都是极有眼色的人,看秦博涵一脸疲倦之色,也都只拜见寒暄一二,就十分识趣的告辞出去了。
宋重锦留在最后,只抱歉的道:“地方简陋,还请大人多多包涵,先将就一两日,等他们再整理一间宽敞些的屋子出来,再请大人移步。今天时辰不早了,收拾也来不及了,若是大人不嫌弃,就先在下官这屋子里委屈一两日——”
一面说着,一面就要收拾东西,打算挪出去和历九少一起住去。
秦博涵摆摆手:“不用了,是老夫来得太突然了,没提前告知你们。能有容身之处就不错了,我看你这屋子也挺不错的。你也别搬了,倒是老夫占了你的位置,你要是不嫌弃,跟老夫一起挤上几日,正好也跟老夫说说如今这谈判到哪里了。”
这意思就是要跟宋重锦合住一间屋子。
宋重锦自然没有意见,将收拾的衣裳又放了回去。
有几个走得慢些的官员,听了这话,倒也没多想。
毕竟这军营里本就位置有限,宋重锦这间屋子算是收拾得最干净舒服的了,换做其他人住的屋子,咳咳,大家都是男人,也都不擅长收拾,那屋子乱得连下脚的地方都没有。
就算他们有心想拍个马屁,将自己屋子献出来,都没有这个勇气。
再者,宋重锦本就是之前谈判的主使,由他跟秦大人汇报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。
顶多大家见了上官,到底想留个好印象,若是明日秦大人不小心走到自己住的屋子里了,那可就糟了。
得抓紧时间回去收拾收拾才好。
因此,也无人多想,都纷纷赶着回去了。
秦博涵身边带着随从和护卫,自然有人来将他们安排到了附近屋子里去了,那里条件更艰苦些,除了一张大土炕,别的啥都没有。
一时间,宋重锦和秦博涵呆的屋子里倒是安静了下来。
听着外头没动静,宋重锦这才重新拜见了秦博涵,口称伯父,执子侄礼。
秦博涵也是满眼欣慰,拍了拍宋重锦的肩膀:“你这些年,很是不错。恩师也算是后继有人了!”
宋重锦只微微一笑,又谢过秦博涵在京城中不动声色的替他周旋和回护之情。
两人都不是那种儿女情长之人,几句话的功夫,也就说完了。
宋重锦也是十分有眼色了,一边请秦博涵上炕坐着,这么冷的天,又一路风雪的赶路,虽然这屋里有火盆和炕,可看着秦博涵脸色还没恢复过来。
就忙让秦博涵宽了外头的大衣裳,上炕去,裹着被褥。
外头宋重锦带着的护卫那边早就十分熟练的,将熬好的姜汤给端了过来。
秦博涵捏着鼻子灌了一大碗,又裹着被褥,炕也烧得暖和,没一会子,鼻尖上就开始冒汗了。
宋重锦又从箱子里翻出一个纸包来,打开,又取了两个大碗,将里面的东西倒入那碗中,将陶罐里的热水冲进去,立刻满屋子就飘满了一股米面和着芝麻的香味。
秦博涵忍不住都抽了抽鼻子:“这是什么?”
宋重锦一边拿了旁边的桌子上的竹勺在碗里搅拌,一面道:“这是永珠给准备的一点小东西,叫什么炒面。她怕我晚上饿着,就做了这个,只要用热水冲开搅拌一下,就能吃了。平日里若是没热水,干嚼两把也能顶饿,世伯这一路顶着风雪来,先垫垫肚子,这晚饭还要一两个时辰才得呢。”
说着将搅拌好的炒面端给了秦博涵。
一面又拿着火钳,在火盆里刨了两下,刨出两块黑炭出来。
宋重锦也不怕烫,将两块黑炭捡出来,放在桌上拍了拍灰,然后两手一掰,露出里面黄澄澄如蜜一般的瓤来,一股甜香和着那炒面的香味,让人忍不住咽口水。
宋重锦将掰开的黑炭一并都放在了秦博涵面前。
秦博涵先尝了一口热水冲泡好的炒面,入口又香又绵,一股浓郁的芝麻香在口中逸散开来。
暖暖的下肚,整个肠胃都熨帖了。
秦博涵一气吃了半碗,才停下来。
试探着将那掰开的黑炭取了过来,先看了看,觉得这东西有些眼熟,拿近了越发闻到一股甜香味。
试探着问了一句:“这是红薯?”
宋重锦点点头。
秦博涵尝试着轻轻的咬了一小口,那黄澄澄的瓤又黏又甜,裹着舌尖,让秦博涵忍不住眼睛一亮,又咬了一大口。
没想到这红薯看着没冒热气了,可瓤还烫着呢,烫得秦博涵倒吸了一口气,还舍不得吐出来。
勉强维持着镇定将红薯在嘴里掂挪了几下,才囫囵的吞了下去。
立刻就问:“这红薯是什么品种?怎么这般甜?”
要知道,如今大楚国普遍种植的红薯,都是那种个头不大,里面还有很多白色的老筋的,口感也不好,虽然产量比别的庄稼高些,而且吃多了还烧心,所以大部分百姓,种植得也就不多。
可若是红薯都能如今日他吃到的这般甘甜,想必更多百姓愿意种植吧?也可让百姓吃得更饱一些。
宋重锦一边喝着炒面,一面道:“这是永珠和我岳母在庄子上折腾出来的,说是改良过了的,不过现在还在试验,产量也不多,留下明年做种的外,其余的都给我这边送过来了。”
宋重锦当然知道这改良过的红薯的好处,只不过永珠说这品质还不够稳定,还要再试验个两年,所以才没有上报。
秦博涵虽然城府颇深,此刻也忍不住羡慕起宋重锦来,这孩子,虽然前二十年过得艰苦,可老天爷似乎要补偿他一般,这被认回国公府,娶了这么个贤内助,不用他操心,自己就能给自己挣来一品诰命。
还能改良稻谷和红薯,功在社稷江山和百姓的夫人,怎么都便宜他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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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沈兄!”
“嗯!”
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但不管是谁。
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对此。
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可以说。
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镇魔司很大。
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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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进入阁楼。
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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