而自己则一脸渣女本色,不耐烦的甩开宋重锦的手,大言不惭的道:你一天到晚在家胡思乱想些什么呢?我在外头那都是逢场作戏!逢场作戏知道吗?我最爱的还是你……
王永珠自己都被这画面给恶心到了,忙摇摇头,把这画面给摇出去。
已经吹灯了,只不过如今天气热,晚上窗户都半开着,让夜风吹进来,也好凉快些。
透过窗户,那月色洒在帐子上,宋重锦子感觉王永珠动了一下,翻身过来,将王永珠搂在怀里,拍拍她的后背:“怎么了?睡不着?你放心,那全家姑娘的事情,肯定能打听明白的。天这么热,你明天跟娘去镇上小心中暑,中午就在酒楼里吃,这出了百日,咱们要守孝,娘已经可以吃点荤腥了,她老人家上次病了,又吃了这么长时间的素,你明儿个给娘点两个滋补身子的菜。”
“那鹰子沟的事情,你也别担心,你明天先去镇上,问一下张家和历家留下来的人,看看到底是什么情况,要真是有什么不妥,再让四哥借着收山货的名义去一趟,也不耽误事,安心睡吧,有我呢!”
这是以为王永珠发愁睡不着,安慰她呢。
王永珠一笑,知道宋重锦醋归醋,可正事归正事。
唔,非要自己哄他也算是一种夫妻之间的小乐趣吧!谁让自己是招赘的呢,自家的男人,跪着也要哄下去嘛!
这么一想,王永珠点头答应了一声,枕着宋重锦的胳膊,也就沉沉睡去了。
第二天早上起来,王永珠就觉得自己脖子快断了,再看宋重锦脸上虽然若无其事,可放在身后不停抖动的胳膊,想来也知道,那滋味不好受。
忍不住就想疯狂吐槽!我信你个鬼,那些言情小说害死人!
神特么在爱人的怀里醒来,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!
幸福个锤子!自己睡落枕了,宋重锦估计那胳膊被枕了一夜也废了。
还好王永珠有强身健体术,做了两个动作,总算缓解了一下脖子疼。
宋重锦也运功,让胳膊的酸麻好受了些,再看永珠一脸难受的样子,忙伸出另外一只好手来,给王永珠在脖子后面按捏了几个穴位,王永珠的脖子才彻底放松下来。
吃了早饭出门,宋重锦还不放心,让王永珠去镇上医馆看一下。
王永珠满口子答应了他,将谷雨留在家里,给宋重锦做饭吃。
如今到底分家了,回来那两日,因着三房和四房还有大房托三房江氏帮忙,给接风洗尘,在他们家吃了两顿。
剩下的自然还是自己开火才好,王家几兄弟孝顺,家里有什么新鲜的东西,做好了,给后院送一份是他们的心意,可他们却是不好再去天天吃饭的。
再者他们也不缺钱,回来就买了白米和白面还有各色日常的柴米油盐。
就是没青菜,不过江氏和柳小桥都是勤快人,在院子隔壁开了老大的一块菜园,那菜都吃不完,天天早上都摘了最好的送到后院来。
叮嘱了谷雨几句,让她在家好好的,做好饭给宋重锦送过去那边就行了,别过去打扰他。
王家其他几个孩子,看到金斗跟着奶和老姑要去镇上,都眼馋得不行。
虽然王家如今日子好过了,家里也有马车,可这去镇上,那都是为了生意,哪里有空带孩子去。
几个孩子也都懂事,从来不开口提。
可今儿个看这架势,肯定去镇上不是为了家里的生意,几个孩子就动了心思,金罐和金花大些,两人蹭到马车边。
金罐不敢找张婆子和王永珠,只拉着金斗:“哥,你们去镇上做啥?”
金斗能说自己去镇上相看媳妇去吗?只得板着脸:“小孩子家家的,你管我们去镇上做啥?自然是有事!”
想了想,看自己弟弟妹妹那可怜的模样,忍不住又道:“在家老实点,回来给你们带吃的!”
金花不敢缠着张婆子,只扯着王永珠的袖子:“老姑,老姑,你们要去镇上吗?我们也想去——”
王永珠也觉得几个孩子懂事,既然想去镇上,也不是不行,只是今儿个去打听偷偷相看这事,她没经验,不知道带这么多孩子合适不合适。
只好也扭头看向张婆子。
张婆子本来嫌弃人多,不过转念一想,带着孩子多也有好处,外人问起来,就说是带孩子去镇上逛逛,不然只带金斗一个人去,有些显眼。
当然最主要的是,哎呦,老闺女这么眼巴巴的看着自己的样子,想起来已经是多久以前的事情了。
如今闺女大了,比自己这个当娘的能耐,好多时候都是自己听她的了,哪曾想,今儿个又看到老闺女这么乖巧的样子,就是要天上的星星,都能答应她!何况只是这么点小事?
当下就点头了。
几个孩子都乐疯了!撒腿就往马车上挤,就连金勺那么点,看着哥哥姐姐们往马车爬,他也扒着那马车轮子,蹬着小短腿往上够。
被张婆子给喝止了:“一个个像什么样子?看看你们这穿的都是啥?还光着脚了,乱跑什么?都给老娘滚回去洗干净了,换身干净衣服了再出来!谁要是洗不干净,就别想上马车!”
一句话刚说完,几个孩子顿时作鸟兽散,纷纷回屋子洗手洗脸换衣服了。
实在不怪这些孩子,除了金花是女孩子,穿得整齐些外,像他们那么半大的小子,哪个不是打着赤膊,光着脚满地跑的?
乡下的孩子没那么多讲究,就是皮实。
尤其是这么热,那些小子们趁着大人不注意还要下河去游上两圈,自然穿得越少越少。
有那家里爹娘没精力管得,四五岁了光着屁1股1蛋1子的都有。
基本一个夏天过完,农村的丫头小子们都晒得跟黑泥鳅一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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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沈兄!”
“嗯!”
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但不管是谁。
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对此。
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可以说。
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镇魔司很大。
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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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进入阁楼。
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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