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刻已经天色大亮,镇上的人都已经起床出门了。
这个季节的石桥镇,镇上一般就是本地人,外地来的客商这个时候都不会来石桥镇。
要等到秋天,落叶开始黄了,山林里的果实成熟了,动物们皮毛丰盈了,才会从四面八方赶来。
因此,这么大一队人马实在是招人眼。
不少闲汉和孩子都围在马车队两旁,指指点点的。
“这是哪里来的贵人?啧啧,好气派!”
“是哪里的客商吧?这个时候来咱们石桥镇?”
“你那啥眼神,你就看看那几位爷,看那架势,那准是见过血的,哪家的客商请得起这样的爷?”有略微有几分眼光的人嗤笑道。
“可不是,就那站在门口的那位少爷,看到没,看人家身上穿的衣裳,还有腰上挂得玉佩,那就值老些银子了。只怕人家一件衣裳就抵你全家的家当了!”
“我滴乖乖,看那小少爷秀秀气气斯斯文文的样子,也不像是咱们这附近的人啊?莫非是谁家的亲戚?”
……
围着马车评头论足起来,一点也不收敛。
这是石桥镇的常态,每年来那么多客商,有新面孔,也有老面孔,都会被本地人品评一番才是。
这些品评大多无恶意,而客商也都知道,强龙不压地头蛇,到底是要在石桥镇做生意的,不好得罪本地人。
再说了,被评论两句也不掉块肉,也就一笑而过。
可杜使君哪里经过这样的阵仗?
被那些闲汉还有一些小媳妇和婆子们,肆无忌惮的打量,尤其是一些小媳妇,在这镇上,哪里见过这样如同画里一般,秀气挺拔的小少年。
那白嫩的皮肤,闪着光的衣服料子,腰上绿盈盈的玉佩,这种她们从来没有见过的风姿,一下子就将这些小媳妇的眼睛就沾住了。
眼神直勾勾的,恨不得将人的衣服都扒下来。
闲汉们就觉得这城里的大少爷,果然养尊处优,看那小白脸的样子,就是个中看不中用的。
心里嘀咕两句娘们唧唧,也就罢了。
那些孩子们,正是狗都嫌的年纪,每天没个停歇的时候,不是去河里凫水,就是爬树什么的,天天滚得跟泥猴一样。
谁家浪费得起这个布料,因此,大一些的孩子还好些,好歹还套着裤衩,年纪小的,干脆就光溜溜的,晒得浑身上下都如黑炭一般。
在地上滚得一身灰扑扑的也不在乎,只往人群里钻,撞到人了,也就做个鬼脸,就溜走了。
大人们也懒得跟这些孩子计较,顶多嘴上骂两句也就罢了。
这些孩子,钻到人群里,看着站在马车旁,犹如嫩嫩的青竹一般的杜使君,顿时都瞪大了眼睛。
不自觉的,就将那才在地上摸过的黢黑的手指头,洗也不洗,就放在嘴里含着。
杜使君出生医药世家,最是喜洁,看到这一幕,忍不住心中翻滚,胃里翻江倒海,恨不得将早上刚吃下去的早餐给吐出来。
尤其是那些小一点的孩子,一个个滑如泥鳅,趁着大人不备,就钻到了马车旁边,伸手就想去摸杜使君的衣裳。
杜使君手足无措,胃中还在翻滚,想躲开那脏兮兮的手,却迈不开步子,只得面露惊恐的看着那黑爪子摸过来……
还好,一旁看着马车的亲兵,眼疾手快,手中的刀没出鞘,只不轻不重的拍在那伸出的脏兮兮的手上。
然后大喝一声:“滚——”
那孩子挨了一记也不哭,只冲着亲兵吐吐舌头,然后扭头就钻进了人群里,没一会人群里就爆发出嬉笑声来。
杜使君感激的看了那亲兵一眼,若不是他刚才出手,只怕自己的衣袍上就要被摸脏了。
以他的性子,被这样的手摸过的衣裳,就算洗干净了他也不会穿了。
他这次被祖父送出来,行囊里本来就没多少衣服,尤其是天气越发热起来,他的单衣裳就那么两三件,若真是不要了,恐怕他连换洗的衣服都不够了。
亲兵却冷哼了一声:“杜大少爷还是到马车里去等吧,免得在这里招蜂引蝶——”
杜使君一口气差点没憋死去。
什么叫招蜂引蝶?这些大老粗会不会说话?
正要说话,王永珠和宋重锦扶着张婆子走了出来,一出大门,人群里就发出惊呼声。
“这……这不是那个宋家的猎户吗?”
“胡说什么呢?人家早就中秀才了,后来还听说中举人了!”
“真是他啊!这是发财了还是当官了,回来这般气派?”
“这可真是十年河东,十年河西啊,没想到他有那样一个娘,还能有今天的造化——”
“可不是,如今宋家人只怕肠子都要悔青了吧?要是当初对人家好点,如今这当官回来了,害怕没宋家人的好处?”
“对了,我可听说,他那养母,不是被宋家卖去给人做妾去了吗?去年还被带回来过,我可瞅见了,那都不成个人样子了,你们说,这会不会将他养母给赎回来?”
“千不是万不是,那养母可还养了他一场呢,看这架势,可是发达了,若是真不管那养母,也不怕人指着他鼻子骂?”
……
悉悉索索,这些话,一句都没落下的,被王永珠和宋重锦听到了耳里。
王永珠忍不住扭头去看宋重锦。
宋重锦却听若罔闻,眉毛都没抬一下,恭敬的将张婆子送上了马车,然后又将王永珠送上了马车,自己也上了马车,放下车帘。
平静无波的道:“行了,出发吧!”
外面的亲兵得令,一身吆喝,手中的马鞭甩得震天响,驱散了围观的人,车队缓缓向前驶去。
身后,还有些长舌妇忍不住道:“他那养母是个没福的,好不容易把儿子拉扯大了,白送给王家做女婿了。”
“可不是,白让王家那婆子捡了大便宜了!一个丈母娘也抖了起来,不仅跟着去城里享福去,听说还被带着去京城赶考了呢!”
“还有这等好事?我这辈子连县城都没去过呢,她一个乡下婆子倒是好运道,居然到皇帝老爷住的地方去过了——”
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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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沈兄!”
“嗯!”
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但不管是谁。
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对此。
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可以说。
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镇魔司很大。
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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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进入阁楼。
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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