蜀南文学>都市小说>农女有田有点闲下载>第三百七十章 嫉恨
  院子里,宋重锦手里拎着两只山鸡,一只兔子。

  见王永珠从灶屋出来,冲她点点头,然后将手里的猎物交给了张婆子:“婶子,这是我一早到山上起套子带回来的,给家里添个菜。”

  张婆子乐得见眉不见眼,哎呦,这可是好东西。

  宋家这小子有眼色,来自己家帮忙,还带着东西来,不白吃粮食,七里墩好后生啊。

  看宋重锦也顺眼起来,接过猎物拿到灶屋让江氏收拾。

  一面又让金花给倒茶来。

  王永珠见宋重锦换了一身青布褂子,裤脚还带着被露水打湿的痕迹,就连头发都是半湿的。

  就知道他估计半夜就上山去了。

  忍不住道:“你来帮忙,还带东西来干啥?是不是后半夜就上山了?你就不怕……”说到这里,看到宋重锦喝着茶,露出微微的笑意来,后面的话也就不好说出口了。

  “明天要是再带东西,就别来了。”王永珠只能这么说。

  宋重锦十分爽快的点头:“我知道了。”

  眼底掠过一抹笑意,永珠这是心疼自己了吧?

  天刚亮,江氏和林氏就将早饭给端上了桌。

  蒸了一筐馍馍,一大盆子熬得稠稠的白粥,一盆子切得细细的咸菜,还拌上了几滴香油,炒了一盆子香葱炒鸡蛋,喷喷香。

  一会子,都是要费力气的,一年里,也就只有这几天和过年,大家可以任意吃饱。

  就连孙氏,也分了两个馍馍一碗粥。

  孙氏昨儿个因为脸被林氏用扫帚刮伤了,躲在屋里没出去,最后等人都吃完了,才在灶屋里找到一点江氏留下来的残羹剩饭凑合了一下。

  早就饿了。

  到了王家这些天,她就没吃饱吃好过,此刻闻到这白粥的香味,顿时忍不得了,顾不得烫,先啃了一大口馍馍,又喝了一大口粥。

  滚烫粘稠的白粥,一下子烫得她脸都红了,还舍不得吐出来。

  好不容易吞进去了,喉咙辣辣的疼,只得小口小口的吃着。

  一边用眼神打量着在王家出现的陌生男人。

  当初她也是打听过着王家的人口的,王永贵当时也简单的说了几句,只记得王永珠有个未婚夫。

  到王家后,才知道,这未婚夫本来是退亲了的,后来见王家发达了,王永珠能赚钱了,就又凑上来了。

  再听王家人一口一个宋兄弟,孙氏就知道,这个男人怕就是王永珠那退亲又后悔的未婚夫。

  这要秋收了,这男人怕是来讨好王家,给王家帮忙的吧?

  孙氏不敢直接看,只偷偷的拿眼神去瞟,才发现,王永珠的这个未婚夫,居然是个难得一见的俊朗后生。

  孙氏这么多年,在县城见多识广,荆县有各路学子前来求学,那自然不乏翩翩公子,俊俏书生之类的。

  可也没有见过一个男人,像眼前的这个男人这般好看。

  孙氏忍不住心里翻涌起一股嫉妒来,这王永珠也不过就跟自己一般,就是个乡下的丫头,怎么就这么好命?

  张婆子那个死老太婆,宠她跟宠眼珠子一样,全家人加起来都比不上王永珠一个手指头。

  就那么胡乱的染个布,就能得到宫里娘娘的看重,然后搭上贵人就做起了生意。

  在王家,一个姑娘家,说一不二,谁都听她的。

  这就算了,居然还有个这么好看的未婚夫,如今围着她转。

  这王永珠上辈子是积了多少德,这辈子才这么命好?

  自己也是乡下的丫头,爹娘还就自己一个闺女,可对待自己却不是打就是骂。

  当初一家子逃难,逃到县城,什么生病了没银子看病?不过就是个小病,往常抗一抗就过去了。

  可那时候,爹娘天天一副连床都下不了的样子,不就是想逼着自己卖身把银子给他们吗?

  孙氏知道,他们当时看中了一个同是逃难的小乞丐,想收那小乞丐当儿子。

  所以,自己这个亲闺女,就被他们逼着卖给人当了丫鬟,好拿着自己的卖身银子,去养活那外头的野乞丐。

  她当时心一狠,既然爹娘为了外人不要她,她也就当没有爹娘,借着给他们最后一次熬药的机会,往里面丢了一味当初在村里,听人说过的,牛吃了都要倒地野草。

  果然,爹娘喝了药就去了。

  想到自己遭受的一切,再看看王永珠享受到这些,压抑太久的孙氏,看向王永珠的眼神,就带上了自己都不知道的嫉恨和恶意。

  王永珠早就察觉到了,不过装不知道。

  宋重锦却也很快感觉到,扭头,对上孙氏还来不及收回去的眼神。

  孙氏从来没见过这样一双眼睛,又黑又冷,看一眼,就如同从三伏天突然进入了三九天,浑身后背发冷。

  条件反射的孙氏挤出一个往日里待客的笑容来,若是以前,配着她的好颜色新衣裳,涂上脂粉,也还有几分风情。

  可此刻的她,身上穿的是洗得发白的衣裳,头发乱蓬蓬的,脸上还有昨晚被划破留下的血痂,皮肤黑黄,这么一笑,甚是吓人。

  也亏得宋重锦稳得住,面无表情的收回了眼神。

  那边,孙氏不敢再乱看,吃完馍馍和白粥,摸摸好不容易吃饱了的肚子,就回屋去准备。

  很快,大家都吃完了。

  王老柱带着家里的男丁和宋重锦,去王家祠堂去祭祖。

  张婆子带着两个儿媳妇,还有金花和孙氏,就往田里去,先做准备工作。

  王永珠留在家里,出门前,张婆子还叮嘱王永平,让他看着王永珠,别让她进灶屋。

  王永珠哭笑不得。

  送走了家里人,王永珠看看天色,进屋去摸了点铜钱,就要出门。

  王永平扶着门框:“小妹,你要去哪里?”

  “我去买点菜,这几天大家都辛苦,没有油水不行,四哥,你在家好好看家,我一会就回来了。”说着,王永珠就朝着村口走去。

  远远的,就看到王家,宋家,李家的祠堂门口都热闹的很。

  一群男人们,唱着古老的调子,先敬老天爷,请他保佑七里墩风调雨顺,年年丰收。

  再敬祖先,请他们庇佑后人。

  最后将准备好的祭品,什么纸扎的三牲,什么果品给抬上来,给老天爷和祖先看看。

  再敬酒入地,才算完成。

  完成后,这些祭品就会被撤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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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沈兄!”

  “嗯!”

  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
  但不管是谁。

 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
  对此。

 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
 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
  可以说。

  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
 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
 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
  镇魔司很大。

 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
  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
 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
 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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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
  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
  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
 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
  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
 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
 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
 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
  进入阁楼。

 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
 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
 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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