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永富的腿也好得差不多了,那日抢水他的腿突然疼,过后没两天,就哗啦啦的下了一场暴雨,解了旱情,才让他意识到,宋重锦当日说的,遇到阴雨天气,会疼痛难忍的滋味了。
如今能走了,知道不能走路的痛苦,越发的重视起腿来,如今不能干重活,可也没脸闲着。
他如今每天只需要在家里,等着老四和几个孩子,将卖山货的人领来,让他评估一下成色,然后估价。
好在他当初从王老爷子那里学来的那身本事还没丢,对这类山货分辨成色这个技能,好像是点满了一样,送来的山货,只要一上手,一摸一闻,就能说出大致好歹来。
刚开始因为没做过,心里又没底,缩手缩脚的,不敢估价,怕估错了价格,让家里赔本了,见天地拉着王永珠不放,什么都要问她。
王永珠心里本来也没底,不过她有准备,山里的山货大部分就是那么些,价格么,用以前张婆子卖出去的价格,再从吴掌柜那里打听了一下行情,宋重锦听说了,不知道从哪里也给她弄了一张如今县城山货的价格。
她心里就有了数,加加减减一番,大致价格比起那些山货贩子,往上再加那么一两成,也就差不离了。
因为如今行情还没确定,她也不敢价格定太高,加上夏季的东西,肯定没有秋季的好,成色方面自然也稍微差点,价钱也就便宜些。
她也没想着一次就赚多少,只想着把口碑先打出去,少赚点,但是积少成多,做良心买卖。
有王永珠这么一说,王永富便心里有了底。
磨练几天后,渐渐的上了手,现在基本上都是王永富在负责在家里收山货,王永珠都可以不用管了,除非是特别好的东西,需要的银钱巨大的,倒是不敢做主,还是要王永珠来决定。
就因为这价格高那么一成左右,传出去后,倒是吸引了不少人来,毕竟对庄户人家来说,一文钱也是好的。
刚开始的时侯,以王永平四处收货回来,或者带人带货回来为主,渐渐的,名声倒是传出去了,都说王家收东西,价格公道,一时间不少人都将家里屯着的山货往王家送过来,王家门口,每天都络绎不绝的人,热热闹闹的,让周围的人羡慕不已。
都是附近山里的民众,背着各色的山货来买卖的,狐狸皮,野猪皮,野兔皮,獐子皮,干山菇,干木耳,干药材,风干腊肉,风干野菜,各色稀罕的干果子等等。
不一而足。
因着这几日来卖山货的人多了,王家院子也挤不下。
王老柱就干脆的又重操起木匠手艺,在大门口,支起了一个简易结实的棚子,打了一张长条桌子,算是收货处。
又打了几条长条的板凳放在棚子里,来卖货的人也能歇歇脚。
旁边还放了一个小木桶,里面随时都有新打上来的井水,放着一个瓢,口渴的人随时可以喝一瓢水。
这些都是王永珠提议的,王老柱如今看生意红火,知道这都是闺女的功劳。
闺女做生意有眼光有天份,他就算再嘴硬,心里也不得不承认。
因此,王永珠一说,他也就急急忙忙的给赶了出来。
还别说,别看就几张板凳,一桶水的事情,又不费什么事,可对于那些走了几十里山路的村民来说,那却是难得的体贴了。
走累了,到这里,可以歇歇脚,还有口水喝,谁不背地里说王家做事厚道?
王永平如今就负责到处去乡下收货,因为金斗和金壶这一段日子,也被王永富带着教了一些识辨山货的窍门,所以他出门,总会带着兄弟俩中间的一个,虽然风餐露宿的,偶尔还要在外面过夜,人很辛苦,可三个人的成长确实显而易见的。
王永平如今稳重多了,做多了生意,也没那么直肠子了,会看脸色了,说话也没有那么直愣愣的。
金斗和金壶跟着跑了一段时间,人也瘦了,黑了,因为见识多了,倒一扫因为林氏的事情带来的不快,有了几分自信。
山货收到家了,也不能就那么丢到屋里了事,还要晾晒,腌制,存储,每天王家人都忙得不可开交,半大小子,丫头都要上去帮忙,就连金勺那么小,都知道院子里晒得东西,隔断时间要去翻一下,这些都是可以卖钱的。
自从有了这个棚子和长桌后,王永富每天就搬着椅子坐在桌子后面,主要是因为腿还不能久站,可看起来到有了几分山货店掌柜的架势。
一个黝黑的山里汉子背着一个箩筐,左顾右盼的走近老王家的货棚里,“几位老哥,跟您打听个事,问一下,那收山货的王家是这里吧?”
王永富笑眯眯的站起来。
“大兄弟,就是这里,你是要卖山货?我咋看大兄弟你有几分眼熟啊?是这附近的人不?”王永富如今也学会了,跟来卖山货的人唠唠嗑,攀攀交情。
“可不是,我是隔壁瓦店村的,我上个月运气好,打了一条纯白狐狸皮,大哥你给掌掌眼,看能卖多少银子?”
山里汉子从箩筐里掏出一个粗布包裹来,放在桌子上,小心点打开包裹,一条雪白无一丝杂毛的狐狸皮出现在众人面前。
“好东西啊!”旁边有人忍不住就惊呼起来。
自从王家在门口搭了这个山货棚子后,村子里面的老老少少们,闲着没事都会来这里坐坐。
如今田里也没啥活计,就等着稻子杨花抽穗灌浆的时候,田地里只需要有人去看着,那些个没事的老老少少们,家里的活计做完了,都来老王家门口寻个热闹稀奇看。
这样也有个好处,只要是附近山民想来卖山货,就算是不知道王家在哪里,看着人多寻过来,一问也就知道到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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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沈兄!”
“嗯!”
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但不管是谁。
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对此。
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可以说。
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镇魔司很大。
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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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进入阁楼。
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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