蜀南文学>都市小说>农女有田有点闲笔趣阁>第两百零一章 毒誓
  这荆县里汇集了各地的学子,只要闹开了,不管王永安跑到哪里去了,这名声也能传过去。

  读书人,最爱惜的就是名声,不然王永安为啥走之前这么安排,要将自己洗得清白,让人觉得自己不忘本,记得岳父母的恩情?

  因为只要名声一旦有污点,在仕途上几乎就没有可能了!

  他都能心狠的要绝了王家的生路,那么就不必给他还留什么退路了。

  王永珠心一横,回想起张婆子是怎么哭闹得架势,自己虽然目前学不到一成,可耳濡目染这些天,也知道些套路来。

  一拍大腿,捂着帕子就哭起来,一边哭,一边将王永安弄了个庸医回去,将他亲大哥的身体彻底弄垮了,如今躺在床上生死不知的事情。

  还有王老柱被气得中风不起的事情,还有王永安将家里的地契和银子全部拿走的事情,全部给抖搂了个干净。

  这一顿哭诉,旁边的人都听傻了。

  面面相觑,实在不敢相信,这是平日里温和有礼的王永安能干出来的事情。

  有那平日里跟王永安的关系还不错的人就开口了:“小姑娘,这话可不能乱说,王秀才实不是那样的人——”

  “知人知面不知心,你敢打包票王永安真不是那样的人?我可以对天发誓,若是我说的有半句假话,就让我这辈子都嫁不出去!你能发誓保证王永安没做过这事?”王永珠十分利落的怼过去。

  那人语塞了半天,他确实不能保证啊!更何况,这小姑娘言之凿凿,都发了这辈子都嫁不出的毒誓了,还能有什么可以怀疑的!

  就有人站出来说:“我前几日倒确实看到王秀才和人在酒楼里坐了一会,那人递给了王秀才一袋银子,王秀才给了他几张契书,后来两人还去了衙门……”

  “这事我知道,我听我儿媳妇回来说过,好像是王秀才要去外地,他家里人把他喊回去,说是分家。分了几亩地,他说带不走,好像转手卖给了同乡了。”

  ……

  这下子,周围的人,都炸锅了。

  前后一对照,这乡下小姑娘说的都合上了啊!

  果然是知人知面不知心,相处这么多年,都没发现原来王永安是这样的人!

  有那脾气急的就开始骂些什么有辱斯文,败类耻辱,忘恩负义,有负圣人教导什么的。

  更有那有点才华的,出口就成章的作诗讽刺了。

  稍微老成些的,也都摇摇头,叹息着回家了。

  男人们倒是因为王永安这个事,相约着去喝酒发泄去了。

  剩下家眷们,围着王永珠,问个不停。

  “那王秀才真的偷了地契?”

  “那王秀才是不是钱家的上门女婿啊?”

  “没看出来,钱家娘子温温柔柔的,这么厉害,自己生不出儿子,还能把王秀才管得死死的,连爹娘都不奉养,倒奉养起岳父岳母了……”

  ……

  渐渐的,话题就歪了。

  “哎呦,小姑娘,这跟着你的这个后生,长得真俊啊,说人家了没?”んτΤΡS://Www.sndswx.com/

  “后生家,我娘家有个侄女,家里有田有地,长得也是十里八乡一枝花,就像招个你这样俊的上门女婿……”

  王永珠……

  宋重锦……

  半晌后,宋重锦终于不堪其扰,一把抓住王永珠,拖着就往外挤。

  好不容易挤出人群,爬上等在槐树下的马车,发现老六不见了。

  回头,老六正一脸不好意思的跟在后面跑过来,一上车,宋重锦就喊:“快走——”

  老六也没多想,一扬鞭子,马车就快跑起来。

  王永珠才回过神来:“我哥还在后面没上车呢!”

  “只要我走了,谁还会管他!他自然没事!”宋重锦冷哼一声。

  王永珠一想也对,刚要点头,才发现不对啊:“既然这样,你一个人走就好了,你拖着我干啥?”

  宋重锦表示不屑于回答这个问题。

  王永珠从马车里探出头去,王永平可怜兮兮的追在马车后面,跑得鞋都掉了一只。

  忙让老六放缓了速度,王永平使出吃奶的力气,才赶了上来,跳上马车,整个人就瘫倒在那里。

  回到镖局,王永珠一口气都没歇,就要找陆管事。

  老六听了,忙去禀告,顺便将听到的看到的,都一一禀告了陆管事。

  陆管事听完后,倒是眉头一挑,露出几分惊讶来,沉吟了一会,吩咐老六:“去让人打听打听王永安这个人,跟王家兄妹说,我下午才有时间过去。”

  老六回了王永珠,王永珠一点也不意外,点点头表示知道了。

  王永平这半天,也恢复过来了,回想起王永珠把事情闹那么大,心里颇有不安:“小妹,你今儿个把事情闹得这么大,大家都知道了,这样会不会……”

  王永珠冷笑:“我要是不闹大,咱们就要吃这个哑巴亏了!凭啥他王永安拿着家里的银子去外面当官快活,咱们却要背着黑锅,连过日子都艰难?更何况你没听到,人家说了,他那秀才都是钱家供出来的,和咱们家没关系!咱们家上上下下供了他这么多年,还不如喂狗呢!喂狗还冲你摇摇尾巴,喂给王永安,倒咬你一口!”

  “小妹,他,他毕竟是二……”王永平再也喊不出二哥这两个字。

  “我没这样的二哥!这话当着爹娘的面,我还是这样说!什么家丑不外扬,咱们不说出去,以后说起我们王家,那就是鼠目寸光,小气抠门,看到好处就要往上贴没骨气的无赖!他王永安倒是有情有义不忘本了!你为他着想,他在偷走家里的地契和银子的时候,有没有为我们想过?四哥,你心疼他的时候,想想还在医馆躺着的爹和大哥,他们的医药费如今还不知道要到哪里去弄呢,你那好二哥可是拿着这昧心的银子当官发财去了!”王永珠态度十分的坚决。

  王永平是觉得不管怎么说,都是一家人,亲兄弟,就闹成了这个样子,说出去难道很有面子么?

  可王永珠这么一说,想着家里的爹娘,还有大哥,王永平就不做声了。

  王永珠顺便给他打预防针:“我不仅要他在荆县名声臭了,就是去了外地,我也让他好不了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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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沈兄!”

  “嗯!”

  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
  但不管是谁。

 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
  对此。

 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
 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
  可以说。

  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
 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
 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
  镇魔司很大。

 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
  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
 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
 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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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
  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
  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
 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
  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
 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
 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
 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
  进入阁楼。

 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
 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
 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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