杨再招忍不住眼泪就涌出来,立刻又眨了回去,重重的给王永珠磕了个头:“奴婢见过娘子!”
王永珠伸手示意她起来,和气的道:“咱们家人少,也没那么多大户人家的规矩,只要你老实本分听话,很是不必跪来跪去的。也不必自称奴婢,就叫名字吧——”
说到这里,犹豫了一下:“你那个名字着实不好听,你要是没意见,我给你重新取个名字?”
杨再招前些日子在汪婆子那里的岗前培训不是白做的,知道有一条,有了新主子,要是得主子青眼,肯定是要赐名字的,这是当主子心腹的开始。
更何况,她也知道自己的名字不好听,在村里都是被人笑话的。
因此忙点头:“都听娘子的。”
王永珠话说出口了,真到取名字的时候,才发现自己就是取名废,一时还真不知道取啥好?
回想顾子楷的那个书童叫狼豪,一听就是写字的。
历九少的那个贴身小厮叫旺财,一听就是赚钱的。
自己也得想个一听就明白啥意思的啊?自己是来种田的,总不能叫插秧,采茶,染布吧?
挠挠头皮,王永珠好半天憋出一个名字来,“你就叫谷雨吧!“
这种田离不开二十四节气,如今谷雨已过,立夏未至,就叫谷雨。
以后再要是家里买丫鬟小厮什么的,也不用发愁名字了,二十四个节气随便挑。
王永珠在内心给自己大大的点了一个赞!
为了避免让杨再招觉得自己这个名字太敷衍,还绞尽脑汁的解释了一番,为啥叫谷雨,因为这是春天最后一个季节,这个时候正是播种的时候,也是代表寒潮过去,气温要回升,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意思。
杨再招,不,现在是谷雨了,一听这个名字,朗朗上口,比那什么再招、又招好听多了,心里想着,果然不愧是秀才娘子,随便给自己一个小丫头取的名字都有这么多寓意,顿时眼神里充满了感激。
王永珠插一把汗,实在有点惭愧,可看着谷雨小姑娘感激的眼神,顿时连自己都相信了自己刚才的一通胡扯。
这些都是小事,既然买了谷雨当丫鬟,肯定是要往贴身丫鬟培养的。蜀南文学
王永珠也就细细的给谷雨讲了一遍家里的规矩:眼里有活,勤快,爱干净。老实本份,最重要的是嘴要紧!能做到这些最基本的就行了,至于个人还有什么特殊才能,比如吴婆子就特别会打探消息,丁婆子还会算账,这些纯属意外惊喜。
另外也定了,谷雨是新来的小丫鬟,先跟着学习,每个月还有二十个大钱的月钱。而吴婆子和丁婆子,因为已经卖身给了宋家,自然也是有月钱的,处去吃穿住行一切外,月钱每人四百个大钱。
听着是比以前少了一多半,可吴婆子和丁婆子却十分乐意。这主家吃的好,穿的暖,住的也干净舒服,不用担心发愁。
以前一个月虽然一两银子,可做了这家愁下家,一旦没了东家,那就要吃老本。
可现在,好不好的,每个月只要不乱花钱,这月钱都尽数可以存起来了。
偶尔主家还赏点布料荷包什么的,她们十分满意了。
因此教导谷雨的时候,十分的用心,将汪婆子没彻底洗过来的脑,又给洗了一遍。
反正就是主家这么好,跟着主家一辈子都不愁了,可别昏了头,干出对不住主家的事情来,到时候主家发怒,随便卖出去,那就惨了。
谷雨都记在了心上,每天晚上睡前都还要念叨几句,恨不得刻到骨头里去。
倒是前院的狼豪,听说了后院秀才娘子买了个小丫头,心中好奇。
他们这些书童,在书院里接触到的也都是书童,回家面对的不是自家少爷就是自己爹娘。
别说同年龄的小姑娘了,就连女人见到的都不多。
想起来以前在京城里,那满府里漂亮的小丫头,一个个嘴巴甜甜的,看到自己都是满口的狼豪哥哥,整日里跟在自己后头,不是送点心就是汤水。
自家少爷从来不要这些,都便宜了自己,每年荷包都收不少。
自从跟了少爷来到这荆县,按理说,不该有少爷那同窗的秀才们,自家的姐妹什么的,或者夫子们的家眷,总有几个丫头吧?不说别的,每天看看花枝招展的小姑娘,心里也高兴啊。
可偏偏少爷选的长青书院,别说同窗的姐妹了,书院里只怕连苍蝇都是公的。
夫子们的家眷都是在书院外另外有一个家眷住的位置,严禁书院里的学子过去。
跟别的书童聊天,人家家的少爷回去都有丫鬟小姐姐铺床叠被,自家少爷,算了!
这自家少爷指望不上,跟宋秀才家钱后院的,看看别人家的小丫鬟也好。
狼豪心里惦记着,话里话外就有几分怂恿,想着跟自己少爷到后院串串门去。
顾子楷哪里不知道狼豪的心思,按理说应该正色呵斥一番狼豪,可不知道怎么的,他将话给吞了下去,鬼使神差的趁着京城里寄给自己的东西到了。
挑挑拣拣的选了几样,让狼豪抱着,去敲后院的门。
门开了,吴婆子一见是前院的顾秀才,忙去禀告自家主子。
宋重锦正在屋里和王永珠说话,两人忙走了出来。
谷雨这几日天天有肉吃,吃得饱,穿得舒服,脸庞也有了点肉,也带了一分血色。
头发每天有王永珠给的头油,让吴婆子每天给她养着,虽然还是枯黄,可也没那么毛躁了。
见来了客人,也跟在吴婆子后面,学着如何倒茶端点心。
顾子楷这些日子跟宋重锦的关系又略微亲近了几分,也是他疑心都去了,整个人也没了那些防备和算计。
宋重锦多么敏锐的人,虽然不知道为什么顾子楷多了些真诚,可既然顾子楷收敛了那些恶意,释放了善意,他也就接着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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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沈兄!”
“嗯!”
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但不管是谁。
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对此。
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可以说。
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镇魔司很大。
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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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进入阁楼。
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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