蜀南文学>都市小说>农女有田有点闲笔趣阁>第一千零四十六章 回乡
  王永珠也不太确定:“我也不太清楚,当时就摸着觉得小巧好像印章,那个位置又比较蹊跷,在娘的腹腔下面,我感觉不对,这个位置,应该是娘的胃,我就将那印章给收了起来。”

  “回到庄子里洗漱的时候,那时候不是有陈巡抚在吗?我总觉得不该让人知道,就悄悄的把它藏在了偏房里。后来就混忘记了,今天才有想起来。”

  宋重锦神色也凝重起来,王永珠说的话他也明白了,王永珠是猜测,这东西是被齐欢给吞到了肚子里,因着天长日久的,化成了白骨,那印章才露出来。

  那齐欢为什么要将这印章给吞到腹中?这印章是何物?那天给齐欢移坟的时候,为何朱浩然和陈巡抚都会去?还是兵分两路?

  是为了齐欢而去?

  两人对看一眼,都知道事关重大,当下强忍着心中的焦急,不紧不慢,似乎观看风景,慢慢的回到了庄子里。

  王永珠就借口说要洗漱,让人烧了水,送进了偏房,关上了门窗。

  宋重锦在外面守着。

  好半天,王永珠彻底洗了个澡,换了衣服,才出来冲宋重锦点点头。

  宋重锦就看看天色:“看天色,我们不如吃了饭再回去,我先在上面看那花田甚是不错,不如咱们去采几支带回去?”

  王永珠装作无事一般,吩咐那庄子上的看守的做几道小菜,然后跟在宋重锦后面,闲庭散步一般走进花田。

  这花田如今盛开着大片的茉莉,还有桂花,香气扑鼻。んτΤΡS://Www.sndswx.com/

  两人走进了桂花林中,看着左右前后无人,才躲在了桂花树后,王永珠将那印章给拿了出来。

  先前在洗澡的时候,王永珠顺便就将那印章给洗干净了。

  此刻拿出来的,不过是大拇指粗细的一个小小的金印章,印章小巧,下面的字却不是他们两人认识的字体,印章的顶上,是一只栩栩如生的隼,眼光锐利,爪子抓着一条毒蛇。

  这是什么?

  互相看看,都认不出来。

  但是这个东西做工精美,一看就非凡品。

  宋重锦翻来覆去看了好半天,也没看出个名堂来,倒是将那几个弯弯曲曲的字给记在了脑海里。

  然后又将这印章塞给王永珠:“这印章你好生收着,除了我跟你,别让任何人知道。”

  王永珠自然知道,点点头,将印章神不知鬼不觉的又收到了储物箱里,这世上除了她,再无一人能拿到。

  将印章收好后,两人又摘了几枝桂花和茉莉花掩人耳目,慢悠悠的回到庄子里,吃了午饭才打转回城里。

  先经过杜太医家,送了桂花和茉莉给齐夫人薰屋子,回到家里,就跟张婆子商量,是不是该回七里墩了,消息那天已经送回去了,想必不仅七里墩,只怕石桥镇的人都知道了。

  这俗话说的好,衣锦还乡,宋重锦能中举人,在石桥镇都是罕见的,怎么也得回去一趟,在村里大摆宴席才好,不然只怕村里有那多嘴的就要嚼舌头,说什么这中了举,当了大老爷就摆起谱来之类的酸话了。

  再者,这荆县人多嘴杂,两人心里急挂着那印章之事,还得回七里墩那边,好好研究一番才是。

  张婆子如今女婿中了举人,那真是春风满面,走路带风,早就巴不得回去炫耀炫耀了。

  当初王永安考了多年没中举,不知道多少人在背地里下话,说张婆子和王老柱就是迷了心窍,一门心思要家里出个举人老爷,也不看看自己有没有那个福气。

  老老实实的庄户人家不做,非要踮着脚去够那些想不着的东西。

  就连自家闺女跟宋重锦成亲后,知道宋重锦是秀才,背后还不是说酸话,说张婆子这是儿子没考上举人,就指望女婿之类的。

  如今她女婿可是举人老爷了,怎么也得回去打脸去。

  本来应该都回去,只是杨宗保还要每天去杜太医哪里针灸,倒是不好回去。

  王永珠本来想将丁婆子也留下,好歹有人给杨宗保做饭熬药。

  杨宗保却极力推辞,他孤身一人多年,哪里用得着别人照顾,这回去要请村里人吃饭,丁婆子正好回去帮忙,何必留在这里?

  王永珠终于没拗过杨宗保,也就将两个婆子和谷雨都带上,又大包小包的往七里墩赶。

  等回到石桥镇,不说一路上镖局的镖师们那态度就先有了变化,更加恭敬了不说,才到石桥镇,陆管事就亲自迎接了出来,先恭贺了一番,打听了王家要办喜事的日子,直说那天一定要去沾沾喜气。

  留在镇上的历家和张家的人,也早得了消息,守在镖局,先拜见恭贺了,也都说那日要去。

  王家得了信,干脆让王永平驾着马车,守在镇上好几日没回去,就等着王永珠他们回来。

  王永平得信略迟些,匆匆赶来,那些恭贺的人已经被送走了大半了。

  见到宋重锦,本来习惯的想上前拍拍肩膀,刚伸出手,才想起,眼前的妹夫如今可是举人老爷了,那手就僵在了半空中。

  还是宋重锦拍了他两下:“四哥?”

  王永平才回过神来,看着宋重锦,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,总觉得这妹夫跟往日有些不同了。

  到底拘谨了些,只搓着手:“你们回来就好!回来就好!”

  张婆子见不得老四这个棒槌样,白他一眼:“还傻愣着干啥?不把行李搬上去?再磨磨唧唧,到家天都黑了——”

  王永平被骂了,倒是放松了下来,起码这娘还跟以前一样。

  忙上前,就要搬行李,就看到自家妹子后面,除了上次那个小丫头,又多了两个婆子,倒是没多问,吭哧吭哧把行李搬上车。

  一家人上了车,驾着马车往家赶。

  路上张婆子就问家里接到信的情况,王永平一五一十的老实都说了。

  那日,那送信的将宋重锦中举的消息送到王家,因着是报喜,那送信的特意的大张旗鼓,从石桥镇就开始打听,问七里墩王家怎么走,然后不着痕迹的就将宋重锦中举的消息给透露了出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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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沈兄!”

  “嗯!”

  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
  但不管是谁。

 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
  对此。

 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
 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
  可以说。

  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
 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
 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
  镇魔司很大。

 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
  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
 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
 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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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
  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
  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
 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
  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
 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
 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
 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
  进入阁楼。

 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
 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
 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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