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婆子知道这事瞒不住,有不少眼睛看着呢,也就故意摆出一副轻描淡写的样子:“嗯,前几日我们家珠儿运气好,带着几个小的在山里寻摸了点,今天趁着赶集,咱们也没门路,不知道卖给谁好,还是我们家珠儿聪明,找到酒楼去,正好酒楼掌柜收这个,才卖了出去,不然今天就白跑一趟了。”
“张婶子,我看你那背篓装了小半截,只怕最少有小半斤吧?这只怕得卖二三两银子吧?我看你今儿可大方的割了好几斤猪肉呢,这果然发了财就是不一样了——”
“哪有,不过是家里孩子馋,这些日子大家也都辛苦了,才买点肉给家里人补补——”张婆子满口否认。
不过大家谁也不信,看张婆子满面春风,背篓里都装满了,想来就是卖了不少钱,才敢买这么多东西。
有那精明的,就开始打量起王永珠来,这王家二闺女,平日里好吃懒做的,没想到福气倒是不错,别人去山里,几年都摸不到一颗黄松菇,她倒是寻摸了不少。
若真是这样有福气,就莫怪张婆子这么宠着这个老闺女。
一路上,张婆子意气风发,大家都围着她,旁敲侧击在哪里比较容易采到黄松菇,有没有什么诀窍之类的问题。
张婆子哪里知道,她这辈子上山的次数数不清了,这黄松菇就没摸到过一回,如何有经验可以传授?
更别提,这种好事,真有经验,不留着自家闷声发大财,还告诉别人?自己又不傻!
因此绝口不提,只说是自己老闺女运气好,有福气,这种精贵的东西,有福气的人才能遇到之类的话。
有人见从张婆子哪里问不到什么,就转向一边不做声的王永珠,觉得这小姑娘家家脸皮薄,说不定两句话就能套出来。
若是以前的王永珠,可能真就被三两句话兜了底,可现在的王永珠,不管别人如何问,她只装傻,问急了就说自己也不知道,就随便上山走走,就遇到了。
倒把套话的人,呕个倒仰。
一路这么倒也热热闹闹的,不知不觉就回了村里。
村口,金盘和金罐两兄弟早早的就等候在这里,眼巴巴的望着山路,等着奶和老姑割肉回来。
远远的看到有人影从山路那边走过来,尤其是老姑的体型,在一堆人中,尤为醒目,第一眼就看到了。
两个小豆丁,撒丫子就跑过去,跑近了,看到张婆子一脸的笑,还有背着的沉沉的背篓,心中就有了数。
欢呼着,围着张婆子和王永珠转圈。
不敢问张婆子,就拉着王永珠不撒手:“老姑,老姑,割肉了吗?”
王永珠点点头,这回来的路上,坐了一半路程的牛车,后半截车主碰到要租牛车的,大家都是乡里乡亲的,当然不能碍着人家赚钱,就连张婆子因为今天赚了钱,心情好,都没计较。
这一半的路程走回来,王永珠觉得两条腿都不是自己的了。
连说话都觉得费劲,就只想回家好好躺着缓一缓才好。
小豆丁看到王永珠点头,确认割肉回家后,就兴奋到了极点,自然就忽略了看脸色,只缠着王永珠:“老姑,老姑,赶集好玩吗?”
“老姑,老姑,是割得大肥肉吗?”
“老姑,下次去赶集带上我好不好?”
“带我,带我——”
……
王永珠只觉得脑瓜子被吵得快要爆炸了,揉揉额头,才张嘴,就听到张婆子中气十足的骂声。
“不省心的小兔崽子,吵什么吵?没看到你们老姑累了?就惦记吃吃吃!老娘是缺你们吃了,还是饿着你们了?才给了几天好脸色,就要上房揭瓦了是吧?没眼色的东西,我跟你们老姑赶集这么辛苦回来,没看到我们背着东西?眼睛长着是好看的?不晓得把东西接过去?怎么就养了你们这群只知道吃白饭的!”
金罐和金盘被骂习惯了,也不觉得羞恼,反正有肉吃就好,被奶骂几句又不掉块肉。
美滋滋的接过张婆子背上的背篓,几乎是连蹦带跳的回了家。
因为田里的活都忙活的差不多了,也是惦记着张婆子和王永珠赶集的成果,大家心照不宣早早的就收工回家。hτTΡδ://WωW.sndswx.com/
金花在院子里带着金勺,远远的就听到了金罐和金盘的笑声,探出头一看,就看到两兄弟抬着背篓往家走,后面跟着的可不就是奶和老姑么?
忙跟院子里说了一声:“奶和老姑回来了!”
就冲出院门去迎接。
等张婆子和王永珠进门,就看到几个小豆丁团团围着背篓,眼巴巴的看着,也不敢伸手去揭开盖着的粗布。
江氏早就准备好了两大碗温水,递给了张婆子和王永珠,又打来热水,让两人梳洗了一下。
一家子就都聚集在了堂屋,等着张婆子来分享成果。
背篓上遮盖的粗布一揭开,眼尖的就看到了那一大块肥瘦均匀的五花肉,还有一根大骨头。
顿时人人脸上都露出了笑意,这可是实打实的肉啊。
几个小的,都没忍住,偷偷的咽着口水,舍不得将视线挪开。
还是林氏先悄悄吞了吞口水,才试探着问:“娘,那黄松菇都卖出去了?卖了不少钱吧?这肉得有两斤重吧,估计就得好几十个大钱呢。”
张婆子脸一黑,将猪肉收回背篓,劈头就骂:“有得肉吃还堵不上你的X嘴?卖多少钱和你有屁的关系?又不是你采的蘑菇,能沾着你小姑子的光,晚上吃两块肉就该知足了,这也是你配问的?”
林氏那个委屈啊,咋就不该问了?她早就在心里谋划了,这黄松菇至少能卖出二三两银子,加上老俩口手里存着的,给金斗和金壶两兄弟盖新房子,应该绰绰有余了。
乡里乡下,盖房子花钱少,请人来帮忙,管两顿饭就行。
等新房子盖好,他们再辛苦一年,金斗娶媳妇的嚼用就出来了。
这么些年,他们两口子,加上后来金斗和金壶两兄弟,在地里勤扒苦做,一年到头来,收入却全部进了婆婆的口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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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沈兄!”
“嗯!”
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但不管是谁。
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对此。
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可以说。
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镇魔司很大。
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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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进入阁楼。
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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