蜀南文学>都市小说>农女有田有点闲笔趣阁>第一千三百二十六章 泼点水,降降温!
  顾家大夫人是个做事极为仔细谨慎的人,她先就问过王家所有的人员关系了。

  从上到下,就连金斗未过门的媳妇秀娘都准备了一份礼物,一个都没落下。

  虽然是亲娘舅,可顾家大夫人也看得出来,自己这个小姑子,除了对外甥女那是放在心尖尖上外,其他几个孩子,并不见得多看重。

  她也是做娘的,能理解,这前头几个儿子,都是被小姑子的婆母带大,跟小姑子不亲。

  尤其是从小姑子偶尔露出来的只言片语里,也能听出来,这几个儿子只怕并不太孝顺。

  想来,若真是孝顺,小姑子怎么会跟着闺女和女婿过?

  金壶那孩子,是在京城就上门了,自然按照京城的规矩走。

  这其余的人,本就没见过,也不过是碍着小姑子的面子,因此,顾家大夫人准备的见面礼,就比着京城的规矩,少了一半。

  又考虑到王家人都住在乡村里,准备的东西大多是实用的。

  女眷们皆是一匹尺头,一个金镯子,唯有金花一个女孩子,多一个金项圈。

  男人们两套衣裳,几个未成亲的孩子,每人多一个荷包,里面都放着两个万事如意的银锞子。んΤτΡS://Wωω.sndswx.com/

  再就是各色京城的特色干果蜜饯之类的东西。

  就这,就让王家人眼睛都直了。

  江氏和柳小桥,摸着那尺头,颜色鲜亮,闪着光,温凉柔滑得像剥了皮的鸡蛋一般,她们都不敢伸手多摸,就怕自己的手太糙了,将那料子给挂坏了。

  还有那金镯子,沉甸甸的,闪着金光。

  她们俩这辈子,有的那首饰,还是张婆子当初赌气,给家里的儿媳妇一人一对银镯子,这在村里已经是头一份了。

  每到逢年过节,她们妯娌带上这银镯子出门走亲戚,哪个大姑娘小媳妇不羡慕?

  她们分家各家有了些家底后,想得最多的也不过是,有钱了哪天去打副银头面戴戴,就知足了。

  做梦也没想过,这辈子还能带上金镯子?

  张婆子将两个金镯子递给了两个儿媳妇,剩下的两个,一个给了金斗:“这个是给你未过门的儿媳妇的,你替她收着,将来过了门给她。”

  又招手示意金花过来,将金镯子和金项圈给她:“这是你舅姥姥给你的,她们城里的规矩,没出嫁的姑娘金贵,所以单给你一个金项圈,留着将来做嫁妆吧!”

  金花不敢相信,回头看看江氏和王老三。

  江氏自己都还沉浸在拥有一个金镯子的喜悦里不能自拔,压根没看到金花的眼神。

  还是王永贵看到了,急忙点头,不拿白不拿,这金项圈看上去可比金花镯子还大还沉呢。

  以前都说生闺女赔钱,今儿才知道,这生闺女血赚啊!

  这王家这一辈里,老二家的那个不算,就金花一个闺女,独一份啊!

  金花这才上前接过了镯子和项圈,又谢过了张婆子和顾家大夫人。

  剩下的东西,王家几个男人们,一人一套衣裳,也都是上等的料子,他们见都没见过,只觉得又轻软又说不出的好看。

  几个孩子接过荷包,金罐手快,拆开荷包,倒出两个银锞子来,一时还不敢相信,先放嘴里一咬,咬出一道牙印来,才忙将银锞子放进荷包,揣进了自己的怀里。

  顾家的大手笔,将王家人上下都惊住了。

  金壶看着一家子的表情,无意识的摸了摸胸口,他在京城得到的见面礼可比这个丰厚多了。

  当然,他也知道,这可绝对不能说出来,不然,好事都变成坏事了。

  因此默默地低下了头去。

  王家人得了顾家的见面礼,人人高兴像是过节一样。

  王永贵见气氛正好,再想起昨日跟媳妇商量的事情来,忍不住就又开口试探道:“娘,这舅姥爷这般阔气大方,这么多好东西,可让咱们怎么好意思?要不咱们准备点回礼给送回去,也是咱们一点子孝心?”

  自己生的,那真是屁股一撅,就知道要放什么屁!

  张婆子还看不出来王永贵的打算。

  十分干脆的道:“真有这心,等着年下收了那少见稀奇的东西,给收拾齐整了,托人给送到商队去就行了。你们舅姥爷家也不缺这些东西,不过是一片心而已。”

  王永贵腆着脸,笑道:“这托别人送去,哪里有咱们自家人送去的好?到底是亲舅爷家,既然认亲了,也没有不来往的道理不是?”

  “再说了,娘您刚才也说了,说城里将那没出门子的闺女看得金贵,我倒是有一个主意,娘您听听?”

  张婆子一挑眉毛:“啥主意?说来听听?”

  王永贵往前一凑:“娘,我想着,这不是金花年纪还小么?以如今咱们家的家底情况,这附近也找不到合适的人家。我们就这么一个闺女,要是随便找个人家,心里也舍不得不是?”

  “我跟金花她娘琢磨着,要不就将金花给送到京城去,请舅母给调教两年,调教出息了,就在京城给咱们金花找一门婆家,也不要求多好,家世清白,孩子上进,最好是个举人什么的咱们也就知足了……”

  话还没说完,就被张婆子劈头丢过一个茶杯,浇了满头的茶水。

  幸亏这天气热了,滚烫的茶水谷雨她们都不敢送上来,都是等晾温了才端上来,不然王永贵今日只怕要被烫破皮不可。

  饶是这般,王永贵也被吓了一跳,忙退后了一步,抹去了满脸的茶水,不解的看向张婆子:“娘,你泼我一脸的茶水做啥?”

  “老娘看你满嘴胡话,只怕是脑子发烧了吧?给你这脑子泼点水,降降温!现在还烧不?”张婆子手里拎着茶壶问道。

  王永贵不忿得道:“娘,我没说胡话呢!我这主意怎么了?又没找舅姥爷要银子,也没找舅姥爷讨个差事,就连给金盘找个好先生我都没提,就只想着给金花找门好亲事,怎么就成说胡话了?”

  张婆子啐了一口,指着王永贵的鼻子问:“来,你告诉老娘,你生的闺女是镀了金啊,还是镶了银子宝石啊?一个乡下的丫头,她爹是个不着调,天天在外头坑蒙拐骗,媳妇孩子都丢给家里人养着的混帐玩意,她娘是个没刚性的蠢货,托赖着老姑和姑父,吃了几天饱饭,看在你妹子妹夫的面子上,被人称呼了几天王三老爷,就真以为自己是大老爷了?我呸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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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沈兄!”

  “嗯!”

  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
  但不管是谁。

 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
  对此。

 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
 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
  可以说。

  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
 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
 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
  镇魔司很大。

 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
  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
 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
 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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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
  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
  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
 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
  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
 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
 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
 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
  进入阁楼。

 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
 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
 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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